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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特殊二人
和谭无忌一样,对于楚新生对王未明车祸的怀疑,包似正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作为王未明老丈人的楚新生在听说王未明死后的消息时气糊涂了,不愿意接受王未明去世的现实而说出的糊涂话?对此,包似正和谭无忌也是同样的看法:作为一个曾经担任过省委书记的人,不可能因为自己的爱婿死了就信口开河,说出完全没有根据的话。但既然不会轻易说出无根据的话,那么他说出来的话就肯定应该有根据。但根据在哪里?包似正想到的这些问题,和谭无忌想到的问题完全一样。
再说苟益桥和池长才一起在谭无忌那里再次接受要尽快调查清楚王未明车祸原因的任务。谭无忌要求他们要下功夫弄清楚那个货车驾驶员冒着那么大的雨还要出车的真实原因,并且还要求对其他涉及到车祸及相关的人和事都要高度关注,从一切蛛丝马迹中寻找答案。
按照谭无忌的要求,作为市委政法委书记,苟益桥也要求池长才按照谭无忌的要求,尽快安排人员对王市长的车祸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尽快拿出一个调查结论。但安排后,苟益桥的心里并不踏实,他知道,池长才作为市政府副市长,虽然是市公安局局长,但他不会亲自调查,再加上苟益桥知道池长才与苗江左之间的关系,苟益桥就对这个案子的调查从内心里感到不放心。但作为政法委书记,虽然不放心,他又不可能直接牵头进行调查,并且就算是自己直接牵头,自己也不可能直接去调查案子,具体的调查工作还得要靠公安局的人去做。为了确保对王未明车祸的调查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在给池长才提出要求后,苟益桥单独把苗江左找来,专门和他商量有关车祸调查问题。
苟益桥与苗江左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也比较特殊。而让苗江左当公安局长,一直是苟益桥的愿望。但虽然他有这个愿望,却并不是他能够做得了主的事。市公安局长如果不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他作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市公安局长的人选上还有一定的话语权,但市公安局长必须由市政府的副市长担任后,这个职务就是由省委决定,市上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并且就是建议权,也主要在市委书记那里,作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常委,最多也只能是给市委书记提点建议,听不听还在于书记,而不在于苟益桥本人。
苟益桥在丽春工作了二十多年,并且一直在政法系统,虽然之前是在法院系统工作,但对公安上的人员也比较熟悉,特别是他在法院工作时在刑庭担任庭长,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时,与一直负责刑侦工作的苗江左打交道比较多,特别是在对案子进行审判时,因为证据材料的补充和对案情的具体了解,两人经常接触,在接触中,关系也就越来越密切。苟益桥觉得苗江左做事很认真,特别是对案件的侦破经常有独特的见解,最后他的这些独特见解都得到了验证,心里也就对苗江左非常认同,两人也就走得比较近。之后,两人在仕途上基本上可以说是齐头并进。苟益桥由庭长而副院长、院长,苗江左也由科长而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只是因为苟益桥刚当上法院副院长不到两年,原法院院长就查出得了癌症,法院的日常工作就交由苟益桥主持,将近一年后,原院长去世。省法院考虑到苟益桥主持了将近一年的工作,并且苟益桥的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都不错,也就顺理成章地提名苟益桥为丽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来,丽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因年龄原因到人大任副主任去了,谭无忌为了安抚丽春本地干部,极力向省委相关领导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将苟益桥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位上转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位置上。虽然都是副厅级职务,但法院院长只是一个业务部门的领导,而市委常委却是一个地方的领导,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本来前期两人的地位都不相上下,但近几年苟益桥的地位却急剧上升,刚开始时苗江左的内心里也很有些不平衡,但时间一长,内心里也慢慢地平静了,认为一个人的命运并不是自己能够把握的,以其自己内心不平衡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不如自己坦然面对,再加上苟益桥当了政法委书记后,对苗江左也比较关照,并且多次给苗江左说他要助力苗江左上位,努力促成苗江左能够担任市公安局局长。也因此,两人的关系一直保持得非常紧密。苟益桥也知道,自己虽然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但公安局所具有的特殊职权,是他必须紧紧依靠的。如果不能把市公安局的关键人物拉到自己一边,自己的政法书记虽然有职也不会有权。
因为这个因素,池长才到丽春担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后,苟益桥对池长才始终持一种不怎么支持的态度,相反,却把苗江左紧紧地拉在自己这边,不管自己在公安上有什么事,都是直接找苗江左,而不是找池长才。
对此,池长才心里也非常清楚,但毕竟自己是外地人,在丽春没有自己的势力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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