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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你见过这天眼神珠吗?”
方烈摇头:“没有!”
蓝衫人笑道:“你连见都未曾见过,凭什么认为它不能?”
方烈还是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
蓝衫人笑道:“在下见识浅薄,只知道有此法子可以解除七巧化骨散的剧毒,除此之外,我也是一无所知了,反正该说之事我已说完,不如就此告辞罢。”
说完,他拿起白幡就往外走,剩下方烈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他没有再挽留蓝衫人,他也不是怀疑蓝衫人的话,而是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潜入落叶国禁宫的经历。
那还是五年前的往事。
落叶国铁骑与东胜国军队交战于东北天马河,虽然落叶国幅员辽阔、铁骑剽悍,但东胜国地大物博、国君英明,两国交战之际,落叶国的大军遭到了东胜军队的顽强抵抗,战事一持久,落叶国十万大军的粮草供给就出现了严重的短缺。
恰逢落叶国境内又遇天灾——沙尘暴和冰雹,严重的苛捐杂税让黎民百姓生活疾苦,当朝宰相又大肆主张南下进攻,根本不管本国灾情,一时间民怨四起,遍地饥荒。
方烈就是在那个时候深夜潜入了守卫森严的落叶国禁宫中,神不知鬼不觉的盗取了国库里的六尊白玉马,然后高价卖给西域国家的商人,几百万银两几天时间就散发到全国各地贫苦人手中。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人人都知道落叶国境内有一个人称“天行者”的偷王之王,但却没有人知道那位小偷之王就是方烈,就连他的妻子燕如都不知道。
他不但深谙各种偷术,而且还是一名侠盗,他只偷权贵,不偷穷苦,世上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也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白天,他就是百草堂的老板,专门为人治病;夜晚,他就是神出鬼没的偷王,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其实在他看来,偷也是一种病,一个人得了这种病,简直比任何病都还可怕,更何况得这种病的人还是一个神偷。
不过在他和妻子婚配后,他已决心金盆洗手,再也不行窃偷盗,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偷”迟早会连累了他那无辜懵懂的妻子。
但是现在,拯救十一郎也许就只有眼前这个天眼神珠的法子。
除了“偷”以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能够弄到它。
问题在于“偷”天眼神珠,难度实在太大,就好比谢林他们几个人要刺杀十一郎一样,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落叶国禁宫的守卫森严程度,也没有人比他了解去禁宫偷东西是一件多么高风险的事情。
他宁可徒手去拔老虎的牙齿,也不愿意去禁宫偷东西。
五年前在国库偷白玉马的时候,他先乔装成每日进宫送柴火的伙夫,每天拖车进去一刻钟走马观花,花了半个月时间推测出了禁宫的地形,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然后他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推车故意经过国库,经过国库就那么一瞬间的工夫,他就利用每天这一瞬间等机会。
等,无疑是最困难的一点,就像杀手的长久潜伏、高手的致命一击,那要忍受长时间的煎熬和寂寞才可以办到,但他办到了。
有一天,天象突变,禁宫上空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就趁着几百卫士跑到屋檐下躲雨的那一瞬间,他窜进花园假山中央,然后在一柱香的时间里挖出一条地道进入国库中央,在破除了无数机关暗卡之后,盗得白玉马全身而退。
离开的时候,雨刚好停了,他也丝毫没有遭人怀疑。
事后离开蓝彩城城门时,禁宫高手追杀而来,一场搏杀下来,若是他没有非常高强的轻功,恐怕就死在那里了。
五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想起那一次的刺激和惊险,他仍然心有余悸;但他那次冒那么大的险,他觉得值得。
即使让他死在那里,他也不后悔。
世界上有些事本来就没有对和错,对错只在人心,有些人,只要他觉得对的事,他就一定要去做;错的事,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去。
方烈就是这样一个人。
现在,他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再冒一次险。
他认为,为了十一郎这个朋友,这么做值得。
只因为,他也只有十一郎这个唯一的朋友。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