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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着。
“我什幺都可以忍耐,除了欺骗!”她气呼呼的。
“谁欺骗了你?那两个”他忽然有所悟,怕她难堪,不再说下去。
“是韦皓和文爱莲!”她瘪瘪嘴,又想哭了。
他考虑一下,这件事不可以妄加评论,他是局外人,对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
“你预备怎幺做?”他问,很关切的。刚才的镜头,谁都看得出爱莲和韦皓互相有情。
“骂他们一顿,然后再也不见他们!”她说。
“之颖,我有一句话,”他扶着她的肩,认真的。眼中跳动的那丝不羁之色被诚挚所代替。“想一想,再决定该怎幺做,好吗?”
“我鄙视欺骗的人!”她任性的摔摔头。
“或者他们有原因,有苦衷,”他说:“我不是帮他们,我为你好!”“那我该怎幺做?”她眨眨眼,小女孩眼中有了落寞和失意,看得令人心痛。
“冷静几天,不提也不问,”他想一想。“他们是你的朋友,给他们一个证实不是欺骗的机会!”
“会不是欺骗?”她怔怔的。
“回家好好睡,过两天你可能就会知道!”他拥着她走向小径。“你想想,韦皓若看见我们,可会误会?”
她转头看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以哲是好朋友,他会在黑暗中带她走正确的路!
她决定等几天,或者,真不是欺骗?会吗?
之颖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整整一天,她装得若无其事的面对韦皓那是很困难、很痛苦的一件事,她从来不会“假装”她第一次知道,人,有时免不了要勉强自己做一些不愿做的事。韦皓也很沉默,他像做了亏心事般的不敢正视之颖,他不是坏男孩,坏男孩会毫不在乎这些。
放学时,他们像往常一般在火车站分手。活泼的韦皓默默的低着头走向零东车站,他也痛苦、也矛盾,是吗?他为什幺不说出来?之颖绝不是那种小器得死不放手的女孩,韦皓该知道的!
她跳上脚踏车慢慢骑着回家。
爱莲又不在,当然是跟韦皓约会了。之颖不明白,他们这幺做,良心会平安吗?之颖看看丁家深锁的大门,提着吉他走向施家别墅后的山坡上。
她闷闷的坐在草地上,什幺心情也没有。她不能说“爱”韦皓,她这幺年轻,二十岁,并不真正懂得爱情。但是,她和韦皓有十多年的感情,她一向珍视这份感情!
她很失意,昨天以前的好心情已随风而逝,她还能变回那个快乐的之颖?那个专门帮助别人的忘忧草?她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竟欺骗了她!她伤心
坐了一阵,她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着那一首午夜吉他,伤感的、沉郁的吉他声代表她的心情,她今天真的不快乐!
她忽然记起来,爱莲说过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失恋人在午夜相遇,伤感的吉他拉近了他们,他们终于互相鼓励再振作起来。失恋?她可有失恋的感觉?不,当然没有,她怎能算失恋呢?她和韦皓从未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肉麻话,他们只是好朋友,算什幺失恋?而且,她也从不以为爱上韦皓,爱,不是这幺简单的,是吗?她为什幺这样不快乐呢?
只是为了欺骗?她不明白!她继续弹着午夜吉他,直到疲倦了。放下吉他,她靠在一株大树上发呆,下意识的咬着手指—一她常常这幺不自觉的咬手指,她不是个有心事的女孩,咬什幺手指呢?她脸上神情落寞。
山坡下有人走上来,她懒得去看,之颖今天要休息,谁都不见,谁都不理!
上来的男孩子站在她面前,一条米色levi's便裤,一双米色麂皮便鞋,潇洒得令人忍不住开心起来。她抬起头,遇见一对含笑、了解而又有些不羁的眸子,一件米色圆领运动衫使他容光焕发,是不像医生的医生!
“你来了?这幺早?”她看看还未变黑的天,懒洋洋的。
“忘了今晚的电影?”他眨眨眼睛。
“电影?加拿大国家拍的艺术短片?”她跳起来,高兴一点。“现在去?”
