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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界出现了缺口,封印裂了一道窄缝,极其细微,一缕叹息却袅袅而出。

    她很久没作梦了,今夜却在梦见一片腥红血色后惊醒过来。

    孟蝶惊醒,好像有人前一刻勒住了她那般大口喘气,日光似有若无,暮色沉浓,看来是天未亮。黎明前露正寒,她却在睡梦中冒出一身汗,连被扔诩湿透了。

    孟蝶瞪着床顶横梁许久。

    她还是没作梦,但确信惊醒前,脑海里一片红雾。

    听说人睡着了会作梦,她有记忆以来,乃至来到这里以前,从不明白作梦是怎么回事,哪怕是一片红,对她来说都是多么难能可贵、多么破天荒。

    她想好好回忆,越想,那片红却越难以捉摸,到最后她甚至说不出那到底是哪一种红?亮红?喜红?暗红?想到后来头还渐渐泛疼。

    “唔”不甘心啊!她好不容易有了一片梦,偏偏使劲去想,脑袋里就像有谁在惩罚她似的要她头痛欲裂。

    她抱着头在床上翻滚,直到窗外传来羽翼拍打声响,扣扣扣,什么硬物敲着她窗棂。

    她终于放弃挣扎,困难地起身,冷透的汗水让她打了个机伶,下床的同时捡了件短褥披上。

    “小奇。”小奇是她养的乌鸦。

    包正,小奇本来是师父的“宠物”但师父总开玩笑地说他才是小奇的宠物,因为他从不管小奇飞去了哪,只有小奇高兴来便来,有时三天两头飞得不见踪影。小奇原来叫奇鸧,她嫌名字不好记,便叫它小奇,反正小奇也无从抗议。

    “奇鸧”是传说中的九头鸟,所遭之家必有灾祸。师父管它叫奇鸧是有原因的,师父在距天水镇十里的杏花坡上开了这间破医馆,小奇一来,不是讨吃的,就是它的“管辖区”里又闯入了个倒霉鬼,大半都是受了伤半死不活,师父也不知小奇是要他去收尸,或者去救命?总之小奇每次来便没好事。

    师父离开后,小奇跟它的疑难杂症理所当然由她负责。

    见她开窗,小奇飞上枝头,一副高高在上、不耐烦地等着她的模样,孟蝶便知道又有人受伤了。

    孟蝶希望是个伤者,因为她害怕尸体。师父倒宁愿是尸体,因为就地埋了还省事。

    “我穿件衣裳就来。”她再次惭愧地重申,她真的不是小奇的“主人”哪有主人这么低声下气的?然而一想到她这条命很可能也曾是小奇所救,对救命恩人客气一些也是应该的。

    孟蝶提了药箱,跟着小奇走,它领着她往天水荒原前进。

    天水镇原名阴阳镇,其来有自,天水镇夹在两个沼泽中间,向阴处被古人叫作“幽冥沼泽”一株株参天古树,树根盘根错节地埋在泥泞和黑水下,连绵十余里的树荫遮天蔽日,浓重沼气形成一片终年不散的黑雾,时不时有人看见鬼火飘飘,甭说有去无回,任何生物都不会想靠近。

    向阳处叫作“天水荒原”那是人间至美之绝景,北方人称为南方雪的盐原,一望无际的广袤雪白盐原上浮着一层稀薄的水,成了一面无边无际的镜,倒映着苍穹,踩在盐原上便彷佛踩进了苍天的国度。

    然而正因为景色太美,常有人一入了荒原便没再回来过。没有人知道天水荒原的边境在哪儿,不小心深入其中,被海市蜃楼所迷惑,孤身待在荒原上不超过一日,便会因烈日灼晒又无饮水,或入夜寒冷而虚弱至极,到了这境地恐怕就九死一生,只能等待奇迹了。

    师父说,当初发现她时也是在天水荒原。而她发现自己“回去”的希望渺茫,便留下来跟师父学医了。

    人总要向前看。

    有小奇在,孟蝶倒不怕迷失方向。通常小奇会来找她救人或收尸,伤者都在天水荒原,因为入了幽冥沼泽等于一脚踩进了地府,找人收尸就免了,多拉一个倒霉鬼作伴罢了。

    孟蝶套上黑色连帽斗篷,拉着推车,推车上有药箱和暂时给伤员保暖用的油布。小奇飞飞停停,荒原风大,黎明到来之际水冷得彻骨,还好师父缝制了一种表面为油布、内里衬驼毛的长靴,保暖又不致湿了双脚。推车则是师父为了应付这种状况所准备的,上面躺过活人也躺过死人,反正躺过的都不会知道这件事。

    蹦原上,雾气缭绕,在天上也在地下,踩进荒原便如踩进了迷幻之境中,雾的气味是咸的,孟蝶瞇着眼,小奇始终没飞远,在前方不远处的低空盘旋,待她走近后才缓缓降落,盐丘上的男人动也不动。

    不会是尸体吧?孟蝶困难地咽了口唾沫。小奇嗄嗄地催促她,她只得硬着头皮走近。

    越是近看,就越发觉男人身材相当高大魁梧,与南方人普遍较为纤细的体型不同。小奇就大剌剌踩在男人脸上,依然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模样,男人看样子是处于昏迷中才会完全无所反应,孟蝶看见他结实的胸膛沉缓地起伏着,不免松了一口气。

    泰半在荒原上发现的伤者与其它地方不同,都是仰躺的,应该是在倒下前都还有残留意识,本能地避免盐水浸入口鼻,又或者在绝望时至少能仰望这一片人间极致美景,作为人生旅途终点给自己的践别礼吧?

