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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能更好地读明白我的小说,有必要先介绍一下。
我的名字叫做商净空,属于城市无产者(工人阶级的后代,真是遗憾,现在贫困已经不再光荣,而是一件极糟糕极可怕的事),从十八岁至今的十年当中,我从事过多种职业,为期比较长的共有以下几种,导游,股民,司机,厨师,兽医(专门为狗狗看病),职业赌徒,其它为期较短的工作还做过保安(我身材高大,貌似强壮),教别人开车的教练员,一只业余乐队的吉它手兼二号歌手,调酒师,现在我是一名阴阳师(即神棍),闲来无事时写小说,笔名叫雨中之鹰,朋友们或许以前看过我的文,也许没看过。
当歌手那段经历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虽然为期仅有两个多月,却是我生平第一次依靠自己艺术方面的才能谋生。那只乐队名叫‘野猫的梦’,全体成员都自称为猫,我们四处寻找机会演出,曾在C市几家小夜总会登台,也曾到应邀到周围乡镇或村庄里献唱,为那些对音乐艺术毫无感觉只知道看热闹的人表演,辛苦一晚,一般能挣到五十元至二百五十元(可以让大家到烧烤店简单地吃一顿)。
后来,我们因为入不敷出和绝望而各奔东西。
最近得知,主唱于三年前死于吸毒,鼓手因为相貌英俊目前在酒店做鸭子,键盘手开了一家网吧,另一名吉它手考上了公务员,捧着不锈钢饭碗去了山区,想回城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很多男士终其一生只从事一种职业,相比之下,我的工作经历显得过分丰富和复杂,需要澄清一点,我之所以做过如此之多类型的工作并非由于我能力低下或者缺乏团队精神,恰恰相反,无论在哪里我一直是表现最好的员工之一,工作认真仔细,与同事和领导均能保持良好的关系,我的问题在于容易对某个固定的工作岗位产生厌倦情绪,一种工作如果持续做十个月以上,我就会觉得自己正从事的职业是天底下最无趣的,从而不由自主地冒出跳槽的冲动。
毫无疑问,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尽可能长久的做一名阴阳师,决不再轻易改行。
我的合伙人原名叫熊大富,他拥有阴阳服务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作为一名神棍,需要一个响亮和具有仙风道骨味道的名字,所以他更名为雷雨扬。
从小学一年级起我们就是好朋友,半年前,他邀请我加入公司,做一名神棍——这样称呼自己显然有些自嘲的意味。
这工作在广大群众眼里显得很神秘很奇异,当然,这行当并不像修理汽车或者种土豆和养猪那样不可或缺,也谈不上重要——对绝大部分人而言,我相信就算地球上没有了阴阳师大家的生活也未见得会有什么缺陷,硬要强调自己职业的重要性是不诚实的行为——我决不会那样做。
我是一名缺乏信仰的阴阳师,没有神祗也没有偶像,有生以来从未顶礼膜拜过任何一尊泥塑,当然,在顾客面前我必须得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让人认为自己高深莫测(其实不然)。
这样的说法显然有点不知感激(别人会认为我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街),但我并不打算为自己辩解。
雷雨扬有信仰但是很不坚定(因为从未亲眼见过某个神,所以他常常怀疑它们的存在)。
我从不为此类事qing动脑筋,神存在与否并不重要,虽然有信仰的人比较有幸福感,更容易得到盼望中的快乐,但我并不羡慕。
有时我也会猜想,或许神是存在的,只是我没见过而已,在神的眼里,我等小民大概跟蝼蚁一般不值一提、无关紧要。
我们具有阴眼,能够看到常人无法看见的东西——阴魂,并与之交流,我俩就靠这点能耐居然混得挺好,并且在C市名噪一时。也因为风头太盛,我们的公司被执法人员查封了,这时恰逢城里灵异事件不断,人人自危,求助电话多不胜数,我们也曾想为民除害,并为之努力奋斗过,无奈运气不佳兼能力不足,最后不得不选择外出逃避。
这里可以加入许多的解释,向大家详尽地说明为何会如此,但我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因为其中包含的内容并非一时半会能说完,我希望自己能够像尼采先生那样充满自信地说:“我的虚荣心是,用十句话说出别人用一本书说出的东西——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没有说出的东西。”但我明白自己的能力——并且我能够肯定自己没有像前面提及的那位伟大的哲学家那样疯掉。
一个人如果想要活得轻松和潇洒,就得学会随遇而安、自我中心,对身外一切漠然处之、从容应对,生命中不如意之事多不胜数,如果凡事皆认真对待,会被累死烦死郁闷死愁死苦死气死。
所以,对公司被查封我并不生气,等风头过去找个店面重新开业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据记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由此推想,应该也有半信半疑的自由,夜间信而白天不信的自由,人前信而独处时不信的自由,估计也有借助信仰养家糊口赚取钱财的自由,所以,我质疑查封公司的那些人的行为是否合法。
到处充斥着伪无神论者,我也是其中之一,虽然我的职业是阴阳师(目前我非常喜爱这一行,几乎想一直做下去直到法定退休年龄),这并不表示我就非得有个图腾或者神祗。
在与雷雨扬一同经营公司期间,我认为自己最大的收获是结识了可爱的女鬼丁蓉。
目前她住在我家中,因为有喜爱的电视剧,她拒绝跟我一起离开C城外出旅游。
这无疑是一次重大失败,想我商净空自问正值青春年华、英俊潇洒、能歌善舞、体健貌端,说玉树临风也不为过(反正大家都没见过我,尽可大吹一通,嘿嘿),吸引力居然不如那些莫名其妙的偶像剧。
人生岂能无憾,我对此倒也能平静对待,等闲视之。
其实两位无拘无束的男士外出旅游也不错,谁知道途中会遇到些什么有趣的事。
我一直认为,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在轮回中会有无数次重复。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会因生命太过单调而懊恼,也不会因为作恶多端而羞愧和内疚;临终之际,最好能够小声地对自己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那些飘渺虚无的理想和莫名其妙的一时冲动——但我并不对此感到后悔。”
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在路上了。
这是一趟极为倒胃口的长途自驾车旅游,时至今日我仍然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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