“陪我到中山北路吃一餐意大利通心粉,行吧!”他拉起她的手。“总比在这里咬手指发呆要好!”“又看电影,又吃晚餐,”她皱皱鼻子。“很想去,可是有点累!”
“跟我去了就会忘记累!”他不由分说的拖着她走。
“我还得留个字条给妈妈!”她跟着他跑下山。
“不要换衣服、化妆吗?”他故意的。
“肉麻!”她终于笑起来,像阴霾的天空忽然露出阳光。
放好吉他,留下字条,她拍拍手,就这幺随他去了。身上仍然是那套学校穿回来的牛仔裤和运动衫。或者,爱穿牛仔裤的人特别容易合得来吧!像他们。
小径转弯处一辆出租车缓缓驶进来,之颖张望一下,是度蜜月的施薇亚回来了,她向薇亚挥挥手,跳跳蹦蹦的走上公路。
“绿洲”的意大利通心粉并不最好,小小的餐厅里情调不错。小方格纯欧洲风味的台布,桌上有个稻草包住的大肚酒瓶,里面点的是蜡烛。
“应该有一小队拉提琴、手风琴的乐队。”之颖小声说:“还有一个人站在我们背后唱歌!”
“那样子我担保你吃不下饭!”他笑。
侍者对这一对穿牛仔裤的年轻人倒不敢怠慢。虽说这个时代只敬罗衣不敬人,但气质好的人也令人另眼相看。
“我吃芝士焗通心粉!”之颖睁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对以哲说:“可以吗?”
“稚气!当然可以,”他摇摇头。他心中暗自庆幸,他能在此地遇到这幺真纯的女孩,是上帝安排好的棋子?“我吃牛肉九通心粉!”
“我还要一个pie,”她指指一边的玻璃冰柜。“就是那种,奶油的!”
“冰淇淋,核桃的,好吗?”他望着她。
“吃那幺多,行吗?”她小声问。
“怕我付不出钱?”他压低声音凑过来说。“不要紧,我可以把表押给他们!”
“哎不好,”她竟信以为真了,这孩子!“我们少吃一点,等会儿去圆环吃‘蚵仔煎’!”
“傻女孩,真以为我付不出钱?”他笑起来,他就欣赏她那点纯真稚气。“放心吃!我每个月的薪水没地方用的!”
“那我还要一个香蕉船!”她甜甜的笑了。
她已忘了韦皓的事?她已拋开了所有烦恼?这孩子,一点心眼儿都没有!
她吃得津津有味,芝士焗通心粉一点儿渣都不剩,奶油pie也一点儿不留,又吃完一个大大的核桃冰淇淋,看着那个香蕉船直瞪眼,直皱鼻子傻笑,一旁的侍者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吃不下了,”她拍拍肚子,愁眉苦脸的。“如果吃完这碟香蕉船,我一定走不动路!”
“叫来东西一定要吃,我不喜欢浪费!”他故意的。板着脸孔,眼里却有笑意。
“那我吃,”她无可奈何的。“不过你的朋友会见到一个傻得连路都走不好的女孩!”
“如果我愿意替你吃了呢?”他眼中的笑意扩大了。
“你肯替我吃?”她大喜过望。“等我毕业赚钱时一定好好的请还你!”
“诺言不能许得那幺远,”他摇摇头。把她面前的香蕉船拿到面前来。“我替你吃以后你不许连名带姓的叫!”
“那叫什幺?”她歪着头。
“叫以哲,或者程哥哥!”他说。
“天!扮哥弟弟,不肉麻!”她的脸无端端红了。
“不叫我不吃!”他故意刁难。
“叫程医生行吗?”她抓抓头发又皱皱鼻子。
“在你面前我不是医生!”他摇头。把香蕉船推远些。
“哎我叫,”她红了脸叹口气。“以哲!”
以哲闷声不响的拿过香蕉船,几口就吃完了。
“现在轮到我发胀了!”他也拍拍肚子。
“我以为你不胀,”她奇怪的望着他。“你吃不下为什幺要替我吃?”
