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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十一月十一,辰时四刻。
刚升任法曹参军事,刚穿上青色官袍,就敲响登闻鼓者。很简单的案件,九娘推波助澜,开始一波三折。原告律师认为,被告跨占原告的宅院,原告在自己家遇害,被告有故意杀人嫌疑。
案子的核心,是确认跨占宅院,是否真实存在。人命关天,不能大意,武康打定主意。谁起诉谁举证,询问原告律师,是否有真凭实据。
九娘绷着脸,言辞凿凿道:“五年前两家冲突,刘自友弟兄多,强行占地拉院墙,并恐吓戚家。本讼师走访,两街坊同意作证,都在家堂外等候。物证也有,就是户籍文书,存放在户曹衙门。”
武康提笔写纸条,加盖法曹大印,交予法曹佐老苏,去户曹取文书。此案关乎人命,户曹的孙参军,只是不说老糊涂,肯定出具文书。等文书来到,便可继续进行。
此刻终于明白,九娘接此官司,早就胸有成竹。人命案若能反转,她的律师事务所,想不火都难。满满的无奈,继续捧哏呗,拍响惊堂木,吩咐白直带人证。
人证很快带到,三十岁左右,身穿布衣。武康琢磨片刻,打着官腔问:“堂下证人,各自报名。你们为何人作证,因为何事作证,请据实回答,”
证人甲禀告:“兴兰坊高怀德,戚家对门邻居,为戚家作证。五年半之前,刘家盖新宅,院墙拉到戚家,跨占宅地三尺。戚家与刘家争执,被刘家兄弟围殴,敢怒不敢言。”
证人乙禀告:“兴兰坊吴范江,刘家对门邻居,为戚家作证。戚老丈被打伤,卧床半个月,戚家不敢阻拦。刘家仗着人多,不仅跨占戚家,大门还前挪两尺,占巷子里的路。”
书吏拟好证言,武康打着官腔:“高怀德和吴范江,身为人证,必须实事求是。你们的证词,将成为呈堂证供。倘若弄虚作假,《永徽律》之诈伪律,第二十六条,会惩罚你们。”
响起熟悉的声音,九娘继续作妖,郑重其事道:“证人过堂之前,我已交代清楚,他们明白伪证后果。本讼师认为,主管官员,不应该干扰证人。”
干扰个毛儿啊,瞧把你能的,我只是好心提醒。武康气呼呼,打着官腔说:“两位证人,如果识文断字,确定完证词,签字画押;如果不识字,说出信任人选,本官派人去请。”
两人都识字,快速阅读证言,按要求签字画押。白直手捧证词,交给法曹史,很快确认无误。武康目视证人,郑重其事道:“此是人命大案,两位半月之内,不许离开婺州,随时听候传唤。没你们的事了,都退下吧。”
武康吩咐白直,给崔大讼师赐座,小丫头坐太师椅,有模有样的。半刻钟左右,法曹佐回来,手捧户籍文书。法曹史确认,正是两家户籍,标注着宅基地尺寸。
喊不良帅上堂,武康考虑少许,继续发号施令:“不良帅姜大牛,白直班头程九莲,仵作陈林然。各自挑选手下,拿着户籍文书,勘察案发现场。”
沉吟几息,郑重其事:“严格遵照文书,勘定两家宅院界限,务必精确到寸;勘察陈尸地点,确定是否越界,也精确到寸;勘察刘家宅院,确定死者是否踏足。”
从“执”签筒里,拿出一支绿签,板着脸吩咐:“根据吃三点,上缴三份报告,成为呈堂证供。每份文书上,有勘察者指印,以及你们的指印,不良帅接签。”
大牛高声应诺,快步上前,躬身行礼,接过绿签。十多人离开大堂,庭审再次中止。老崔扭头,注视四签筒,缓缓转过头。武康很尴尬,这玩意儿,也是他搞的。
签筒共有四个,背面刻“婺州法曹衙门正堂”,正面分刻执、法、严、明四字,用印泥染成红色。执桶放绿竹签,类似逮捕和搜查令,办差吏凭此签执法。
另外三个签筒,分放白黑红三色签,用来打犯人板子。白色每根十杖,黑色每根二十杖,红色每根三十杖。为表宅心仁厚,武康在明桶内,只放三支红签,表示最多九十杖。
半个时辰后,派出去的人回来,交还手中签,大牛首先汇报:“禀报武司法,按照户籍文书记录,经过实地测量,得出确凿结论。刘家侵占戚家,三尺零二寸土地。”
白直程九莲汇报:“经过仔细勘察,足迹、血迹和尸体,是贴着墙根,没任何肢体部位,越过宅院分界线。刘家宅院内,没发现被害者足迹。”
法曹佐确认,武康仔细阅读,交给法曹史保存。见被告瑟瑟发抖,不禁勾出冷笑,拍惊堂木喝问:“被告刘自友,本官现在问你,是否跨占戚宅三尺两寸?”
刘自友扑通跪倒,扯嗓门喊冤,还强词夺理:“回禀武司法,那三尺零二寸,本就是我家的。二十年多前,被戚家占去,我拉起院墙,只是物归原主。”
戚老丈咬牙切齿,直言他血口喷人,没占你家宅院。大堂乱哄哄,忽然有妇人闯入,被白直摁倒制服。她是刘自友的婆娘,边挣扎边痛骂,相当的彪悍。
武康拍惊堂木,厉声呵斥:“这里是公堂,不是菜市场。兀那妇人,擅越旁听线,咆哮公堂,本该杖三十。本官念你初犯,网开一面,胆敢再犯,定罚不赦,给我轰出去。”
人群闪开路,六白直抬着妇人,用力扔到门外。武康怒视被告,义正辞严:“人证物证俱在,容不得你抵赖。本官再问一次,是否跨占戚宅,三尺灵两寸?”
刘自友继续喊冤,拒不承认,咬定是他家的。死鸭子嘴硬,武康懒得费唇舌,签筒抽出红签,打着官腔道:“铁证如山,还强行狡辩,如此藐视公堂,岂能不动刑?不必去衣,问事行刑。”
红签落地,事成定局,必打三十杖。四问事应诺,两人将他摁倒,两条水火棍交叉,卡住他的脖子,另外两人行刑。水火棍打屁股,打的他鬼哭狼嚎。
贞观之前的杖刑,都是打犯人后背。有次李二心血来潮,看人体经脉图,发现后背穴位很多,其中不乏致命的。李二总裁心想,不能把人打死。又见臀部穴位少,于是吩咐众小弟,以后打屁屁吧。
特意交代,不必去衣,行刑不脱衣服,这还得说李二。贞观年长安城,有次开堂审案,一女犯被脱衣杖刑,羞愧难当上吊了,闹的满城风雨。李二再次吩咐,女人受刑,不许去衣,男人看着办。
武康是后世灵魂,认为无论男女,脱衣打屁屁,都是绝对侮辱。啪啪声停止,被告惨不忍睹,不停的哀嚎。再取红签,继续喝问:“是否跨占戚宅,三尺两寸?”
被告见到红签,嘴终于软了,很快承认事实。武康嗤之以鼻,铁证如山都敢抵赖,找不自在啊。红签放回签筒,法曹史接到吩咐,让被告签字画押。
事已至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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