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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剩下我和青衫不约而同地面面相觑,彼此都是措手不及。

    我失魂落魄地跑到酒窖,从小到大心情不畅快时就来到这里,闻着酒香,点着酒缸的数目来平复情绪的起伏,今日却屡不应心,在爬上凳子排列清扫木柜上的待售的酒瓶时,一时恍惚,左脚在移动时踏了个空,竟摔了下来,却在半途被温暖的手扶住,我抬头昂望,见到的,是青衫略带苍白的脸,他的口型在说,小心。

    小心,我在心底涩涩地嚼着这个字眼。好象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把我小心地扶下了凳子,空气一下子就静默了下来,青衫满眼矛盾地凝视着我,目光沉重,往日的清澈如溪,此时像凝固冻结住了的深潭水,满是挣扎烦乱。

    像是过了许久,他的唇瓣开始上下闭合蠕动,盯着我的眼睛,神情里有急于尘埃落定的迫切,也有思虑过重重挣扎的认真,语速诚恳而急切,但仍力求低缓,像是怕吓到一只初生不久胆小怯怯的兔子。恍惚之下,我听不见他的字句,但最后那句关键的字眼,我看懂了。

    我看见他在说:

    “九九,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回长安?”

    我霎时间浑身僵硬,下意识就摇头。不可能,不可能。青衫拉住我的手,我挣脱不掉,眼泪一下子就涌到了眼眶。

    听说长安有百里长街,有十丈清湖,有平湖秋月柳浪闻莺,长安城的姑娘总喜欢牵着意中人的衣袖趁着青光漫步。这份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情致曾令我渴望向来,而今,它近在咫尺,我却开始了犹疑。

    我突然发现,在青衫这份令我无比心动的情意里,我始终都找不到一分足够让我有勇气去赌的成分。

    他的富贵家世,他的独子身份,我不是个世事全然不解的傻瓜,不出闺阁涉外并不代表不懂人情,都说侯门一入深似海,难道富贾之户的成见和规矩会轻与诸侯家?青衫的高堂父母怎么会接纳一个与人沟通有障碍的女子作为自己的媳妇?就算他们勉为其难,可社会的舆论和嘲笑也会让他们抹不开脸面;而聘则为妻奔则妾,我是否能抛得下自尊,什么都不计较,专心地当一个男人的妾室?不可能的,那样的女子也不会是田九九,我学不会在几个女人之间勾心斗角左右逢源,转个身,还能与青衫情意绵绵。

    我的委屈,他的不解,这个社会对男人与女人的要求截然不同,到时候有限的感情消弭殆尽在鸡毛蒜皮里,这样委曲求全的幸福又能维持得了多久?

    爱情从来都不会是婚姻的全部,没有一种爱情能够凌驾在现实之上,就算凌驾了,也必然短暂。如果单单只是爱情,如果世界上就只有我和他两个人,那么我或许可以舍弃一切,但是不是。天底下的人群成千上万,他们能够众口烁金,而我,只是一个渴求现实安稳的小女子。说爱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不为瓦全,就要毫不犹豫地舍生忘死,那是谎言。或许不是没有冲破一切障碍的希望几率,但我赌不起,我拥有的资本太少,我当不了一掷千金的赌徒。

    一路急奔回到闺室,把紧随其后的青衫挡在了门后,我只听到门里门外急促的喘息,和自己心碎的声音。

    青衫,请你原谅我,九九是个胆小鬼。她懦弱、她犹豫、她怕死、有些东西实在太过美好易碎,她不敢碰触,就只能退后,只能辜负。

    (六)

    听说沙漠有一种从来不飞的飞禽,叫做鸵鸟,鸵鸟最喜欢把头埋在沙砾里面,所以世人都用它来比喻那些不肯面对现实的人。尽管我小心翼翼,尽管同住在屋檐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可面对青衫欲言又止的神情,我还是下意识地就想逃。陈酣蓝昕他们旁观者都焦了急,可都被曲公劝下了,曲公叹息着说,世间情事唯当事人最清楚不过,真有问题,也得让他们两个去解决,旁人怎么帮得上忙?

    鸵鸟只当了七天,因为七天后,便是青衫回长安之日。可那天我早早地就跟蓝昕她们去了山上采集桑椹,等回来的时候已是晚膳时分。

    刚一进院,院落里的泥地上那些错乱而又清晰的车辕痕迹便映入眼帘,刹时如遭雷击,不详的预感冲上脑子,我忙抓住正在措叹的陈酣,用手比画:青衫呢?

