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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休·威士曼解释道,他们的计划是,让马休事先偷偷地把窃听器安装在这张桌子底下,等下次会晤时,他们假装“无意”发现了它,然后控告当局企图窃听他们的谈话,使整个案子因“执法不公”而流产(撤销)。马休·威士曼理所当然地拒绝了这一非法要求。
后来在琳达和安德鲁·凯梅斯请求桑塔芭芭拉法院澄清有关桑塔马利亚产业的产权纠纷时,娴泰又要马休·威士曼替她伪造一张肯·凯梅斯的委托授权书。“你只管把文件打印好,其余的由我负责。”娴泰的意思是,她要在文件上伪造肯·凯梅斯的签字。这种要求简直太过分了,马休不仅当场退出会谈,而且拒绝继续为娴泰两人工作。一个月以后,经娴泰反复要求,再三保证不再干这些违法的勾当,马休才又重新回到辩护律师小组。
当案情的进展从民事变为刑事后,娴泰担心马休没有足够的经验处理刑事案件,于7月14日又请来了第三位律师迈尔·沙其。一年后,1999年7月日,随着麦可·哈迪和埃里克·索夫特的加盟,娴泰、肯尼的辩护小组扩展到了五人。
7月9日,警方录下了两位公证人唐·奥其和诺莉·斯韦尼的证词。
7月10日一大早,约瑟夫·雷兹尼克把专案组全体成员和七位公诉人召集到会议室,从林肯车和苏尔曼大厦1B房间收集到的证据占去了这里的半间屋子。所有的物证都需要一一过目,最耗时的是娴泰写下的十几本笔记,办案人员往往要读两遍、三遍,甚至更多遍,才能悟出内中的含义。笔记中提到的1000余人,警方后来都逐一查对过,或电话联系,或派专人访谈。其中有些人还不止一次。
笔记本上和伊琳·苏尔曼的名字列在一起的,还有0多位年老独居的女富翁的姓名、电话、地址、房地产资料和银行资料简略,甚至社会安全号码等。娴泰在伊琳的条目下写着:“伊琳的背景?”“社会安全号?”“电子枪”等字样。最令办案人员惊异的是,笔记本上竟然记有美国总统座机“空军一号”的直拨电话,和当时的国防部长、后来的国务卿柯林·鲍尔的家庭电话号码。
等法院签发了允许他们为电脑和手机解密的特别搜查令后,专案组从娴泰和肯尼的电脑里打印出了两英尺厚的资料,其中有两位凯梅斯贮存的若干姓名、电话、地址等,以及他们事先替自己编造好的各种版本的不在现场的说辞。电脑中还存有男性同性恋Se情录像。
两位来自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手机专家告诉警方,娴泰在7月5日上午11点到11点8分之间一共有过三次通话,地点都是在苏尔曼大厦附近,而不是像她当时在电话上对思坦利·帕得逊说的,在新泽西的花园州大道上。
洛杉矶方面,警方奉命搜查了娴泰租用的贮藏仓库,在那里又找到0多本笔记。纽约方面,寻找伊琳·苏尔曼的工作在更大规模地进行。警方搜查了纽约的三个机场及附近区域,全市所有的医院、停尸房和殡仪馆,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三州交界处的家用贮藏仓库,花园州大道和帕里沙芷大道沿途,乔治·华盛顿大桥和塔畔大桥。联邦调查局协助用红外监测器扫描了新泽西州北部的几处沼泽地。警方还向各垃圾公司打听垃圾被运送到的终极地点,然后带着警犬分赴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康涅狄格、新泽西和纽约各州。
随着时间的推移,找到苏尔曼夫人——无论活着或是死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除非警方能够获得足够有力的人证物证,否则很难以谋杀罪起诉娴泰母子。此时,进展相对顺利的洛杉矶警署已有些急不可待,声称他们有尸体,有目击者——肖·利托,有现场证据——美洲豹轿车上肯尼的脚印等等,要告倒两名罪犯,甚至判他们的死刑都是毫无问题的。但纽约方面仍不愿善罢甘休,以至洛杉矶警署几次三番要求引渡人犯的企图都未能实现。
可以说,案情突破的契机是娴泰自己提供的。
警方后来终于悟出,专案组在7月7日和手纸条一起截获的那张小纸片上所写的“PALAZA”,是被娴泰误拼的“PLAZA”,即普拉撒大酒店。但480这个号码却让办案人员颇费周折。
娴泰被捕后第一次与律师会面时,霍赛·慕尼茨就提醒过她,不得在被当局监控的狱中电话上讨论任何与案情有关的事。但一贯我行我素的娴泰却把这一警告置之脑后,她用狱中电话告诉她聘请的私人侦探拉瑞·弗洛斯特,要他替她取“7月5日存放在普拉撒大酒店的提包”。当他们在约定的时间见面时,尽管律师们一再追问,娴泰坚持说:“包里真的没有什么,就是些个人物品和两副鬼脸面具。”
