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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一两,对你的身体应该有很大的帮助。”
“知道了,二叔。刚到学校,改天找个时间去外面买烈酒回来把那畜生给泡了。二叔,你要不要?听喝了那玩意,猛,一夜七次简直跟玩似的。”步千帆嘿嘿的笑了一下,道。
“滚,老子不喝那玩意照样一夜七次。”慕容清风踹了他一脚,道,“回去吧,记住,别JB天天惹事,知道不?过几天就是军训了,到时候咱们再慢慢聊,有空我也会来这里听听课。”
不知道为什么,慕容清风心里有种不安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回去的时候一定会遭到刚刚那个女神姐姐的报复。这种感觉他也不上来是为什么,或许就是传中的第六感吧。为了稳妥起见,慕容清风把自己的破自行车留给了步千帆,如果真的遇见女神姐姐的报复,自己用双腿逃跑,要远远比这辆破自行车快多了。
一个人胆战心惊的往回走着,天色已经渐渐的黑去。月黑风高,好一个杀人夜啊。慕容清风一路上眼睛四处乱瞟,观察一切可疑之人。不过这目光看着看着就变了回事,没办法,谁叫这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呢,大街上一个接一个的美眉秀长腿、秀胸部、秀屁股,反正是一个比一个穿的暴露,一个比一个妖精,慕容清风觉得如果自己不看看她们,有辜负她们的“良苦用心”了,毕竟人家打扮了那么久就是想争取回头率,自己怎么能不给人家面子呢。
慕容清风是一个面对刀枪,依然能够谈笑风云的人物,否则也不可能在九岁的时候就杀了绑架自己和王妖的两个匪徒。在sZ市的时候,慕容清风那就是一个祸害,热血生涯,经常的四处砍人。砍了别人,自然就会有人报复,所以他们走夜路的时候一般都很谨慎,可是走着走着目光就会看向路边的那些个美眉。这样的日子也就在他离开sZ,去了皖南山区的那个偏僻的山村后,才算是告一段落。
在慕容清风不算精彩的十九个岁月里,也并不平淡,这样一个名为天才,实为妖孽的人物,无论走到哪里,那都是一只狼,饥饿的狼。他可以是慕容世家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天才,虽不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是却也算的上是博古通今,那些古代的名著基本上全部看过,而且都还有着自己的批注,就连《金瓶梅》也不例外。琴棋书画那是样样精通,不是级高手,却也能混个一流。不过,他学这些东西的目的可不是像他爷爷所期盼的那样以后能雄图天下。他学琴,那只是为了以后泡美眉的时候多一项资本;他学棋,那是因为他知道有时候要讨好美眉还需要讨好他的家人,指不定那美眉家里就有一个爱下棋的爷爷或是爸爸;他学写字,那更多的是为了写情书;学画画,则是想着给自己那“童养媳”轻*姐姐画个人体艺术画。这些可都是能够在白菜面前炫耀的资本,如果再加上他那十九年自认为的沧桑故事,推倒些个美眉应该是不再话下。而且,等到慕容坚入土为安了,他还能继承一大笔让拜金女疯狂的财富,不过从慕容清风懂事的时候开始,就没找个老头要过一分钱,是那种要死命和慕容坚划清界限的傻子。别看慕容清风有时候看起来很好话,可是要是倔起来,那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主。
ps:竟然有人我把步千帆写的太帅了,太不符合现实了,其实我很想告诉你们,现实中的步千帆真的很帅,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