    “你怎么才回来?!他才刚走呢!”

    怎么可能!

    我的眼睛刹时干涩生疼,心却拒绝着相信,怎么可能呢,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说

    “他在这里等了你一整天,你却一直没回来,后来老宋的车子到了,说是再不启程便要迟了,他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

    陈酣的惋惜如此明晰,我却看不见了,手脚已经先大脑一步做出动作,我扔下竹篮,竭尽所有力气,直往门口跑去,身后只留下陈酣他们的惊呼:

    “九九,你去哪里——”

    顾不上回答他们,四肢机械性的运动着,呼吸急促,可脑袋里却是空白一片。我拼命睁大眼睛,努力不让水雾蔓延扩张——

    我不哭,我不能哭,一哭起来眼睛就会被遮住,那就找不到青衫的踪迹了——

    青衫啊,拜托你等等——不要走这么快,不要走这么快——

    可千辛万苦跑到了驿站,驿站里交通络绎,在人如流水马如龙里,哪里有老宋的影子?长安道上笔直如烟,唯有一辆车马在向前行驶——我欢喜起来,那一定是青衫的车子!可刚想要叫唤他们停下,喉咙却发不出字句!?

    如果说十七年来我从来不曾怨怼过命运,那么这一刻,我是真真正正地痛恨自己的残疾——

    我会读唇语,却无法发出音节,我会用手语,坐在车厢里的青衫却看不见老宋在前面驾御着马车,我在后面奔跑着追逐,在这个不过一百米的相对距离中,只要我能喊一下,前面的车马就能停下来,可是我我不能说话!?

    我不能说话?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陷在茫然无措中没有看清前方路边凸出的石块,只觉得突然脚下一绊,整个人啪地一下就摔到了地上。

    我想爬起来,想继续追赶,可周身的力气像是被全抽空了的,心那样痛,可我连哭,都没有办法发出任何声音——

    真的,如果渺渺九宵真的有情天,如果举头三尺真的有神明那么我不要任何的嘉奖,不要任何赏赐,请让我拥有声音吧!哪怕只有一天,就算只有一个小时也好啊!让我能够叫住我心爱的人——在茫茫人海里,能够遇见一个命中注定的人是件不容易的事,那些话,我都来不及跟他说而一别经年,便无再见之日,不要让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掉我,我甚至都没有告诉他,我也是喜欢他的啊

    可青衫他,再也听不见了——

    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我只能俯趴在土地上,听见自己心脏被撕裂的声音,那感觉太痛,像是整个天地间,在都在刹那间死去——

    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我只能俯趴在土地上,听见自己心脏被撕裂的声音,那感觉太痛,像是整个天地间,在都在刹那间死去——

    在周身低颤的抽噎中,突然觉得有人就在站在跟前,头发被一种很熟悉的温度抚摩着,我在泪眼迷蒙里抬起头,映入眼帘的,竟是青衫的笑容?!

    疑幻疑真中,他扶起了我,用衣袖拍去我身上的尘泥,指间理了理我散乱出来的头发,看着我不敢置信的神色,淡淡地笑着解释:“我在车上总觉得有人在叫我,心神不宁下便让老宋掉转了车头,谁知道刚返回两步,就看到你倒在路旁。”

    “还好回来了,不然真没办法体验到祖父的那句话。”他盯着我的眼睛,语气轻柔:“他曾经说过,把自己看得最重的女人,会在你面前哭泣;而把你看得最重的女人,会把眼泪藏在背后,在你面前微笑。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智者。”

    见我还是没能反应得过来,他叹息一声,把我拥在了怀里:“我在车上,一直在犹豫,有些话如果不亲口告诉你,我想我这辈子都无法走得甘心。”

    “九九,那天晚上我在你门外站了很久,也想了很久,我一直在问自己,就这样把你带到长安到底好吗?一株在酆都烟雨的气候里生长惯了的植物,移植到长安,能够存活得下来么?曲公他说的对,现在的我接受家族的庇佑,也必然被家族利益所羁绊,婚姻,事业,都无法自由选择。我把你带到长安,你势必得接受我家族里的那些长者的挑三拣四,或许还有更严重的这样的委屈,你能不能承受?就算你能承受,我又怎么能忍心?像陈酣他说的,一个男人不求建功利业造福百姓,起码也得让他的妻儿生活无虞,一个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的男人,他算什么混帐玩意?!但现在的我,不能给你这种安全的归宿所以,九九,请你给我时间。让我成长到足够成熟,足够强大到能够保护得了你,等待或许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为了酿造。”

    “如果那时候我们还能够再相见,如果那时候你还是你,我还是我,那么,我们就在一起,你觉得好么?”

