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有登龍之術,也有謙退之道,而蘇東坡不愧為謙退大師。現在蘇東坡的情況是,不追求政治,而為政治所追求,頗為有趣。當年王安石得勢之時,他在政壇坎坷不達,不足詫異;可是如今他的同黨既然當政,他仍然失敗,則確屬可驚了。蘇東坡永遠不夠為一個好黨人,因為他過于孤高,非常人可及。現在他的同黨當政,他自己有聲望,受人愛戴,有皇太后佩服他的學問人品,可是他卻一直想擺脫一個頗為人羡慕覬覦的政治地位,卻沒有立即如願。但是了解他氣質的人,都知道他的宦海生涯不會太久的。延緩年老展長青春的第一條規矩,是避免一切情緒上的煩擾,可是蘇東坡現在,在他所謂"奸小之境"的官場,卻有過多的情緒上的煩擾。政治這台戲,對有此愛好的人,是很好玩;對那些不愛統治別人的人,喪失人性尊嚴而取得那份威權與虛榮,認為並不值得。蘇東坡的心始終沒放在政治遊戲上。他本身缺乏得最慘的,便是無決心上進以求取宰相之位,倘若他有意,他會輕而易舉弄到手的。做為皇帝的翰林學士——其實是屬于太后——他與皇家過從甚密,只要肯玩政治把戲,毫無問題,他有足夠的聰明,但是倘若如此,他就是自己斷喪天性了。
宋朝的政治制度最容易釀成用黨之爭,因為大權集于皇帝一人之手。甚至在神宗元豐元年(一0七八),政府制度改組簡化以后,仍然是宰相無有專責。內閣共同負責也沒清楚劃分的原則,以使宰相及閣員大臣能協力一致。我以前指出過,在當政者及反對者之間,也沒有職權的嚴格劃分。朝廷由多數黨統治的辦法,根本毫不存在。所以政治上的活動只不過是私人之間的鬥爭,這一點較西方尤有過之。但是政治的規範,則東西毫無二致。所以這種制度是使庸才得勢的最好制度。這種政爭之中也有些規則,不過主要在幕后進行時遵守而已。第一條是,一個高明的政客必然要精通一條藝術手法:那就是要多說話,但內容必須空洞。高明的官員永遠不說出什麼,但只要否認。高明的官員必須深有修養,長于說"無可奉告"、"閣下所說,誠然不錯!"這樣便大有前途了。第二條,他必須討好朋友。第三條是,當特別提防開罪于人。守口如瓶,低聲而斯文,使人高興的竊竊私語,全心全意討好于人,此等官員,縱然不能爬到宰相之位,至少不會投置閒散,早晚會積勞成疾,因公殉職。
不幸,蘇東坡非此等人也。在隨后數年,他把這些成功秘訣都-一違犯了。朝雲產下一個男嬰之時,他寫的詩裏有下列的願望:
惟願我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
但是此嬰兒可憐夭折,無法達到父親的願望。我們必須要問,一個詩人畫家是否能做一個成功的官吏?可想而知的是,在國家太平時則可。但是太平一詞也是比較而論,而且在政治上從來沒有十年之內沒有激烈之爭的。一個詩人畫家,以其達觀的態度,很不容易捲入政爭,甘心玩此把戲,而甘心接受處罰的惡果的。往往是,小試數次之后,對自己也會染指于此等勾當,不由自己竊笑,就此罷手。
可是,事情偏有湊巧,蘇東坡若是躲避政治,政治偏要找他。他和司馬光曾經政見不合,這是各有看法的人,共事時之所難免。但是半年之后他到京都時,司馬光去世,只剩下蘇東坡孤零零一人身居高位,特別惹人妒忌。果然不久,第一個風暴就向他襲來。朝廷的政爭都環繞他而發生。次年正月,幾十份表章都彈劾他。司馬光死后,政治派系逐漸形成——朔黨、洛党皆以理學家為首,蜀党則威信蘇東坡為魁。由于當時文字記載,並由于蘇東坡之堅持脫離政壇,蘇東坡不知道"蜀黨"一詞何所謂,當屬可信。可是卻有許多事故發生,使蘇東坡的政敵受到刺激,不得不對他做殊死戰。這次戰鬥,說公平話,實在是由蘇東坡的弟弟子由所引起。蘇子由在此一批新人當政之始,自外地來京為右司諫,他心想有責任刷新朝政,清除所有那些騎牆派以及與王安石有過從的殘餘政客。他使惡跡昭彰的呂惠卿遭貶謫出京,總算成功,蔡確、蔡京、章淳也暫時降職,但是這幾個降職的官僚,后來卻力謀再起。子由也用十道奏章之多彈劾了朔党的一個領導人物,直到此人遭到罷黜。他曾把朔黨都以"飯袋"稱之。
