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莫欺少年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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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用你操心了!"周凡冷冷道。
从进门到现在,黎梅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假装关心,实则对周凡百般冷落,言辞还如此恶毒,周凡其实已经快到发飙的边缘了。
"好,那就签!你这狗杂种以后千万别再求上门,求我们家接济你!"黎梅恶狠狠道。
扯过周凡手上的协议书,黎梅提着三角眼快速浏览。
然后她想起来自己好像不认识几个字。
"晴儿,出来,帮妈看个东西!"黎梅冲周黎晴的房间喊道。
只见周黎晴满脸通红,整理着衣衫走出了门。
"干嘛呀,我正忙着呢!"周黎晴嘴里嘟嘟囔囔的。
黎梅将那份协议书递给女儿,一边阴阳怪气道:
"还能干嘛,你表哥长大啦,翅膀硬啦,说要和我们家断绝关系呢!"
周黎晴挑了挑眉,然后逐字逐句念了出来:
"甲方:周凡,男,汉族,1999年11月16日生,住址S省S市XX街XX号,身份证号:*******"
"乙方:周福,男,......
黎梅,女,......"
"甲乙双方系叔侄堂亲关系,现因观念差异及其他因素,甲乙双方无法继续接触,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亲属关系。"
"因甲方父母双亡,乙方实则为甲方的监护人,现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财产做出如下约定:"
"一、甲方和乙方断绝亲属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费用。"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三、解除亲属关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滋扰甲方,如果乙方无故滋事干扰甲方的生活并有侵害甲方权利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刻报警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按一般的社会人员处理,不得以亲属关系进行特殊处理。"
"四、现家中无任何共同财产,解除亲属关系后,甲乙双方以后劳动所得收益及财产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霸占或者抢夺,否则按照抢夺或者其他犯罪论处。"
"五、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周黎晴快速念完,然后满脸狐疑看着这个堂哥。
他居然是上门断绝关系的?
这么有种?
那边黎梅听完,冷笑道:"行,赶紧签,以后你是死是活我们都不再管你。"
"晴儿啊,妈的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
"想着帮扶一下侄子,帮他上大学,还被找上门来要求断绝关系。妈的心都凉啦!"
周凡打断道:"别假惺惺了,浪费时间。"
"现在叔叔不在,这份协议也签不了,你等他回来,写好以后寄给我,别忘了按手印。"
周凡扫了一眼周黎晴,接着道,"你妈不识字,你帮着弄。放心,我对你们的家产,对你们的所谓接济帮助,没半点兴趣。"
周黎晴被周凡这一眼看来,就像是被针刺了一样,这是何等锋芒锐利的目光!
被周凡从容不迫的气势所摄,周黎晴点点头应了下来。
说罢,周凡便径直离开了这个比他现在居住的廉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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