“换你一声‘以哲’,胀一次又如何?”他洒脱的挥挥手。
招来侍者付了帐,两个人慢慢走出餐室。这一段的中山北路愈来愈热闹了,灯光照耀得像白昼。
“我们散散步,让胃里的东西消化快些!”他提议。
“走不动!”她停在那儿不肯走。“你要散步我就坐在地上等你!”
“顽皮!愈坐愈不舒服,知道吗?”他点点她的鼻尖。
“买一小包以罗果子盐来吃!”她异想天开。
“走吧!赖在这里我担保你连站都站不住了!”他拖着她”走。“走不动靠着我!”
“不至于那幺不中用!”她振作一下。“不过,你不是要我走到士林吧!”
“小懒虫!”他拦了一部出租车。“真的太胀的话,我那儿有消化片!”
十分钟,他们就回到那家设备十分完善的盲哑学校。上次来时他们还是陌生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熟悉得像老朋友。他们的相处是十分自然的,似乎超越了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很纯洁,很珍贵的一种友谊。
先到他那铺了地毯的雅致办公室,他真的拿了一片消化片给她吃。办公室在左面的一扇门是他寝室,两间房子都有冷气,还有间小小的浴室。他打开让她参观,对于家庭里女孩子的事她并不在行,她却欣赏那配得恰到好处的颜色。整间卧室是米色的,连地毯、连窗帘都是,和办公室春意盎然的绿色,迥然有另一风格。不过,不论是绿色、是米色,都对他那幺适合,米色代表他成熟、稳定的一面,绿色代表他个性中的洒脱、不羁,对吗?
“喜欢米色?你总穿米色衣服!”她坐在沙发上。还不顶熟,她不好意思脱了鞋子跳上去。
“米色是心里成熟男人的颜色!”他也坐下来。
“又瞎扯,我也喜欢米色!”她说。
“喜欢的颜色相同表示什幺?”他盯着她看。
“不知道!”她不经大脑的耸耸肩。“程哎,以哲,我可不可以脱鞋!”
“当这儿是你自己的家吧!”他说。
她稚气的欢呼一声,脱了鞋跳上沙发,好像重回海中的鱼儿。
“我这个人最伯受束缚,”她长长透一口气。“如果要用衣服鞋子绑住我,我一天也活不了!”
“这幺严重?”他笑了。多坦白的话!
“最严重的是化妆品,有一次试擦口红,整天吃不下饭,都是口红怪味道,”她摇摇头。“我想是妈妈生错了我,我本来该是男孩子的!”
“你若是男孩子我情愿变女的。”他在开玩笑吗?
“荒谬!”她瞪他一眼,也不深思。“你怎幺能变女的?”
“要果汁吗?”他转开话题。
“现在不要!”她张望一阵。“你的朋友什幺时候来?”
“来了吧!”他看看表。“休息够了我带你下楼,他们在会议室等!”
“他们?还有谁?”她问。
“我姐姐,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校长!”他说。
之颖连忙跳起,套上鞋子跟以哲下楼。
那是一间很讲究的会议室,像普通教室那幺大,单面有窗对着花园那一面。地上又是满铺草绿色地毯,一张长型会议桌不很大,桌边是和地毯、窗帘同色的沙发椅,墙上挂着一幅银幕,放映机旁坐着两个人。
“以凌,罗拔,我的客人来了!”以哲进门就嚷。
之颖先看见以凌,以哲的姐姐。那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的女孩,三十来岁,不算美,却洒脱极了,有一分男孩子的气势。她穿一条长裤,一件衬衫,是个美国大学生的模样,长头发用一个白色的大夹子束在脑后,很随便,气质好得不得了。
那个罗拔也相当出色,高大、强壮,是那种一把抱不住的男孩子,很安全感。他可能比以凌还大一点,但那装束、那气质、那神态和以凌十分相近。
“罗拔是以凌的男朋友?”之颖忘了招呼,傻今今的脱口而出。
“是以凌的未婚夫,远从加拿大赶来的!”以哲说。
“你们俩,根本像一个人!”之颖甜甜的笑了。
她忘了礼貌的事,她这份稚气、直率而坦然反而赢得了以凌和罗拔的好感,毕竟,毫不做作的女孩子那幺少。
“过来,坐在我旁边,”以凌豪爽的拍拍椅子。“告诉我,以哲用什幺本事把你找出来的?”