兩派之爭在進行中。蛆齲卑劣的政客之爭對誰也乏味,因為不像對王安石變法的爭論,而今這種紛爭連政策原則的問題都沒有。蘇東坡曾經反對恢復徵兵制,不過這並不是黨人所力爭的問題,黨人則是藉故生非。蘇東坡為主考官時,出的考題是:"今朝廷欲施仁祖之忠厚,懼百官有司不舉其職而或至于偷;欲法神宗之勵精,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而入于刻。"其實漢文帝為政尚寬,並未引起百事廢弛;宣帝尚嚴,也未失之過于苛酷。考生必須申論中庸之道。當時那群小政客則反對這個考題,屢次上表給太后,請求審問蘇東坡。他們控告蘇東坡對仁宗、神宗犯大不敬之罪。
也是和往常一樣,每逢大后把這些奏章置諸高閣,群小便繼續彈奏。由哲宗元佑元年十二月到次年正月十一日,有四五份表章彈劾蘇東坡。正月十二日,太后敕令停止彈劾。正月十三日,百官在中書省接到聖旨。那些官員竟而違抗聖旨,次日又上一表。蘇東坡這段期間並不屑答辯,只是上了四次表章,請求派任外地官缺,離開京都。到十六日,太后顯然是要支持蘇東坡,因為她對眾臣說,蘇東坡的意思是指國家官員的寬嚴,他並沒有對皇帝本身有何不敬。甚至彈劾蘇東坡的官員有受懲處之說。
這時,蘇東坡決定不求外放,而是要挺身而鬥了。他在正月十七日,給皇后上了兩千字長的一份表章,略敘他本人的職分並對卑劣的政治手法予以譴責。他是為"人應當有不同意權"而奮戰。在表章裏他指出朝廷官員都表示同一意見,或因怕開罪于人而避免表示意見,皆非國家之福。君臣當表白自己的意見,如此于人于事,方有助益。倘若帝王所贊同的群臣都說對,群臣便都成了孔子所說的鄉願,是足以招致亡國之禍的。然后他又略述在免役法方面他和司馬光不同的看法。他二人是意見不同,但是尊重彼此的意見。而今司馬光已去世,那群人,以為朝廷依舊繼續推行他既定的政策,于是只知道順從皇帝的意見。實際上,司馬光並不希望人人都同意他的意見,他也不相信皇太后所需要的只是群臣唯唯諾諾的恭匝和卑曲酒媚的意見一致而已。他另一點異議是,從免役法所徵收的三十萬貫之中,撥出了西北戰事所需之后,尚餘半數,朝廷應當把此款項在城郊購買土地,用以安頓退役的軍人,如此,可以減少服役人數的一半。此錢取之于民,當複用之于民。在這些方面,他一直堅持己見,得罪了不少人。大概在十二日,他寫信給好友楊桂,在信中又非難那些人云亦云毫無主見的人,並頗以自己有真知灼見而自負。那封信上說:
某近數章請郡未允。數日來杜門待命,期于必得耳。公必聞其略。蓋為台藏所不容也。昔之君子,惟荊(王荊公)是師;今之君子,惟溫(司馬溫公)是隨。所隨不同,其為隨一也。老弟與溫相知至深,始終無間,然多不隨耳。致此煩言,蓋始于此。無進退得喪,齊之久矣,皆不足道。
最后,在二十三日,蘇東坡奉令留任原職,在二十七日,決定把請求審問蘇東坡的官員予以寬恕。
蘇東坡為小人陷害,太后支持他;政敵顯然未能達成目的,也因此丟了臉面。他別無話說,只好照舊留任。他對皇太后非常感激,決定從此之后,毅然決然以更為坦誠的態度,向皇太后說別人所不敢說的話。今天在蘇文忠公全集裏還有很多政論文章和奏議,都是此后的兩年內寫的。那些奏議上都清清楚楚寫著日期,看了就知道他所爭持的是哪些問題。
