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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两边都是做生意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非常热闹。
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牵着一匹骏马,高声叫道:“行家过来看看我的马,纯血大宛宝马!”
一人上前,搭搭马的鬃毛,看看马的牙齿,问道:“多少钱?”
少年道:“三十贯!”
“太贵了,十五贯!”
少年干脆地回绝:“不卖!”
宗炜爱马懂马,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确实是产自大宛的宝马,年龄在三四岁左右,通体火红,一根杂毛都没有。这样的马,在上京也要卖到这个价格,在汴梁城不是应该贵一些?
宗炜道:“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兰若陪着宗炜过来,宗炜仔细观察了一遍,道:“这马叫什么名字?”
“火凤!”
“好,我买下了!”宗炜摸摸身上,没带钱,挥手叫身后的小厮,鬼东西早被文鸯把魂勾走了,也忘了带钱。宗炜憋个大红脸,好不尴尬啊!
兰若给文鸯使了一个脸色,文鸯掏出一把纸币,宗炜大喜道:“给我五十贯!”
明明是三十贯,为何要五十贯?
和这位帝姬娘子的意中人还不是很熟,文鸯不好询问,直接点了五十贯交给宗炜。
宗炜把钱递给少年,道:“点一点!”
“多了!”少年将多余的二十贯送了回来。
宗炜笑道:“火凤至少值五十贯,我不能占你便宜!”
少年也不含糊:“说好三十贯的,我也不能站你便宜!”
宗炜收回钱,问道:“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要急着卖火凤吗?”
“阿爹病了,看病的大夫说需要很多钱,我也舍不得火凤,不过,火凤会明白的!”少年将脸紧紧地贴在马儿身上,确实舍不得啊!
宗炜又将钱递过去,爽快地说:“我想交你这个朋友,你需要这些钱,先拿去用吧!需要帮忙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住在护国永福宫,我叫完颜宗炜。”
少年非常诧异,转瞬之间,也不客气接过钱,揣进怀里,抱拳拱手道:“好,多谢了!我叫夹谷冲,我认你这个朋友!”
夹谷冲留下马,急匆匆地去了,路人指指点点,真是看不明白这两个怪人呢!兰若饶有兴致地看着,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瞧着大家都高兴,文鸯嘟囔了一句:“殿下也是的!我只听说买东西的人都会极力将价格压下来,从来没看过殿下这样的好买主,不但一分不少,还给人家加钱。”
宗炜轻笑着也不解释,兰若道:“不懂了吧?这叫‘豁达可交天下客,豪情能致八面风’!”
宗炜频频点头,如同遇到了知音一般。
小厮上前牵马,四人正要离开,只听身后一人叫道:“且慢!”
一名老者,手里拎着一个酒坛子,看起来有些分量,应该是刚刚买了酒回来。戴幞头,穿青衣,平常打扮,再普通不过的一位老人。
“某刚才若是没有听错,这位大官人可是完颜宗炜?”
“正是在下!不知老人家何事相呼?”
老人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过去很久了……”
往前挪动了两步,手里的酒坛子直接抛向宗炜,而后合身扑上,骂道:“我恨不得吃你肉喝你的血,纳命来!”
宗炜一身武功,自然不会在老人身上吃亏,滑步侧身避过酒坛子,迎着老者的来势,轻轻一送。酒坛子“哗地”碎了一地,酒的香气笼罩了长街,老者“咚咚”连退几步,坐在地上,兀自不依,起身再战。宗炜在老人的逼迫之下,连连后退,嘴里不停地解释着:“老人家住手,有事好说!”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宗炜暗叫不好,左手一带,与老人同时跳开,一瓢滚烫的热水落在地上,呼呼冒着热气。身后一名卖馄饨的小贩,居然也加入了战斗!
小贩见热水不管用,索性抄起菜刀,拧身扑过来。
“宗炜恶贼,哪里走!”
这个仗打得郁闷,宗炜不好对老人动手,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教训一下嚣张的小贩。上身一晃,躲过菜刀,右手闪电般扣住握刀的腕子,向后一带,脚下一个绊子,胖乎乎的家伙摔在地上,着实不轻,疼得“嗷嗷”怪叫,却不罢手,骨碌起来再打。
对面两名豁出性命的普通人,甚是棘手,不料身后又有一人冲过来,听声辨位,可能是大棍一类的武器。宗炜心头火气,转身迎向来敌。
只听“砰砰”两枪,使棍的大汉倒在地上,棍子也不要了,双手摁住大腿,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向下流!
兰若端着金色的手枪,喝道:“都给我住手!”
使棍的汉子吼道:“你是什么人,出来管咱的闲事!”
路边一名书生模样的小子道:“瞎了你的狗眼,兰若帝姬你都不识得?”
老人、小贩连同中枪的汉子,慌忙跪倒叩头,兰若扶起老人,愕然发现,老人的额头都磕破了。
“老人家,为何要袭击我的表弟?”兰若问道。
“启禀帝姬,臣叫曾十一,家兄曾阿九至今下落不明,听衙门里的人说,许是被这个叫完颜宗炜的人给抓到金国去了。自从哥哥走了之后,老娘念儿心切,撒手人寰;嫂嫂瘫在床上,活着比死了还难受。一个好好的家就这么败了,我和他有血海深仇,帝姬,你可要为臣做主啊!”曾十一跪在冰冷的石头地上,怎么拉都不起来,没完没了地叩头。
稍微一打听,小贩是曾十一的儿子,而中枪的汉子是温长风的儿子。当年温长风负责火药的生产,被逼不过,出卖了火药制造的相关资料,悔恨交加,自杀了。他死了还不算完,家人跟着倒霉,抬不起头来。原来过的是多么风光的日子,现在简直就是猪狗不如,温长风的儿子天天担着炊饼沿街叫卖,每天不知要骂多少遍禽兽不如的完颜宗炜,今天遇到了仇人,能不拼命吗?
明媚抬头望一眼宗炜,只见他镇定自若,仿佛没事人似的。不过细心的兰若还是发现,他有一次在用舌尖舔舔嘴唇,这是他个一个习惯性动作,表示内心很不平静!虽然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兰若还是摸清了宗炜性格上的一些特点:诸如死硬到底,决不会投降认输,有那么一点打落门牙活血吞的英雄气概。
他一定也很难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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