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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也不做决定。于是刑部和刑律分院的三个人再经过讨论跟商量之后,出题人宋仁作为代表回答道:“回陛下话,刑律分院已有决断。考生洛云回答极好。只是臣心中有疑,希望洛云能解臣之疑。”
皇上似乎心情大好,温和地问:“洛云,宋教长有疑,你可愿为之解疑?”
洛云道:“请大人提问。”
宋仁问道:”你作答之前所提的两个问题有和用意?”
“问年龄是为了确认涉案人是否已经达到可以定罪的年纪。根据大延律例第77条,‘民怨纠纷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者,涉案人年纪不超过10岁者,皆不定涉案人之罪。’而追其养育者之责’。第二个问题是为了确认涉案人是否构成隐瞒罪。”洛云回答道。
宋人接着问道:“为何在对酒楼老板儿子定刑时只是罚银而不是关押?”
“若是关押,即便是关押时间不长,恐酒楼老板心有怨恨而将这份怨恨转移到无辜的店小二身上,若真是如此,那店小二岂不是无辜受罪。但罚银就不一样了,酒楼老板作为商人,对于这种花钱免灾的事情想必心中应该不会有太多怨念。”
听到洛云的回答,众人心中豁然开朗。
宋仁也是对她的回答很满意,接着继续问道:“为何你要把酒楼老板儿子所罚之钱财作为衙门所用而不是给被诬告的店小二?”
洛云对这个问题提问的点有些不解,但还是淡定的解释道:
“正是因为偷盗之人自己事前一直没有坦白,衙门才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查案搜寻犯人,故小女认为酒楼的儿子需要为官府这次搜索行动负一定的责任,所以他所罚之财应该上交衙门,分给参与此次搜查行动的行动补偿。至于为什么把罚钱不给被诬告的店小二,因为虽然罚银的是老板儿子的钱但实际付钱的却还是酒楼老板。作为商人,在同一件案子给了同一个两笔钱,想必酒楼老板心中也会觉得不值,因此日后很有可能会对拿了他们家两笔钱的店小二心怀不悦。”
听完洛云的回答,刑律分院院长宋濂赞赏道:“答得好。小小年纪,思虑却如此周全。”听到宋濂的话,在场其他人也是肯定的点了点头。而此时,律法教长宋仁似乎想起了一段往事。
那时他16岁,刚刚通过律法刑查的进学考试,跟他一起入学的还有那位年仅13岁的全科殿首云净,当时的刑律教长以此题提问,当时他的答案跟在场的另外三考生一样,判酒楼老板诬告罪,店小二无罪,根本没考虑过老板的儿子也是有罪的。
当时课堂上,只有云净提了两个问题,也正是洛云刚刚提的两个问题。当时他听完云净的提问候,突然顿时茅塞顿开,马上意识到这道题目并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他也才想到其实酒楼老板的儿子也有隐瞒罪。但即便如此,在给酒楼老板定罪罚之时,他却觉得罚银跟关押都可以。当时云净却给出了最正确的回答,正如洛云所说,罪罚定的是罚银,而且所罚钱财不能给店小二,而是要作为衙门此案之奖励。
当时的教长对云净的回答十分满意,但云却没在课堂上给出解释,而当时的他也是年轻气盛,对被世人成为‘旷世奇才’的云净心有嫉妒,课后也没去向他询问原因。他倒是向当时的教长询问过为何要定罚银而不能定关押,教长也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告诉他判案之人一定要站在案件中的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判案不仅要考虑律法,更要看到人心。因此,时至今日,直到洛云回答了他的问题,他心中多年的疑惑才算解开。
皇上很是满意的看了看洛云,又转头看向刑部侍郎蔺觉说道:“既然着律法问题已完,那便开始刑查断案的题目吧。”
接着,蔺觉便开始提问:“现有甲乙丙丁四人陈述,其中只有一人说了谎,请各位考生推断出谁说了谎。四人陈述为:甲说:四个人中,乙最富;乙说:四个人中,丙最富;丙说:我不是最富有的;丁说丙比我富,甲比丙富。”
听了这道题,洛云心里很是惊讶,她没想到刑部出的考题竟是这种没有丝毫难度的逻辑推理问题。蔺觉刚念完题目,洛云就脱口而出:“乙说谎。”
洛云答题的速度让在场之人不觉一惊。紧接着,众人就听到一直没说话的云蔚嘲讽道:
“堂堂刑部筛查人才竟如此随意,难道韩大人不在,刑部连个会出考题的人都没有吗?”
听到云蔚的不满,蔺觉态度极好的解释道:
“云公子有所不知,今年律法刑查的考生本就不多,通过朝学面试的耶就不足五十人。而排在前三名的皆是通律法而不擅刑查断案。既是如此,我又何必出太过刁钻的问题为难他们呢。况且进学考试向来是选择有潜力的学子作为培养,并不像入朝科考那样一定要考生真的能立马能上任断案故此次刑查断案的题目主要还以考察考生的推理能力为目的。若真是推理能力好一些的,日后自是可以再多培养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