他所力爭的第一項是"廣開言路"。他若生在今天,一定會為言論自由而戰,為強大有益的輿論而戰。這是他再三再四提到的。他指出來,朝廷有道,皇帝一定是想辦法接近每一個人。比如說,唐太宗在位時(唐太宗可以說是中國四千年來最好的皇帝),他許每一個人到宮廷進言,甚至無官無職的老百姓也在內。若有人說有話要見皇帝,宮門的守衛人員不許阻攔。蘇東坡提醒皇太后,在本朝初年皇帝允許低級官吏謁見,甚至平民亦蒙接待。而今可得見到太后的人只不過十幾個人,那十數人豈能盡知天下所發生的事?倘若那十數人趕巧都是庸碌之輩,或不敢把真實情形奏聞,皇太后必致相信天下百姓安樂無事。天下情形豈不糟糕!誠然,別的官員也可以上表進言,但是那些表章進了皇宮,也就石沉大海了。皇太后若不親自召見,又怎麼了解所討論的問題?再者,還有好多事,是不能寫在紙上見于文字的。有的事情有時萬分複雜,一次討論未必弄得清楚,何況只憑一道表章!在另一道奏章裏他說,馬生病,不能以言語表達,"人雖能言,上下隔絕,不能自訴,無異于馬。"
但是文人若不能獨立思考,無批評的勇氣,言論自由也終歸無用。就只在這一點上,他讚美歐陽修而非難王安石,因為歐陽修激揚清議,王安石則壓制清議。蘇東坡極其擔心當時的暮氣沉沉,讀書人已經忘記用頭腦思索。這段時期,在他給門人張來的一封信裏,他說:"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實出于王氏。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好使人同己。自孔子不能使人同顏淵之仁、子路之勇,不能以相移。而王氏欲以其學同天下。地之美者同于生物,不同于所生。惟荒瘠斥鹵之地,彌望皆黃茅白葦。此則王氏之同也。"
在哲宗元佑元年(一0八六),蘇東坡總算把青苗貸款法完全廢止。年初,四月裏,皇帝下了一道聖旨,對于這種政治措施勉強改革了一些,常平倉穩定糧價辦法予以恢復,而青苗貸款仍然貸于人民,只是款額則以倉穀價值的半數為限。朝廷的如此改革,原出好意。這樣,禁止了官吏像以前那樣進入農村,召集開會,把官款分配給農民,也禁止小吏按家去催逼捐獻。在蘇東坡看來,此種不徹底的措施,還難令人滿意,其流弊也不減于過去。在八月初四,他又給皇帝上表,第一請求將青苗法完全廢止,第二請求將赤貧百姓之欠債,包括本金利息在內,一律寬免。他又將四月份之改革措施比如偷雞賊,此賊自稱將改過向善,以后每月只限于偷雞一隻,這是引用孟子上的典故。他的表文裏說:"臣伏見熙宁以來,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餘年。法日益弊,民日益貧,刑日益煩,盜日益熾又官吏無狀,于給散之際,必令酒務設鼓樂娼優,或關于賣酒牌子。農民至有徒手而歸者。但每散青苗,即酒課暴增,此臣所親見而為流涕者也。二十年間,因欠青苗,至賣田宅,售妻女、投水自縊者不可勝數。"蘇東坡問,為什麼皇帝竟會降尊纖貴借錢與百姓而求利息呢?他建議朝廷下令所有欠官債者分十期歸還,以半年為一期,甚至盼望皇帝念及債務人已付過不少利息,慈悲為懷,凡四等以下貧民的債務,全予豁免。下個月,青苗貸款法才全予廢除,但赤貧者之債務寬免之議,直到六年后,經蘇東坡力請,朝廷方予接受。
蘇東坡又單槍匹馬,隻身獨自向朝廷之腐敗無能進軍。他想...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