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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给小地怪取了一个名字,叫阿弟。
阿弟的母亲是一名奴工。就是一辈子要给主人干活,没有自由的人。所以阿弟从出生,就注定了一辈子要做奴工。
几年前,阿弟被原来的主人卖给了白朗先生。当时白朗先生还只是个小牧场主,拥有一小片森林,养育几十头肉牛。
在地下城,有森林,还有牛?
小妖不相信。
你见过真正的森林吗?你知道一片森林需要多开阔的天空多平整的土地吗?地下城能长出森林?你肯定是在骗我!
阿弟给白朗先生放牧肉牛。后来,白朗先生组织了一次远征,去地面猎捕人马。阿弟也报名参加了远征队。
等等,等等,你们抓人马干什么?
当初在边城兵营时,也有一群小地怪在抓捕半人马。为什么小地怪都那么喜欢人马?
白朗先生组织的远征队,在山谷中发现了一个单独的人马。一个真正的身上带着武器的人马战士。虽然受了伤。
远征队开始围捕人马。死了好多人。更多的小地怪受了伤,包括阿弟。差点为此丢了性命。
那次远征的回报,是阿弟为自己赎回了自由的身份,从此不再是一名奴工了。而白朗先生,用那个人马战士换回了地下城最大的一片森林,和数不尽的肉牛。
如今,白朗先生已经成为地下城里最富有的大地主。
原来,小地怪抓人马是为了卖钱。可是谁会买一个人马?那些六条腿的家伙到底有什么好?
阿弟带着小妖,在交错纵横的地道里穿梭,根本不需要照亮道路,不需要辨别方向。那些地道通向哪里,在什么地方应该转弯什么地方拐上岔道,仿佛都装着阿弟的脑子里。
阿弟变成自由人,一心想成为一个勇士。就像白朗先生的第一勇士,坦格那样,强壮、善于搏斗,受人尊敬。
阿弟还想,娶白朗先生的女儿做老婆。可惜,像阿弟这样的穷光蛋,白朗先生的女儿连正眼都不看一眼。又怎么可能嫁给他。
阿弟絮絮叨叨地讲着自己的故事,在漆黑的地道里狂奔。小妖不时地哼两声,回应着那些无聊的故事,想象着到底是什么的大树,能在地下的世界里,长成一片森林。
长成森林的,不是树。是蘑菇。
各种各样的蘑菇。有的茎秆纤细一丛一丛地生长;有的敦实粗壮举着肥厚的伞盖;还有的,自己就会发出莹莹亮光照亮自己照亮周围。而无论哪一种蘑菇,都很高大、扶摇直上。一棵棵一片片的蘑菇,真的就组成了茂密的森林。蘑菇的森林。
小妖一下子就惊呆了。振翅飞起来,飞上蘑菇巨大的伞盖上。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一朵朵蘑菇撑开伞盖,露出或深或浅的颜色,高矮相拥紧密相连,绵延无尽。蘑菇伞盖蒸腾的水汽,在森林上方形成薄薄的、桔黄色的雾霭,带着一种强烈的,潮湿的味道,还夹杂着一点香甜。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谁会相信,在深深的地下,在小地怪的地下城,会有如此神奇,如此壮观的蘑菇森林?
阿弟爬上蘑菇的茎秆,吊挂在蘑菇巨大的伞盖下,向前悠荡着,翻上伞盖。
“蘑菇,森林。”
阿弟冲着小妖露出笑容,带着一贯的真诚模样。
蘑菇森林里刚刚长出的蘑菇嫩芽,会被采集起来当做小地怪的食物。更老一些的,采集起来当成肉牛的食物。
那些肉牛,是地下城最宝贵的财产。它们的肉,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制成肉干,都是小地怪最喜爱的食物。而肉牛的皮,鞣制加工后,可以用来制作价格昂贵的衣服。
“整个,森林,都是白朗先生的。”
阿弟指给小妖看。
蘑菇森林绵延起伏,一眼都看不到头。这么大的森林都属于一个人,难怪他要成为最有钱的人了。
“白朗先生,和女儿,住在王城。”
阿弟指着王城的方向。
王城里有热闹,王城里有繁华,王城里有有名气的商人皮霖,还有有钱的地主白朗。最重要的是,王城里有王宫有国王。安德王国的国王。
但是阿弟从没去过王城。因为阿弟没钱。一个没钱的乡下孩子,去王城干吗?
过了王城,继续向前走,就能到达火焰峡。火焰峡集中了地下城里所有的工匠。阿弟想,如果再过两年,他还当不成勇士,就去火焰峡找个师父学一门手艺。
好吧,现在我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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