“找出来?”之颖坐到以凌旁边,她不懂以凌的话“是我闯来找到以哲的,我要他帮玫瑰!”
“丁玫瑰,是吗?以哲跟我提过!”以凌说:“我们会尽力说服她的母亲,让她来接受训练和治疗!”
“现在不是谈公事的时候啊!”罗拔抗议了。“以哲,快封住以凌和之颖的嘴!”
“以凌是你的,我不敢代劳!”以哲说。他们三人之间十分自然、随便,一点拘束也没有。“之颖,坐在我这儿!”
之颖傻傻的走向以哲,惹得罗拔和以凌一阵大笑,笑得之颖莫名其妙。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之颖喜欢他们,喜欢这无拘无束的气氛,她觉得自己和他们是同类!
以哲熄了灯,罗拔开了放映机,小方块的银幕上出现一些字幕。
“这是我特别借出原版拷贝一份的,”罗拔在解释。他和以凌并肩坐着,很幸福的感觉。“你们若看不到这部艺术片,我替你们遗憾!”
“别先说得太好,免得我的印象打折扣!”以哲说。
之颖坐在他旁边,他很自然的用手臂围住她,她只觉亲切,也没什幺不妥啊!
影片的字幕结束,正式开始了。第一部分的名字是“舞”全黑的画面中,出现一个柔美、浑圆的影子,看不清脸孔,看不清衣服,影子在黑色画面上是一束光,随着优雅的舞姿,这束有身形的光束在移动。好美、好柔、好特别,也好深刻。舞了一阵,特技镜头开始,身体还是一个,以身体为中心,每一举手,每一投足,都化成千万道幻影,令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连呼吸都停住了!
这是艺术,是吗!没有故事,没有美丽的脸庞,借着音乐,借着动作来表达一份美、一份意境。画面又变了,影子在点足、在跳跃。每一点足,地上出现一点光源,随着跳跃射出万丈光芒。美极了,奇妙极了,虽是特技,谁拍出这样的影片,是天才!
“舞”这一部分在一个静止的画面后,光束渐敛,变成小小的一点,终于消失了。之颖长长的透一口气满足的透气,然后,静静的看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是“战争”和刚才的柔美、优雅是绝对强烈的对比。“战争”这部短片没有声音,没有说明,一大段静默的残酷,让人们自己去体会。那些画面真像是一连串的恶梦,毁坏的房屋,苍凉的原野,成堆的死尸,成群的野狗。耀武扬威的胜利者作无声的兽性狂笑,伤残、绝望、恐惧的失败者在集中营中等待自己未知的命运。黑与白强烈的对比画面强调出人性的两极,善与恶,人道与兽性在画面上自然的有了分野!
这是令人喘不过气的一段影片,甚至不需要一句话、一丝儿提示,人们能感觉到画面所表达的一切。“舞”是天堂,是美梦,拍得虽然成功,却远不如这部“战争”那样现实逼人,那样荡人心弦,那样发人深省。
没有镜头变化,没有卖弄特技,只用行动,用黑白分明的彩色刻画了人性,实在得精采!
罗拔开了灯,兴致好高的问:“怎幺样?没有一点意见吗?”
“‘舞’拍得美,‘战争’拍得更好,”以凌拍拍额头。“罗拔,是你在卖瓜吧?”
罗拔哈哈大笑,笑得得意极了。
“你办了所学校,做得有声有色,我不弄点成绩出来,岂不被你比下去了?”他说。
“什幺意思?以哲!”之颖悄悄的问。
“两部短片都是罗拔的杰作,他是南加大学影剧的!”以哲说。
“罗拔,你是天才!”之颖真心的嚷起来。“你要表现什幺?天堂与地狱?人性的善恶?弱肉强食的世界?是吗?我全看懂了!”
罗拔望住她笑,以凌望住她笑,以哲也望住她笑,笑得她羞红了脸,怎幺?她说错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她马上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
“不但没说错,说到罗拔的心里去了!”以凌挽住之颖,好亲热的“你说得那幺好,来,上楼去我请你吃水果沙拉!”
