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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望,只希望你们健康、快乐、平安,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个勤奋的丈夫,有一个安稳的家,余欲足矣。"
知心晃悠着腿,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儿。她明白许爸爸的标准,许爸爸眼中的好男人,是规规矩矩的住家男人,出生寒门,苦捱出头,最好是有点学究气,喜欢安静,无不良嗜好,每晚十一点准,喝杯牛奶入睡,而早晨起床的时间正是花花公子们神色倦怠从欢场撤退的辰光。
"我说了,费扬是好孩子,但是他的家世,注定了他不可能过着一种简单淡泊的生活,"许爸爸说下去,"他必得维护家族的利益,必得将他父亲创建的基业承传延续,甚至发展壮大,必得沟通官场、行走江湖,必得扮演着各类复杂的角色、戴着虚假的面具做人,这些,都不是他主观能够选择,能够控制,能够取舍的。"
"你想想,身为这样一个男人的妻子,这样一间企业的老板娘,你还能够超然脱俗地做着一名电视台的新闻记者,按照公允的标准,从舆论监督的角度,扶贫协弱、声张正义吗?再说了,就算咱家不嫌费扬有钱,他的爹妈,也能有那样的胸襟,一点儿不嫌咱家穷?他那阔气的爸爸,能同意儿子娶个无钱无势无背景的媳妇?"许爸爸大肆宣扬着"门不当父不对"的理论,就像是在说着绕口令,听得知心一阵阵的头晕目眩。
"我说过要嫁给他吗?"知心终于强辩一句。
"什么话?"许爸爸怒道,"难道你跟那些新潮的年轻人一样,把恋爱的目的当成做游戏?游戏一结束,两人就分道扬镳?"
"爸,您到底要我怎么样?最开头,是您和老妈全力推荐,把费扬说得是天上没有,地下无双,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好,等我接受了人家,您又跟法海和尚似的,不分青红皂白地跳将出来,棒打鸳鸯!"知心豁出去了,撒赖道,"你们把我当什么了?没心没肝没感情的木头,还是能用按纽控制的机器?说好就好、说散就散?"
"爸也不想拆散你们啊,"许爸爸有些伤感,把知心的手握在自己粗糙的掌心中,摩挲着,"可是爸一想到,这么单纯、这么天真、这么正直的宝贝女儿,将来要去面对一个暴富的家庭、一个庞大的企业,我就实在是寝食难安哪。"
"爸,我真不知道您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还是一个乐观主义者!"知心发笑,"我和费扬才刚刚开始谈恋爱,您就想到结婚成家那么远,未免也太滑稽了吧。"
"费扬这次前前后后帮忙处理你姐姐的事情,我和你妈妈都看在眼里,"许爸爸没有笑,沉郁地说道,"我们不是武断无情的人,不会强迫你们立马分开,但是所有的道理,我都分析给你听了,你是聪明懂事的好孩子,我相信你能够对你俩的前景,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判断。"
"爸爸,我明白,"知心不能不答应下来,"请您给我点儿时间,容我认真想一想。"
4
千伶一坐上摩托车的后座,ken就发动引擎,奔向他的住宅。那辆摩托,犹如一艘扬帆起航的欲望号轮船,行进在漫漫黑夜中,载着千伶,驶向茫茫深海。
他们的激情戏再度上演,就像是两个演技炉火纯青的搭档,导演一声令下,顷刻便不费吹灰之力地进入一个崭新的异度空间。ken的欲念一触即发,他又一次在楼道里吻得千伶喘不过气来,两人牵丝攀腾地好容易上了楼,ken的炽热未有稍减,他没来得及关上门,就猛烈地撞进了千伶的身体。
那一夜,他们一共做了三次。每一次都无比激烈,仿佛一场又一场的贴身肉搏,而千伶末尾总是认输的那一方,她被ken捣腾得如同一块吸饱了水分的棉花,柔软、充盈,每一个纤维都完完整整地张开来,吸吮着源源不断浸透而来的液体,过度的滋润最终全身心地打开了她,包括细枝末节的细胞,让它们一滴一滴地渗出丰沛浓密的汁液。
一朵幸福的棉花呵。
在高潮迅猛降临的一刹那,千伶眼前阵阵发黑,刹那间,她甚至产生了某种错觉,她感到ken的雄壮威猛,简直可以掀翻整个屋顶。
