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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九月十二日 周一
从夜晚到清晨、清晨到中午,殷柏升一直守在病床旁,只有在想抽烟的时候,才走到窗边。
他用力捻熄香烟,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真是怪了,那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麻烦,为什么他会不假思索的救了她?
还有,为什么他要替她送洗湿透的衣服,拿出那套内衣时还要忍受老板打趣的眼光?为什么他要找到标签记住尺寸,到女装部购买她的衣服和内衣裤?为什么他不能如期回到台北,却必须待在这沈闷的医院等她醒来?就算他再好心,也不用送佛送上西天吧?
不可否认,她是个好看的女人,还有种奇妙的魅力,身为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会受她吸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女人!他生命中最难解的问题,最好再也不要沾惹上,否则会死得很难看的。
等她醒了,确定没事了,他就要转身大步离开,没错,这才是他该做的。
还是想想自己的事吧!来花莲一个礼拜了,他待在学长的牧场帮忙,学长不断邀请他留下,而他也认真考虑着,却一时放不下台北的工作,就像眼前的情况,进退维谷,动弹不了。
外头大风大雨的,他在室内来回踱步,像只烦躁的困兽。一转头,却发现那女人已经慢慢苏醒过来,他便走近病床去。
她的眼睛是什么样子,他原本已经不太记得了,现在才发现是如此深邃,有如宇宙中的黑暗与星辰,对比得恰如其分。
忽然间他想通了一件事,她的魅力不只在于美腿、俏脸,更在于这双若有所思的眼眸,时而孩子般的稚气,时而女性化的娇柔,教人一看就通往心坎某个柔软的地方。
“你总算醒了。”赶在他想打醒自己之前。
“你你是谁?”她皱眉问道。
怎么,发个烧就会丧失记忆吗?他没倒楣到这种程度吧?“我是谁?我就是那个救了你的倒楣鬼!”还莫名其妙做了一堆没做过的事,全拜她所赐。
她惊呼一声。“可是,你的胡子?”她记得他是只毛茸茸的危险动物呀!
他摸摸下颚,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衣服,这笨女人就认不出他是谁,他也懒得多说什么了。
他在牧场上的生活,等于是远离了文明都市,连镜子都没得照,又忘了带他惯用的刮胡刀,干脆就任胡子随意生长。昨天他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脸,才发现模样挺吓人的,索性刮了胡子,这样周围的人就不会瞪大眼睛对着他瞧了。
“反正我就是在你车后面的那个驾驶人,别怀疑了。”
“嗯还满好看的。”可卿的说法很保留,事实上她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从大猩猩变成帅哥,上苍造化让人惊叹。
他有着挺直的鼻、薄厚适中的唇、线条男性化的脸庞,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眼睛又深又黑,彷佛黑玉藏在其中,随着光线变化而展露不同色彩。
“看什么看?有力气的话,就换上衣服吧,我们得走了!”他不小心竟用了“我们”这两个字。
“去哪儿?”她赶紧收回视线,看帅哥看到发呆很丢脸的。
“火车站!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最好不同方向!”因为对自己感到恼怒,他嗓门连带提高了起来,直往门口走,还重重关上了门。
怪了,他不是决定等她醒来就要闪人了?怎么一开口却说出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莫非是台风造成潮汐变化,潮汐变化又影响地球磁场,而地球磁场干扰了他的脑波?
对,绝对是这样没错!否则教他如何说服自己?一切都太荒唐了!
“凶什么凶?最好和我老爸一样早点中风而死!”在殷柏升走出门后,可卿才低声骂道。
她不情愿地打开纸袋,虽然讨厌他的施舍,却不得不换下身上的病人制服。她最讨厌制式化的东西了,丑得让她沮丧。
但一看到那衣服,她却呆住了。那是一件仿旗袍式的连身裙,银色的丝质布料,绣有粉白色花草,侧边开衩到膝盖上十五公分。
她曾经在百货公司看过类似的款式,也试穿过了,但因为它的高价位而忍住不买。谁想得到那大猩猩竟会有眼光买来给她?