    我还能够说什么呢?如果青衫能够明白等待是酿酒的必经过程,那么,我也会明白。

    (七)

    但我没想到,这样的一别,竟然就是茫茫人生中比例不长也不短的十年。

    十年,这个国家遭遇动乱,朝代更迭,李唐换了武周,武照替了贞观。封建国家的权利之战,承受苦果的,永远是百姓。酆都洪洲也陷入了战乱,世事动荡中人人自危。曲公关闭了天禄坊,带着我们逃到了阳关西域,等到朝事安稳,我们回到了故乡后,已是十年之后了。

    我不知道这十年里,青衫有没有来找过我们,或许有,或许没有。他是否平安喜乐?是否顺利安康?我无从知晓。

    有时候会设想,他是不是已经娶了妻生了子,现在一家子和美吉祥?但也只是想想就笑,就算是又如何呢,在经历了世事战乱,小情小爱已经无足轻重,他能够活下来,活得扬眉耀目,于我而言,已是一种恩赐。

    听说这一年的花灯会极是热闹,曲公便鼓励我去,说是年轻人最爱热闹,人生还有多少年能够这样欢喜热闹?我坳不过他,想想也是毕竟是百业待兴的新元年,人们在炮火下得已生存,是该好好庆祝。

    长安城的繁华康容果然名不虚传,处处张灯结彩的好景致竟然游览不尽,我和陈酣从朱雀大街一路逛下来,腿脚酸麻,依旧舍不得让眼睛休息。我是第一次到长安,竟然没有想象中的局促,反而好感倍增。或许是这十年的动乱磨练了心智,又或许,是最普通的恋人情怀,因为爱上一个人,所以爱上一座城。

    待购全了日常用品,我们便往街尾走去,正想进街面最繁华的一处精致酒楼歇脚,可陈酣突然说想买些玩具带回去给家里的娘子娃儿玩耍,我无奈,只好跟他约了时间地点,便独自上楼。

    这家名曰念酆楼的酒家小二极是伶俐,本来我还思索怎么跟他说来杯清茗,可他一见我的手势,竟然也用手语告诉我没问题?

    瞧见我脸上的惊奇,这位名叫封小波的酒店小二腼腆一笑:“我们店老板平常喜欢用手语说话,我们这些伙计跟他相处久了,也略知一二。”

    我了然,忽又好奇,难道你们家老板也是个

    他摇摇头:“姑娘有所不知,我们的莫老板是个正常人,除了喜欢酿酒的怪癖,与常人无异。你看,我们店的招牌酆都龙涎酒就是他亲手酿的呢!”

    酆都龙涎酒?!

    我的心一颤,会酿制龙涎酒的除了天禄坊曲公,还有的就是可是他姓莫,应该不是

    那小二一边为我斟茶,一边说道:“其实我们老板哪,本家姓严,可是十年之前因为拒迎知府小姐为妻,便跟家族决了裂,这才创了长安念酆楼五家店的基业说也奇怪,那知府小姐人人都言她贤淑貌美,与我们老板真是郎才女貌,天设佳偶的一对。可我们老板硬是铁了心,说是早已有了意中人,可我进了楼帮佣也有五年,却无未见过他带过什么女子回来哎哎,不能说了,我们老板来了!”

    我随着他的视线回头,酒楼的灯光很亮,我能很清楚地看见那人遥远而又靠近的面孔——

    好像是在做梦吗?好象又不是

    因为眼前的这个人比记忆里少了一股少年青涩,多了一股中年稳沉——虽然他的面孔依然清朗俊秀,但眉宇间少了风华稚气,多了精明霸气,嘴角上扬的弧度减了忧郁,添了明朗但气质依旧令人怦然心动。

    而他察觉到我在看他,回过头来,霎时愣住,好一会,才对着叫唤旁边的小二:

    “去酒窖里把我那瓶青花瓷瓶的龙涎酒拿来。”明明是对他说,眼睛却是盯着我。

    小二看看我又看看他,惊讶道:“老板,那不是你最宝贝”话尾结束在他的挥手示意里,我听见他的嗓音低沉,在空气里格外撼动心弦:

    “好酒伴知己,这位姑娘让我来亲自招待,因为我等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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