ken在极度疲累后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中,依然不忘记紧紧握着千伶的手,生怕她像上一回那样,半夜从他身旁溜走。而千伶躺在ken的怀里,心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安妥,转眼间便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沉酣迷醉的夜晚。数年来,千伶第一次不需要安眠药,也不需要香烟的扶助,平滑顺溜地进入了甜腻的梦境。
千伶醒来时,天快亮了。她拨弄着ken的头发,亲吻他可爱的耳窝,抚弄他好看的下巴,直到把他弄醒。ken重重地搂住她,骂她是顽皮的小坏蛋,接着就是一阵慵懒的缱绻。
"这地儿太狭窄,"平静下来,ken说道,"我去看过好几家楼盘,我想选套合适的新房,按揭买下来,等装修好了,咱俩就结婚。"
"你笃定我会嫁给你?"千伶轻轻笑,"你不认为我是贪慕虚荣的女人?"她剥开一只熟透的桃子,咬一口,红色的汁水染红了她的唇与颊,性感得不象话。
"你是吗?"ken笑起来,抢她手中的桃子,借机吻她柔滑的颈项,柔轻的肩膀,吻得她直痒痒,千伶笑着求饶。
"为什么你不问问我,当初怎么会自轻自贱地跟了费智信?"千伶仰面注视ken。
"你的过去,与我无关,我没有丝毫的兴趣去了解,"ken吻吻她的头发,"不过我可是个贪心的男人,我要的,是你的现在,以及将来,要你的今时,要你的明日,要你的此生,要你的来世,要你的心,要你的灵魂,每时每刻的你,都要属于我。"
千伶忽然间眼窝发热。
"我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无论客观状况是怎样的,但是跟随他,一切的理由,仍旧是为了钱。"她感动于ken的信赖,主动涉及到了他们之间的话题禁区。
ken如常揽着她,一语不发。
"我穷怕了,真的,你不知道,那种一贫如洗的感觉,就像是有一张凶狠的大嘴,能够将人整个的,吞咽进去,"千伶静静地说着,"我的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丽骄傲的女人,后来,家境差了,她不得不到餐厅里做服务生。为了取悦顾客,她每天化很浓很浓的妆,可是皮肤缺乏保养,粉饼质地又很差,一笑,粉渣就一直往下掉。为了掩饰早白的头发,有时染一染,有时没钱,新的白头发长出来,黑白对比,十分滑稽。她的指甲油是最劣等的,而且舍不得涂太多,因此脱落得厉害,像是灰指甲患者,指甲缝里又是油污,又是泥垢——她的形象这么狼狈,在餐馆总是干不了几天,就被解雇,躲在家里哭个不停。"
ken不说话,不评论,亦不追问。
"你一定不明白,我的妈妈,为何会沦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千伶接着说,"那是因为我爸的缘故,他无意间,酿造的一场车祸,毁了十八个家庭,也毁了我的全家。"
千伶略略颤抖,ken抱紧她。
"嘘,别说了,宝贝,别说了"ken心疼她。然而千伶坚持着,一层一层揭开她的伤疤,将那些永不痊愈的伤口示以ken。
"我爸做过货运生意,鼎盛时期,买了三台货车,两台中巴车,赚了钱,就让我妈辞职,在家做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我爸很宠爱我和我妈妈,每日下班回家,会叫我和我妈排着队与他香面孔,他给我妈买裘皮大衣,买金项链金戒指,给我买最贵的玩具,送我去弹钢琴,学跳舞,那是我们一家人最幸福的时期,"千伶忍着内心的伤痛,说了下去,"在我12岁那一年,邻居的女儿出嫁,爸亲自开着一辆中巴车,带了镇里的十八位亲朋好友去赴喜宴,爸在婚宴上喝了点酒,没想到,回程的路上,他把刹车当成了油门,一脚踩下去,车子翻下了山,一车的人,死了七个,重伤九个"千伶呜咽。
"宝贝"ken吻去她的泪水。
千伶抽噎不止,再也说不下去。
"饿了吧?我去做早饭,"ken故意打岔,试着逗她笑,"尝尝由我独创的、中西合璧的、举世无双的、秘方配制的辣椒三明治,保证让你大呼过瘾!"