“吃!”之颖睁大了眼睛,消化片刚发生效力,肚子略微舒服些,还敢吃?“我吃不下,可不可以留在下一次?”
“随你吧!小之颖!”以凌大方的拖罗拔走。“让以哲带你在周围参观,我们互不打搅!”
眨眨眼,他们去了。好坦白的爱,好不做作的感情:“以凌和罗拔很好!”之颖若有所思的。她又想起韦皓和爱莲的欺骗!
“我呢?好不好?”他轻抚她的发梢。
“马马虎虎!”她甜甜的笑着站起来。“以凌叫你带我周围去参观!”
“黑黝黝的,有什幺好看?”他说:“明天早晨你陪慧玲来时再参观不好?”
“那要我坐在这儿?”她皱起鼻子,不满意了。
“跟我来!”他拖住她的手,带她上楼。
他让她坐在办公室的大沙发上,扔给她一个大枕头,他又在壁柜里抽出一个唱机和一个大唱片架。
“听谁唱的,说吧!”他说。
“嗨!你的壁柜不挂衣服,用来做唱机、唱片架的壳子,好棒!”她叫起来。“是谁发明的?”
“办公室里放唱机不象话,寝室又太小,只好设计成这样,”他耸耸肩。“说吧!听谁唱的!”
“有没有法兰基连的highnoon?”她问。
他不声不响的抽出一张,放上去。
“还有呢?我们可以连听十张!”他说。
“好啊!”她豪兴大发,高兴起来。“一张卜狄伦的随风而逝,一张钟拜亚丝的百明罕早晨,一张金瑞夫的红丝带,一张巴克欧文的露丝钟,一张汤姆琼斯的绿草菌苗的家乡;另外一张尊尼凯斯,一张彼得保罗和玛丽,一张猫王的蓝色夏威夷,再一张”
“你选了九张,剩一张让我选,怎样?”他望住她。
“好吧!免得你说我太霸道!”她抱着枕头盘膝坐在沙发上当然,她早脱了鞋子。
他放好唱片,把唱机推回去,关上柜门,然后走过来。他弄了两杯果汁放在茶几上,一矮身坐在地毯上,就在之颖的旁边。
音乐早已开始,他们并没有专心去听。他双手支着下颚,那幺若有所思的凝视着她。她心胸坦然,大方极了,望着他笑一笑,又扮个鬼脸什幺的。
“你选的是哪首歌?谁唱的?”她问。
“暂时保密,等会儿你就知道!”他眨眨眼,说:“怎幺你选的曲子都是我喜欢的?”
“英雄所见嘛!”她咭咭咕咕的笑,她又忘了韦皓。
“欣赏法兰基连的人并不多,你很特别!”他说。
“谁说欣赏他的人不多?”她不服气的。“他那种粗犷、满
靶情的声音,那种纯男性的唱法,嗨!不欣赏他的人是白痴!”
“他是纯男性,谁又不是‘纯男性’了?”他故意问。
“潘定邦!”她不假思索的回答。“很男性化的名字,十足娘娘腔的外表!”
“施薇亚是你的朋友,你这样批评她的丈夫?”以哲故意大摇其头。“何况潘定邦只是斯文,只是谦谦君子!”
“哎”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好像被抓住尾巴的小狐狸,再也逃不了。“我不说了,下次一定不说!”
他拍拍她,他真喜欢她那股清纯、稚气。
“别担心,我不告密!”他说:“潘定邦是斯文过了分!”
她做一个满意的表情,唱片换了第二张。
“我没有问韦皓!”她忽然说。脸色阴沉下来。
“你是指他和爱莲的事?”他反问。
“恩!”她点点头。“但是我看得出他神色不对!”
“他心里对你歉然,他一定相当难受!”他说。
她再点点头。
“我是不是该表示些什幺?”她问。像问大哥哥。
“你想表示什幺?”他反问。
她耸耸肩,皱皱鼻子又摸摸头发,小动作全出齐了。
“我不知道,”她说:“我很想骂他一顿,然后,再告诉他我原谅了他们了!”
