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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参军在军中是个狠角色,私下却是个酒色之徒,对于女人向来是来者不拒,听了黑袍的话,他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还点了二十个私兵给他使,对于他口中说的金雕,却闭口不提。
却原来,去年下大雨的时候,卢刺史就起了些不该有的心思。但是天不遂人愿,黄河决堤的口子不大,洪灾也没激起太大的民愤。他们不仅没了借口起兵,还得将先前做的手脚全部遮去。之所以留着黑袍,一来黑袍武功高,为人又谨慎,难以得手。二来也是为着防止上峰杀人灭口,他们做的哪些事,不仅仅是丢脑袋,诛九族都有可能,他不能让上峰有机会把事全推到他身上。这样想着,他就好言劝黑袍,劝他干脆留在大唐得了,莫再想着回吐蕃。
黑袍面上虽答应了,心里却不以为然。等着酒到酣时,他这才出了参军府。被风一吹,他忽然有些后悔来走这一遭。或许他不该再出现在参军府,就让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不也挺好。他原就是个汉人,只因着她娘怀他的时候被掳去了吐蕃,这才生在了吐蕃。他娘生下他没多久就去了,他像一条狗一样被老头养大。后来老头也死了,他为了活命拼命的习武,最终被金珠看中,日子这才好过了些。金珠虽对他有知遇之恩,但对他也算不上好,他在她眼里就是一条厉害些的狗罢了。她不喜欢他汉人的模样,所以命他整日里都穿着黑袍带着兜帽。
离开的念头就像是杂草一样在他心中疯长,他伸手掀开帽檐的一角,任凭阳光照在他脸上。
忽然,他眼睛一凝,却是瞧见了个故人。他不动声色的跟在那人后面,绕过几条街,最终停在一个无人的墙角下。
在他斜对面是一家卖馄饨的,一个满身横肉的大汉正在端盘子,在他旁边还有一个煮混沌的小娘子。那大汉很快就发现了黑袍,犹豫了一阵,最终走了过来。
“你果然没死?”大汉左右瞧了瞧,见无人瞧过来这才压着声音道。
“被人救了。”黑袍点点头,这才继续问道:“听说主子已被接了回去,你怎么还留在这里。”
“主子被抓,我们责无旁贷。回去还能讨得什么好不成,你不是也没回去么?”大汉压低声音道。他长相多随了他爹,不细瞧,跟汉人并无不同。
“你说的对。那是你新娶的娘子?”黑袍瞧向对面的馄饨摊道。
“嗯,怎么样?不错吧。她家原就是卖馄饨的,我算是入赘。不过今是最后一天出来,明个我们就回乡下去了。对了,你不会还想着回去吧?”大汉有些紧张的道。
“放心,我就当没见过你。”黑袍说着站了起来。
“这就好,这就好。”大汉说着就往自家摊子走去。
却说黑袍别了大汉,一路径直往义阳而来。只才回义阳不久,他就发现自己被盯上了。而且,来人不止一个,且个个都是高手。因着他这次回来只是想着拿回先前藏起来的东西,所以钱参军送他的二十个人他并没带上,谁知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他奋力逃脱,不过却还是被抓了。
被擒的第二日,他就见到了他一直在找但没找到的青鬼郎君。彼时,他被关在一间阴暗的地牢里,连着他的弯刀都还在他旁边。
“听说你最近都在找我?”暮婉见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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