ken说着就披上睡衣,到厨房里煎煎炸炸。不一会儿,他端了一盘颜色可疑的食物进来,兴兴头头地向千伶推荐,三明治的第一层,是传统的煎鸡蛋,第二层,是他泡制的青辣椒红辣椒,却是明显腌过了头,软耷耷的,像某种软体动物。
"赏赏光,试一下吧,"ken笑眯眯地望着她,企求道,"这可是我唯一会做的一种食品啊。"
"对不起,我吃不下"千伶哽咽。
ken没有勉强她,放下盘子,体贴地从背后抱住她。ken的怀抱宽大而温暖,千伶顺势把头向后一靠,舒舒服服地贴住他的胸腔,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
5
"在那场车祸中,我爸脊椎受伤,瘫痪了"一段沉寂过后,千伶接着诉说,"我爸我妈都是仁义之人,从事故发生的第一刻起,就没想过要逃避责任。那一车的人,都是男性,且多半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一倒,一家人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我爸我妈变卖了房产,变卖了车子,变卖了所有值钱的家当,赔偿给他们的家属,可是这些,远远不够,尤其是那些重伤者的医疗费,加起来,是一个恐怖的天文数字。于是,我妈亲笔给人家写欠条,挨家挨户地送上门去,向人家承诺,我爸欠下的债,我们家会还,一月一月地还,一年一年地还,直到还清为止。"
"从那以后,我们一家人,就卷进了沉重的债务中,我爸丧失去了劳动能力,就帮人糊火柴盒,没日没夜地做,手指做得失去了知觉,他就用嘴,用牙齿,一点一点地糊,"千伶的泪水落在ken的胸口,"我的妈妈,我的勇敢无畏的妈妈,更是什么都尝试过,餐厅的服务员、酒店的保洁工,只要能挣到钱,她什么都肯干,钱一拿到手,立刻就送到伤者的家里,而我们自己,是天天吃咸菜,甚至咸菜,也还不是萝卜白菜什么的,那是到了春天,我从山里挖来的各种野菜,我妈一坛一坛地腌起来,吃上一整年"
"但是,即使是在最艰辛最窘困的那几年,我爸我妈都不同意我辍学,他们只是答应让我每天放学以后去教小孩子弹钢琴,"千伶说,"我就这样一边拼命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一边熬夜写功课,艰难地读到了大学毕业——说起来你可能没法相信,在大学里,我一天只吃一顿饭,最瘦的时候,我的体重还不到70斤。"
"然后,我遇到了费智信,他写下了一张支票,替我家偿还了我爸我妈用一生都还不完的债务,而我,成为了他的女人。"千伶潦潦草草地说道。
ken拥着她,轻柔地抚拍着她的脊背。
"你不觉得这个结尾太过唐突?"千伶突然笑了,望着ken。
ken摇摇头,温和地对她微笑,什么都不说。ken是从来就没有逼问过她任何问题。她说,他听。她不说,他亦不问。
"其实,在遇到费智信之前,我经历过一场荒诞的恋情,"千伶嘘出一口气,缓缓说出来,"对方是我的大学老师,中文系的教授,比我年长十几岁,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刚离婚不久。在我眼中,他完全不同于那班与我同龄的黄毛小子,蓄着汗毛当胡须,贼头贼脑,一脸的面疤。当时我是真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遇到比他更成熟更动人的男人了,有那样的浓眉,那样明亮坚定的眼睛,那么潇洒,那么有才学,微微有点孤傲,口才一流,举止斯文又大方。所以,当他主动靠近我,向我表示好感,我就像是一尾落网的鱼,无力招架。你无法想象,幼稚的我,是多么地爱他、多么地崇拜他,我和普天之下一切轻信诺言的无知少女一般无二,当他使出柔情蜜意的杀手锏,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
ken仍旧保持缄默,这个大男孩一样的男人,竟然胸襟宽广,有着如此罕见的修养与气度,令千伶无比窝心。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要求我保守秘密,因为他说,师生恋会影响他的前途,于是我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地下情人,一直做到大学毕业,"千伶的语气充满嘲讽,"为了跟他在一起,我放弃了很多机会,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小公司做了文秘。然后,我理所当然地向他提出结婚,也就是在此时,他开始疏远我,冷淡我,试图甩掉我,而我这个一无所知的傻女人,居然天真地以为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令他不够满意,因此不管再累,我每天都不惜搭一个钟头的公交车,从城市的这一端到城市的那一端,赶到他的家,执迷不悟地为他做饭洗衣服擦地板。"