不,不是大猩猩了。他把胡子刮干净后,倒是个很有味道、很富英气的男人。
连身裙之外,还有一套内衣裤,都是银白色的,内衣确实是她的尺寸,内裤正是她喜欢的蕾丝花边,低腰高衩。
这辈子还没有别的男人替她买过内衣裤呢,第一次竟然就买得这么合她意!现在她穿起这些贴身衣物,想起这是他亲手挑选的,不禁升起一种暧昧的感觉。
穿上内衣后,再套上连身裙,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绾起了一个髻,虽然病容苍白,也没上妆,居然很是满意。
还是该感谢他的,即使他的礼貌不及格、态度有够差,但比起一些光说不练的男人,他算是行动派的,做到最细微处,却没有半点自夸。
想到以前那几个男友,还不如一个刚认识的陌生男人贴心,她该好好检讨自己看男人的眼光了。
一阵敲门声响起,她突然有点羞答答地,小声说:“请进。”
殷柏升一进了门就想骂人,骂那售货小姐!
他明明说他要的是一件简单朴素的衣服,当售货小姐拿给他这件时,他只瞄了一眼,看颜色满清爽的,又是长裙,比她原本的超级短裤加无袖t恤好多了,便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可是售货小姐没说这衣服又紧身又开高衩,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
不,是他最不想要的!
还有,这女人的脸上干么那么似笑非笑的,他可不是那种荷尔蒙分泌过多的青少年!虽然她的模样足以让男人犯罪,但他早过了那个年龄,绝对不会随便被点燃。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件衣服。”可卿甜甜地说。
这岂不是废话!所有的女人当然都喜欢新衣服,特别是当她们穿起来像是蛇的苹果那般诱人。
“咳,这只是小事而已。”他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女人的煽动性太强,他千万得当心,蠢蛋做一次就很够了,他绝对不允许历史重演。
“你觉得好看吗?”她转了一圈。
天,更加废话!女人明知道自己有多超出“好看”这个形容词,但仍坚持要男人锦上添花一番。
“好看。”除此之外,他绝不会多说。
她含羞带怯地说:“谢谢!”
看她微笑成那模样,彷佛他说了什么甜言蜜语似的,女人真蠢,但是男人更蠢至少目前他就觉得自己蠢毙了。
“咳,”快快收心敛神、回归正题吧!“刚才我和警方搜寻队通过电话,他们说因为台风造成太多灾难,救人为第一要务,你和我的车大概都要等到一星期以后才能拖吊。”
没了车,日子还是要过,幸好他的手机和皮夹都放在身上,他得快回台北工作,只要确认这女人没问题了,他就得迅速离开,否则他有种难以脱身的预感
“啊?天呀!”她颓然坐下,神色沮丧。“我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手机、证件、信用卡、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我怎么回台北呢?”
“我也要回台北,我可以帮你出车票钱。”反正他都已经出了医药费、干洗费和置装费,只要能送走这个女人,那不算什么。
“哦,真谢谢你,我会还你钱的。可是我没有房门磁卡就不能进门了。”
“找个锁匠来。”他还没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心想送她回台北以后应该就了无瓜葛,管她多诱人、多特别,都不关他的事。
“我自己一个人住,那大楼都是用磁卡刷门的,普通锁匠没办法打开。”
“重新申请一张要多久?”
“一星期。”她几乎是叹息着说。
“那你只好去住朋友家了。”他点起一根烟,这是他思索的习惯,不过得站离她远一点,这也好,免得忍不住欣赏她的美。
“我的记事本在车子里,电脑在家里。现在没有记事本、没有电脑,朋友的电话我一个也不记得。”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有时她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会忘记。
“认不认识邻居?”他继续想办法,并非为了她,而是为自己,万一她无处可去,他不就得负责到底怪了,他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刚搬进去三天,一个也不认识。”
“住饭店好了。”
“没有身分证明就不能住饭店,只能住那种很可怕的小旅馆。”万一有针孔摄影机拍下她洗澡的画面,她不就成了偷拍光碟的女优?不,她不想出这种锋头啊“你爸妈呢?”他开始有点不安,这该不会是天意吧?注定他们要继续“黏”下去?
