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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似乎永远都走不完,布克从早到晚拚命地不停地跑。每天,他们都是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把帐棚收拾好,拉着雪橇匆匆上路。直到天黑以后,才找地方搭帐棚,然后,每条狗各分得一小块鱼,各自吃完后,就钻进雪洞里去睡觉。
布克的体格高大健壮,饭量一向很大。每天一磅半的干鲑鱼,根本就不满它的肚子。自从上路之后,可怜的布克从来没有吃饭过,长期饥饿的煎熬加上工作的劳累,布克很快就变得憔悴了。
从前在法官家的时候,它吃东西斯斯文文的。但是,如今它发现,它不得不扔掉从前文明的饮食习惯。
因为其他伙伴们赶紧吃完了自己的份之后,毫不客气地来抢它的食物。即使赶跑了右边的狗,转过头的时候,食物也已进入左边的狗的口中了。
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布克只好吃得和它们一样快。而且,饥饿又迫使它不得不去抢夺并不属于它的东西。
队伍里有一条刚来不久的狗,叫做派克,它经常非常巧妙地偷东西,而且还装病。有一回,当巴罗特稍一转身的时候,它就趁机偷到一小片腌猪肉。
这一切都清清楚楚看在布克的眼里。第二天它就照学不误,弄到了一整块肉。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苗头。
事后,巴罗特发现少了一块肉,大发脾气。然而,谁都没有怀疑到布克,倒是另外一个倒霉鬼达布,代替布克傻乎乎地受了处罚。
第一次偷窃就成功了,这充分表明布克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然而它愈能适应多变的环境,就标志着它的道德心逐渐衰退。
在艰险的北极中求生存,道德心是最没用的东西。布克深深明白,在这个处处相比谁的棒子粗,谁的力气大,谁的牙齿锋利的无情环境中,谁还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其实布克根本不想故意去违抗什么,偷窃也不是为了好玩,而是因为它实在是肚子太饿了的缘故。它只是觉得自己在适应环境而已。
自从那个穿红色衬衫男子的棒子,狠狠抽在它身上后,最基本、最原始的自然法规,已深深烙印在它的心中了。
为了免受皮肉之苦,它偷东西时总是悄悄地进行,以狡猾的手段去偷取,而不公开抢夺。它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它知道这样做比较容易生存。
现在为了活下去,布克无论是多么难吃,或是多么难消化的东西,它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能吃下去。而且,只要是咽下去的东西,它的胃液就能把最后一滴养分都能消化掉,然后血液又把那些养分输送到全身各个地方,造就成最强健的筋骨组织。现在,它的筋骨已变得和钢铁一样结实,而且充满韧性。
它在各方面的进步都十分迅速,它的眼睛和鼻子变得非常敏锐。特别是耳朵,它常常在中间休息的时候,竖起耳朵,有时还会动几下,仿佛在认真地收集信息般。即使睡着了,它也能听到最微弱的声音,并且分辨出它预示的是危险,还是平安。当雪花落在脚上,因为来不及马上抖掉而结成坚硬的冰块时,它会用牙齿把结在脚趾中间的冰块咬掉。口渴时,要是刚好走到冰河,它就选择冰层较薄的地方,然后用坚硬的前脚把冰敲开,顺利喝到水。
布克还有一个十分了不起的本领,这是连巴罗特和法兰夏他们都赞叹不已的。它的鼻子神奇地能从风中嗅出气味,也能从气味中判断风的方向。因此,布克在暴风雨还没有来临之前,就能预先知道。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它也准能找个背风的地方挖个洞,舒舒服服地睡觉。
布克身上体现出来的各种生活能力,都远远比别的伙伴优秀。这不仅是因为它聪明伶俐,能迅速地从生活中学习经验,同时也是因为它身上隐藏已久的天性,都一一复苏了的缘故。
许久许久以前,布克的先祖成群结队,和其他动物一起在原始森林里生活时,就是靠着捕杀鸟类和其他弱小动物为生的。
在那片原始森林里,有一种动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惯很接近,那动物就是狼。由于经常和狼共同生活在同一片森林里,在布克的先辈中出现了与狼混血的子孙,于是,也就遗传了狼的野性和搏斗技能。布克尽管在南方生活那么多年,它体内狼的血液却仍然存在。所以,对它来说,用牙齿撕裂食物和用狼惯用的方法去打斗,简直就不费吹灰之力,用不着特别努力去学习。
在空寂的寒夜里,它仰望星空,像狼一样长嗥,这正是它的先祖的灵魂通过它哀嚎长鸣。
就这样那远古时代的歌声,充溢着它的全身,原始的活力重新在它的血液里沸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