"也许是精打细算,也许是吝啬,总之,我跟这位爷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几乎不怎么花钱。每个月我的大部分收入都得寄给家里还债,所以我只能省掉公司里的那顿午饭,用省吃俭用的钱,为他买鱼买肉,买他喜欢吃的昂贵的美国蛇果,还帮他买钙片买维他命!我告诉他,我会努力做一个好妻子,按照他的标准,不断地修正自己,在家里,做贤良淑德的保姆,在外边,做一只能为他锦上添花的花瓶。我甚至设想过,我们的婚礼,要邀请他最敬重的副校长来主持。"千伶说。
"结果你猜怎么样?"千伶的表情尽是讥讽,"他被我的痴情搞得很烦,并且误以为我对结婚的种种设想其实是在胁迫他,要向所有的人公开我们的关系。这位爷终于忍无可忍了,勃然大怒,连伪君子都扮演不下去了,他高声吼叫着,拍着桌子对我说,他什么都不怕,如果我要告到他的领导那里,大不了,他就来个鱼死网破,调到别的学校去,重新发展。"
"你想得到吗,他居然反过来威胁我!"千伶想笑,一笑,眼泪全跌了出来,"他说,他是不会娶我的,他的妻子,应当是家世殷实的女子,气质雍容,学养丰厚,而不是我这等被生活的鞭子抽打着四处奔波的小家碧玉。他说,他可以给我他的肉体,但是绝对不能给我婚姻。他说,他可以陪我走一段,可是绝对没可能陪我走完后半生。他说,我要是再逼着他结婚,他会发疯的,他一疯了,就会伤人,假如我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不为我爸我妈着想,就尽管纠缠他吧,缠到他疯掉为止。"
"我的初恋,就这样,成为了一出黑色幽默,"千伶叹口气,捂住自己的面孔,"听完这些恐怖的分手宣言,我一句话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甚至来不及告诉他,我的身体里,已经有了他的骨肉。"
千伶静一静,透过岁月的洗濯,她重新看清了那一段摧毁了她全部青春的龌龊经历。少女千伶其实是在缺水少光的干枯中度过了漫长的年月,她被家庭的重压搞得垂头丧气,有来自高贵的教授甜蜜如饴的滋补,不能不心花怒放不知就里,像打开柔软的花瓣一样打开自己的身体。
那完全就是一种被动的关系。年少的她,不论再聪明,都无法抗拒恭维。而那恭维者不过是个才貌平平的普通人,他的杀手锏就是软语温存,他把初涉尘世的少女夸得天花乱坠,千伶是稀里糊涂地就掉进了泥潭。但这是多么粘腻的感觉啊,不清,不爽。如今站在甬道的这一边,回望那段空心岁月,她甚至能猜想到那可能是一个形容委顿的手淫者,一个守株待兔的家伙,等候着有女学生扑入他的天罗地网。其实他的面容暗褐如铁锈,他的眼神空洞,他的案头堆满了东拼西凑的学术论文,但从那单薄的嘴里却能够说出一连串如珠如宝如天籁的恭维。天哪!谁招架得住?
无知的小女孩子飘飘然昏昏然,她为这奉承恭维而委身,享受着那酸楚的快感。多年后回过神来,她狠狠地咒骂自己,骂自己是个愚蠢之至的女人。那个色鬼,本是在惴惴不安中扣响了她的门扉,他害怕她仅是给他一瓢饮一箪食就匆匆打发了他,不承想得到的是太高的礼遇,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在她的处子之身倾泻了肮脏和罪恶,平躺于缠绵温床,盛宴人间美味而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那个男人,毁灭了我对爱情的憧憬,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差不多患上了-恐男症-,变成了-爱无能-,在我看来,男人无异于是生物界最残忍的族群,他们都是一样的,都一样。衣冠楚楚时是一种男人,一丝不挂时是另一种男人。他们穿上了衣服,是原子物理学家,是音乐家,是大学教授,是博士,是医生,脱了衣服上床——都是一样。"千伶的口气极为尖刻。
ken重重叹息,他用力拥抱了她一下。
"分手以后,腹中胎儿成了我最大的累赘,为了节约钱,我没有去医院,自己买了堕胎药,吃了下去,没想到,那粒药,并不适合我的体质,"顿一顿,千伶说,"当年,我供职的那间小公司,与费氏有一宗业务往来,那天,我被派到费氏取资料,一进费氏大厦,我就发生大出血,晕了过去,而费智信那时正好搭电梯下楼来,在电梯口,看到了我——是他,好心救了我。"
"费智信把我送到了医院,叫司机守着我,为我支付了医疗费用,医生立即把我送进急救室,为我做了紧急清宫手术,隔一天,费智信来看了我一次,接着就每天都派人送花送食物到我的病房,"千伶慢慢说着,"出院的时候,他亲自来接我,在车上,他问我,可愿意做他的女人他为我租了一套公寓,住了有大半个月,接着,我就搬进了费宅,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开始了漫长漫长的失眠,而且,吸烟成瘾"
"不过,毕竟是他把我,自贫病交困中拯救了出来,"千伶凝视着ken,"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是他的情人,他是我的恩人,你明白吗?"
"我明白的,千伶,你经受了太多的委屈,太多的苦,"ken抱住她,"我知道这些话十分老土,可是我还是要说出来——宝贝,放心吧,剩下的人生,有我在你身边,我会陪伴着你,共同面对生命所给予我们的快乐和忧愁,幸福与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