    不知道为什么,孟蝶多看了男人的相貌两眼,大概是天水镇难得有外族人的关系。因为他脸上的胡子有些凌乱,孟蝶仅能猜测他不年轻,但也不老,他的头发披散,五官英朗挺拔,却有些沧桑,眉心拧着深刻皱褶。

    孟蝶竟然可以想象他意气风发时的模样,血色骏马是他的王座,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是他的国土,那双琥珀色的眼瞳总是闪着狩猎者般得意的、威风凛凛的神采

    琥珀色的眼?

    脑袋一阵阵的疼痛让她回神,男人也在这时猛地睁开眼。

    那是一双狩猎者的眼,有着野生动物的保护本能,察觉到陌生侵略者的视线,眼里的警戒甚至有着让人毛发倒矗的杀意。

    她立刻被那双金子般颜色的眸子所捕捉,孟蝶完全没有任何思考的机会,男人瞪着她,暴吼出声,下一刻她已被一双巨掌抓牢,然后重重被甩扯跌趴在湿地上。当她还不停痛苦地呛咳、因为衣服吃进冰冷刺骨的盐水而瑟缩时,男人已经扑了上来,将她压制在身下。

    他手劲好大,完全不像虚弱等待救援的人,孟蝶的背脊重重撞在盐田上。

    傲无江湖道义的扁毛畜牲惊吓地拍着翅膀飞走了,抖落两三根黑羽毛,落在她与盐池一色的白发上。

    男人怒目圆瞪地咆哮出一串异族语言,一双巨掌掐住她脖子——他没有使力,至少不是全力,否则她那根本不足他合握的颈子早给他扭断了。孟蝶瞪着他,惊骇的神色却不是因为害怕。

    “给我找到了,你想躲到哪里去?”

    她竟然听得懂他说什么!这个事实跟眼前凶性大发的男人一样让她震惊,她看着他咬牙切齿的模样,脖子上和额上青筋浮突,手臂肌肉贲起,却显然不是想使劲掐死她,而是极力忍耐着不掐死她。

    为什么想掐死她?又为什么不干脆掐死她?

    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深恶痛绝,那恨意好像有意志一般钻入她心窝,把她的心也扯了一下。

    虽然同样不是本地人,但她确实不曾学过男子所说的语言,不曾到过天朝的边境,孟蝶却确信自己听懂他说什么。

    “你果然”

    果然什么?他说不下去了,方纔的暴怒只是回光返照,孟蝶感觉到他的力气快速地消失中,然后瞪圆的眼一翻,庞大的身躯颓然倒趴在她身上,她差点连肺也给一起挤岔了气。

    她瞪着起风的天色,雾散了,云也在翻腾,恐怕不一会儿便要下雨。

    “嗄!”没义气的扁毛畜牲又飞回来了。

    小奇停在她头顶不远处的小丘上,歪头打量这迭在一起的两人。

    “”如果她方才有一丝丝寄望这虽然有两只脚,胆子却不知有没有绿豆大的家伙会飞到镇上帮她找救兵,那一定是犯傻了!孟蝶没好气地想,接着也不知道该不该松了一口气地发现,男人还没死。

    他灼热的气息就吹在她颈边,心脏也还在跳动。

    至少她不用处理这庞然大物的尸体。

    尸体越大,坑也要挖越久,很累。

    孟蝶挣扎着想推开这大家伙脱身,却既尴尬又惊讶的发现,这该死且恩将仇报的混蛋在完全没有意识的现在,竟然还有不该有的、“男人”的反应!她气得睁大了眼,又羞又窘地僵住身子,因为她感觉抵在她两腿间的肿胀随着她每一次使劲地推挤,越发地壮大了。

    水是冰冷的,但这男人发着高烧,体热将她完全包围,她竟然无法分辨自己的颤抖是因为寒冷,或羞怯,或害怕甚至是其它?

    孟蝶咬了咬牙,使力将男人推开,困难地挣扎脱身,当她狼狈地看着地上拧紧了眉、一脸痛苦的男人时,她真的有一瞬间想丢下他不管就算了,犯不着让自己这么费尽千辛万苦地,救一个可能会反咬她一口的臭男人!

    可惜的是,她虽然是个医术不怎么高明的大夫,却是个有血有肉,有良心的平凡人,她如果真在此刻转头不理,这男人就真的活不成了!孟蝶知道到镇上去找人是最保险的办法,可是一来,镇上的人因为她一头白发,本来就不欢迎她;二来地处天朝边陲的天水镇对外来者一向很有警戒心,镇长就曾老实不客气地说过,这种受了伤又来路不明的外地人能死在荒郊野外是最好了,别乱带进镇里找晦气,所以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找帮手。

    有些愤懑地瞪了地上的男人一眼,她还是认命地抖着身子想办法将他拉上推车。荒原的风大,她又全身湿透,总觉得身上衣服都给结成了冰,此刻真是冷到牙龈都给咬得发疼了。

    懊不容易让这高头大马又虎背熊腰的男人躺上车,孟蝶犹豫了半晌,依然只能气虎虎地把能挡风的防水油布让给他,自己像落汤鸡似地推起推车。

    小奇大概知道自己方才太没义气,一路上安静地乖乖带路。

    必到医庐时,她很快拿火折子点上壁炉的火,把门拉上,人都救回来的此刻也不用再犹豫什么了,立刻动手脱下男人的湿衣裳。师父的推车本就是为了这种情况而准备,经过改造,随时能当作伤员休息用的床铺,她把推车推到壁炉前让男人取暖,顺便入内捡了件猎户送的熊皮毯子替他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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