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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风干冷。窗外有几只麻雀在角逐。
小汤又躺在屋子里那张温暖的床上。床很大也很柔软,他躺在上面就像蜷伏在情人的怀抱中,一身的疲惫从刚强的胫骨间流走。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想起那个柏荟。柏荟曾经给过他无比的欢乐。这些快乐象窗外的鸟儿一样,始终荡漾在小汤全身上下。
有肉体的快乐,也有精神的快乐。
他不愿再去想她,现在有了新的生活,就应该将过去的一切都忘了,无论是甜的苦的酸的辣的。
“嘟——嘟——嘟——”
门敲了三下,每一声所间隔的时间完全相同,大概是六秒;每一声的音量也完全相同。
小汤的头有点疼,昨晚喝的酒还没有醒。但是这三声奇异的敲门声却像有一种巨大的魔力,使小汤的头脑比没有喝酒的时候还清醒十倍。
进来一个矮胖、戴金丝眼镜、全身黑西装的男子。
这种男子的形象很折中,既像一位满腹经纶的学者,又像一个杀人如麻的黑帮头目。
他就是金德彪,一个神秘的人物。
他的脸上完全没有表情,严肃得就象是士兵来听将军的训话。
“你怎么不告诉我你躲在这个鬼地方,害得我找了三天。”金德彪第一句话竟然是在埋怨小汤。他有点娘娘腔,如果单听声音的话,还以为小汤的情人在为他约会迟到而撒娇。
小汤招呼他坐在肮脏的沙发上,然后递烟给他:“金头,这是本地最好的醉兰花,尝一支。”
金德彪摆摆手,一脸不耐烦。小汤赔笑的脸“刷”一下平了,皮肤表面立刻没有了丝毫褶皱。
两个严肃的人沉没了许久。
屋子里静得可怕,除了隔着玻璃传来几声鸟叫外,没有任何声音。
金德彪左手撑住沙发的靠背,右脚猛抵地板,吃力地站起来。
显然,这个金德彪中气不足。如果论打的话,小汤一根指头就可以使他趴下半个小时起不来。可是小汤却偏偏对他很恭敬,没有一点要揍这个狂傲胖子的意思。
金德彪自己拉开门,没有回头,只扬起三根粗壮的指头。他的食指和中指都焦黄如土,准是个烟鬼。
“给我三天时间?”小汤的脸皮因紧张而又褶皱。
金德彪一声不吭,慢慢悠悠地往外走。快跨出门时,他终于开了金口。
“你最好不要再换地方,只要是我想找就没有找不到的地方。”
小汤看着他的背影,眉头紧皱。
“下次在这个地方见不到你,那么我只有把你安排到阴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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