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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包装,随机抽查一个样品,透明的外壳,抽一口下半部发出LEd的彩灯颜色,这放在国内很多人觉得俗气Low,可在老挝,这种有彩灯的东西都很招他们喜欢。
13号公路上的大单挂车,只要晚上路过都会有彩色LEd灯闪烁,骑摩托车的老挝年轻人一看到就会发出噢噢的叫声。
这批货,我很满意!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批货发到了中老物流中转站,我做事就是这么的效率。
一周后,这两公斤的小箱子就到了噶西镇中心的中通快递,我付了八万老币,大概不到三十元人民币的运费。
还在国内的我通知了阿萍去中通拿货,来回取货只需要五分钟时间,我知道五分钟后乌拉和丈母娘很开心。
这次我长了个心眼,每支加价五元人民币后作为底价告诉了两个代理人,在国内的我似乎都能听到他们的笑声。
·······
写到这里我们谈一个话题:
我是否违法了?!
首先,不论是中国还是老挝,生产销售电子烟都属于违法行为,这个毋庸置疑。
但是,我只是买了电子烟,而且不是那种“上头”的电子烟,所谓上头就是烟油使用了大麻或者其他毒品的烟油。
所以,买电子烟抽不违法。
其次,我只是发货到了老挝,卖电子烟的人也不是我,是我的舅子和我的丈母娘。
虽然,买货的钱是我出的,但最后卖的钱归我媳妇,你若说夫妻共同财产,当时还没结婚证,这种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最后,我觉得我没违背法律,只是在两个国家的法律边缘游走了一下。
哈哈哈,这样一解释似乎我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
······
两个月后,元旦节那个期间,这批电子烟卖完了,我以为一百支电子烟阿萍可以有个五百元的额外收入,可我们还是高兴的太早了···
当电子烟卖掉一半的时候,乌拉把费用给了阿萍,大概是一千五人民币,这也算是我给阿萍的每月生活补助。
乌拉的电子烟价格不贵有彩灯,熟悉他的人都过来找他拿货,一个老藤族熟人知道后找到乌拉,谈了一下价格拿了十支。
本以为会给钱,可老藤族说拿去卖给噶哩,卖完后再给钱。
几天后老藤族跑来告诉乌拉中国人骗了他的电子烟,这十支电子烟就这样被熟悉的老藤族坑了!
明知被坑却也不敢做任何事情,只能打掉牙肚里吞,要是让老挝警察知道了更麻烦。
等到所有电子烟卖完,阿萍要尾款的时候,乌拉不再给任何钱。
他的解释很奇葩:老藤族骗了十支,老娘卖了二十支,还有二十支是他的劳务费!
我在听到这些话后简直日了狗!
阿萍也很生气的告诉我,那二十支乌拉一定是送给了他养的小白脸。
认识乌拉这么久,我承认他是个好人,但关于利益,他真的也很无耻!
第二次电子烟就这样结束了,我们亏了差不多一千三百元人民币。
得利者:乌拉,丈母娘,无耻的老藤族骗子。
一晃又三个月过去,没想到因为家长里短,我又要去拿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