“真心话?”他眼光闪一闪。“不生气,不忌妒了?”
“当然真心,何况生气、忌妒也没有用!”她说。
“那幺,你又何必骂他—顿,令他不安呢?”他说。
她想一想,很有道理啊!
“那我该怎样?”她问。她在以哲面前特别稚气,依赖心特别大,因为他是医生?
“我不能说你该怎样,”他沉思着。“既然你肯原谅了,我相信你会明白怎幺做才最完美!”
“这件事好气人,怎幺说完美?”她嘟起嘴唇。
“说老实话,你爱韦皓吗?”他目光炯炯。
“不知道!”她摇摇头。“我跟他在一起好久!”
“好久不是爱!”他肯定的说:“爱是一种感觉,韦皓和爱莲在一起,你伤心吗?”
“我好生气!”她答得稚气。“他们欺骗我!”
“只是这样?”他不放松的!
“只是这样!”她肯定的点点头,她不会说谎话。
他沉思一阵,唱片又换过了三张,他们都没注意。
“我不替你下结论,等你自己明白比较好!”他说。对所有事,他都能冷静分析,理智处理。
“你的意思是我暂时不必对他们表示什幺?”她问。黑眼睛闪啊闪的,好可爱!
“好吗?”他反问。“你宽大一点,他们若真相爱,他们一定会感激你!”
“但是”她欲言又止。
“他们伤了你的自尊,是吧?”他洞悉一切的。“大方的女孩子会有好报,感情的事也不是故意的,他们是你的好朋友,他们并不想伤害你,你不是说韦皓很难受吗?”
“爱莲还躲开我!”她说。
“是了!他们比你更难受!”他拍拍她的手。“以后你会遇到一个全心爱你的王子!”
“王子?”她笑起来,阳光破云而出。“我才不要一个王子,我怕皇宫的繁文缛节,更怕那些比钱还贵的衣服!”
“比钱还贵?”他摇摇头。之颖讲话有趣极了,天真中又时有神来之笔。“王子都不要,你要什幺?”
“什幺都不要,上山做和尚!”她吱吱喳喳的说。
“哪个庙敢收留你这女和尚,”他哈哈大笑,笑得之颖的脸一阵发烧,尼姑怎幺说成和尚呢?“你这幺顽皮,又好吃,该有个”
“哎!不许说了!”她不依的嚷着。她真怕以哲胡乱把她“定”一个什幺男孩子!
靶情的事谁知道呢?像爱莲和韦皓,一个月前他们自己也想不到会相爱,是吧!她呢?当然也无法预测以后会遇到怎样的男孩,说不定真是王子呢?
“你选的九张唱片播完了,听听我那张吧!”他说。
“我一张也没听见,都是你在讲话”她停下来,再也出不了声,她听见出乎意料之外的一首曲子。
那是她最欣赏,近日总在弹的午夜吉他!
“午夜吉他?”她嚷着,睁圆了惊喜的黑眸。“什幺地方弄来的?台北根本没有这张唱片!”
“变出来的,变魔术!”他嘴角有一丝隐约的引人笑意。
“不信,哪里来的!”她还是叫。
“听吧!欣赏完了我告诉你!”他说。
她真的安静下来,乖乖的听着这首朴实、优美的民歌。不知道是谁唱的,也不知道唱的是什幺,日文的形象和中文不多,却怎幺也听不懂。唱歌的是个男孩子,很美的音色,很圆浑的嗓子,伴奏的只是一个吉他,却奏得令人沉默,那丝淡淡的伤感弥漫了屋中的每一个角落。
音乐停了好久,聆听的两人都没出声,似乎,他们已融入音乐。稚气、快乐又善良的之颖,呆呆的抱着枕头,眼中有一丝晶莹泪光。
“之颖。”他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
他了解她感动的原因,如果真正融入了音乐,即使没有歌词,也能和音乐产生共鸣。之颖从不是个流泪的女孩,更少为电影、为小说、为歌曲而哭泣,午夜吉他感动了她,那是因为她的心境,因为韦皓。
可爱的小之颖,即使不“爱”韦皓,十几年来的感情是真挚,她以为她算“失恋”?不!她只是不很明白!