事后霍赛说:“她很聪明。她知道如果提到‘手枪’二字,我们就不会替她取。”
娴泰后来居然又愚蠢至极地再次打电话,催问拉瑞打算何时取包。7月日,拉瑞·弗洛斯特从普拉撒大酒店拿到那只黑色提包后,回到办公室打开一一查看。除了娴泰所说的鬼脸外,里面还有一只旅行用化妆箱,一瓶伏特加,两本笔记,一台微型录音机,一副塑料手铐,若干法律文件,包括那张警方一直在寻找的苏尔曼大厦转让契约原件,上面有娴泰伪造的伊琳·苏尔曼签字和诺莉·斯韦尼盖上的公证图章。提包的最底下,用一方白色丝帕包着的,是那把杀害了达威·卡兹丁的点二二简宁式手枪。拉瑞赶紧拨通了霍赛·慕尼茨的手机,几位律师当时正在刑事法庭附近的伏尔利尼餐馆。拉瑞还没来得及说出转让契约和手枪的事,专案组的警探们已经堵在了他的门口。
“霍赛,我这里来了些警察,他们要拿走黑包。”拉瑞对着话筒说。
“他们有没有传票?”律师问。
“没有。”
这不成问题。警探们马上打电话给公诉小组。0分钟后,一位法庭工作人员把传票送到了伏尔利尼餐馆。
娴泰经常对肯尼讲:“一般的人只用百分之五的脑子,我们用百分之七十五,所以这世上没几个人能玩得过我们。”这次她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跟斗栽大了。
黑提包里的两本笔记是娴泰所有笔记中的最后两本,日期为1998年5月至7月,最后一款记录的日期是7月日。里面记载了许多与伊琳·苏尔曼有关的事,但可惜仍然没有提供任何可能找到伊琳的线索。
从这两本笔记中办案人员终于知道了,出现在苏尔曼大厦1B房间的第三个人叫赫舍·安东尼奥·阿尔法利,是5月中旬肖·利托逃跑后,娴泰和肯尼找来替代他的。肖·利托告诉洛杉矶警方,他害怕娴泰、肯尼会加害于自己,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别是关于谋杀达威·卡兹丁一案。
根据笔记本中所记载的赫舍父亲家的电话号码,办案人员来到佛罗里达州贝尔格拉附近一个古巴移民集居的房车区。赫舍的父亲说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儿子了,不过一旦有了赫舍的消息他就会与警方联系。
几个月后,老人果然把儿子带到了当地警署。赫舍说他是6月18日逃跑的,因为娴泰母子拿他当奴隶使唤,还不付他工钱。在苏尔曼大厦的1B房间,赫舍的岗位是在门口。他们要他从猫眼监视楼道的动静,详细记录何人何时出入苏尔曼大厦,哪位员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特别是苏尔曼夫人的行踪。在肯尼搬入1B房间后的第四天,赫舍趁娴泰、肯尼外出办事时离开了他们。
赫舍把警方带到肯尼认为“扔尸体倒挺不错”的那片沼泽地,但仍然没有找到伊琳·苏尔曼的尸骨。
可以想象,由于人手相对比较少,被告方的五位律师和三名私人侦探比警方和公诉方更忙。特别令他们大伤脑筋的是,由于娴泰的满嘴谎言,他们的调查结果常常与预期的大相径庭,有的最后甚至成了公诉方的证据。更不用说娴泰经常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故事,提供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证人,不但浪费了他们的精力,更使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时间。这个律师-侦探八人小组一致认为,娴泰的脑子出了问题,她好像是生活在幻觉和想象之中。她不但编谎话,而且重复几遍之后,便对自己编的谎话深信不疑。律师们曾建议她向法庭承认患有大脑功能紊乱或心理障碍,以换取法官准许设定保释金,或按精神病患者从轻处理,但均被娴泰愤怒地断然拒绝,声称这是对她的侮辱,就像醉酒的人不承认自己喝醉了似的。比如在谈到伊琳·苏尔曼时,娴泰说:“我们没有杀她。我们和她认识,是朋友。但这个老太太有神经病。她的所谓公寓楼实际上是妓院,那些工作人员都是妓女,房客都是嫖客。她失踪的头天晚上在楼里开了一个有妓女和嫖客参加的疯狂派对。肯定是其中的某个人把她干掉的。”又说:“伊琳的一个朋友要我来接管这个妓院,因为他认为伊琳不称职。你知道,我干过这一行,0多岁在洛杉矶的时候,为生活所迫。”当问及那位“伊琳的朋友”时,娴泰说:“他是黑道上的人,只用公用电话给我下指示,从没露过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