“这首歌说什幺?”她吸吸鼻子。
“说一个要‘下雨’的女孩!”他开玩笑。下雨是流泪。
“我明天就去学日文,自己会弄懂!”她嘟起小嘴。
他跳起来,走去把唱机关掉,拿了一卷录音带过来。
“这不是张唱片,台湾买不到,是我录的音!”他说。
“是你唱的?你会日文?”她高兴起来。“难怪声音好熟!”
“不唱怎幺行?今天要招待客人!”他不置可否的。
“我教你唱,好不好?”
“好不好!”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要唱,他们占我们钓鱼台,我不唱日文!”
“刚才还说要学日文的,你也善变?”他摇头。“我翻成中文让你唱吧!”
“你真懂日文?”她羡慕的。
“只懂一点点,翻译不出的我们就自己作词!”他说。他也稚气得可爱。“我的创作力比翻译强!”
“现在开始,我等不及了!”她扔开枕头。
以哲坐到写字台上,迅速的拿出纸笔。之颖心急自他背上,整个人倚着他。在她心里,他是个医生,是个是个可以依赖的“大”朋友,她坦然爽朗。也从不把男女界限分得那幺清。能合得来,谈得拢,爱好、兴趣都相同管他男女都是好朋友,是吗?
她看见以哲这样写着。
不知道在什幺地方,传来阵阵凄凉的琴声。
如泣如诉多幺动人,吉他呀弹个不停。
好像一个失恋人,想要找回那颗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我很了解你的心情,夜色深沉人儿已寂静,
甭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她在他肩头敲一下。
“还有最后一小段!”他皱皱眉“好难!”
“难也要翻出来,使它完整!”她催促着。
他点点头,又开始写了几句。
天边只有一颗星,你我也是孤独的一个人,
爱情哪里去找寻,吉他呀弹个不停。
都是一个失恋人,请你不要再伤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请你不要再叹息,我们都是一样的心境,
甭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他扔开纸笔,长长透一口气。
她急不及待的看一遍,疑惑的望住他。
“原版歌词真是这样?”她盯着他问。
“谁知道?”他耸耸肩,无可奈何似的。“百分之七十是我的‘创作’,叽里咕噜日文,谁又懂它说些什幺?”
她甜甜的笑起来,很满意的样子。
“如果你想赚多点钱,改行去填歌词吧!”她笑着。“你写歌词比做医生或者更有天才!”
“想赚多点钱去做所谓歌星岂不更好?”他说:“我这个人就是对钱的兴趣不大!”
“讲起话来跟我爸爸一样!”她摇头。“唱一遍给我听!”
“命令吗?”他拿过歌词,唱了。
唱得很顺口,当然,不像平常那些时代曲。这首午夜吉他经以哲翻译过来,竟保留了原曲的朴实风格,田园味道很浓。
之颖也跟着哼几句,唱几句,然后,她把歌词拿回来,放在牛仔裤袋里。
“谢谢你的晚餐、罗拔的电影和这首歌!”她拍拍牛仔裤。“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他从写字台后面站起来。
“陪我走一段我喜欢,只是我不怕啊!”她孩子气的端起茶几上的果汁,一口气喝完。“倒出来不喝太可惜,是不是?”
以哲不置可否的陪她下楼,陪她走出小巧、精致的校园,陪她走上公路。
月光很淡、很柔,她的两只手挂在他臂弯里,她说:“我累了!”
他微微一笑,任她大半身的重量挂在他身上,他也喜欢她这幺倚着他,靠着他,他觉得亲切、真实,他更喜欢她那份直率的“懒”!
他送她到小径路口,挥手道别。目送着她跳跳蹦蹦的奔回家,他满足的转身离去。
他说不出心中的感觉,之颖似乎是上帝为他而造的,她是那样合他心意,他简直喜欢她每一方面。当她在他身边时,他全身都充实、都满足、这是什幺?
他不想去深思,如果命中注定要发生的、要来到的,他又担心什幺?
或者,他千里迢迢回到祖国来工作,是上帝手中的一步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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