“我爸早去世了,我妈改嫁到台南,算了,与其去住她那里,我还不如流浪街头。”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母亲,血缘这种东西对她毫无意义。
“你总有个男朋友吧?”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不像刻意刺探。
她仰天长叹,几乎要被衰运击倒。“没有了,我来花莲照相前一天跟他分手的,时机抓得刚刚好。更惨的是,现在杂志社老板一定要把我杀了,因为我的底片都在车里,这下交不出东西了。”
她在这家杂志社待了三年,是最久的工作纪录,如果因此被炒鱿鱼,之前的努力全泡汤了,她还常偷偷幻想能升上组长呢!
殷柏升向天翻个白眼,说:“你可真倒楣!”
“关于这点,我早就很清楚了。”可卿强打起精神,微笑说:“请你带我坐车回台北,我会自己想办法的,谢谢。”
“真有这么简单就能解决?”
他生平没看过这么奇特的女人,眼前可说是槽透了的情况,为何她还能有那种神采、那种毅力?不自觉的,他更难移开视线了,那是一种生命力的光芒,将他牢牢吸引住。
“不然呢?”她耸个肩反问。
想她方可卿生平最习惯的就是倒楣,不自图振作,难道要对他哀泣?
对啊,不然呢?他也这样问自己,莫非他要收容她?又不是疯了!最后,他只吐了一口烟,说:“我去办出院手续。”便转身离去。
没想到,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却缠绕在心中徘徊不去,他居然就此放不下她
* * * * * * * *
殷柏升走出门后,一位还像是学生的护士小姐走进来,她端进了餐点,一脸笑嘻嘻地,可卿却搞不懂她在傻笑什么。
“你今天好一点了吗?”护士换上一瓶新的点滴。
“嗯,谢谢。”可卿歪着头抬起左脸,让护士拿耳温枪“扫射”一下。
“体温下降了,还是有点微烧。”护士对她看东看西的。“新衣服啊?”
可卿点点头,没答腔,护士又问:“他买给你的?”
“嗯没错。”虽然没有必要,可卿在心中加了这句却让她乱感动的。
护士一脸艳羡地说:“好棒哦,真漂亮。”说着还轻轻摸了一下那件白色旗袍。
“谢谢。”这么受人羡慕,可卿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你未婚夫对你好好哦,我们都感动得要命。”
咦,可卿愣了一会儿,这怎么回事?她何时订婚了自己都不知道?
护士小姐双手交握,颇为陶醉。“昨晚他一直守在你身边,我来巡班两次,第一次看他站在窗边抽烟,第二次看他坐在床边望着你。他都不说话,酷酷的,对你却是那么关心,他刮掉胡子以后,又是那么帅气叼着一根烟,整个人显得那么忧郁”
这小女孩显然是进入暗恋第一期的状态了,很久以前,可卿也曾在镜子里看过自己这种表情。
护士闭上眼叹息了一声,才略显尴尬地恢复镇定说:“你们感情一定很好,对不对?”
可卿不能否认也不能承认,只好微笑带过。
“如果将来我也有这种对象,那我就”消失的话语中藏着无穷想象。
“有一天,你总会遇到自己理想的另一半。”可卿愿意对每个人付出这样的祝福,虽然她自己也很需要。遗憾的是,从她的初恋以来,常常不是为了对方有多可爱,而是因为太想爱人、太想被爱,才会一再投入爱情漩涡。
护士小姐甜甜地笑了,任何人都喜欢这种祝福,不管实不实际。
这时,殷柏升推门进来,护士小姐一下子就红了脸,嗫嚅地说:“啊,你未婚夫来了,我等会儿再来收餐盘。”她跳着离开,不,几乎是飞着,临走前还不忘丢下一句:“祝你们永浴爱河!”
殷柏升的脸立即僵起来,方可卿向他挑挑眉,沈默地询问。
“这家医院的住院手续麻烦得要命,那只是权宜之计。”这的确是事实,但为何他说起来理不直气不壮,就是被染上了那么一点暧昧的颜色。
“喔!”可卿点点头,不置可否。
他却在室内走来走去,似乎沈不住气,又转过来说:“你不要多想,这根本不代表什么!”
“我应该想到什么吗?”她故作无辜状,心中却在暗笑,这男人害羞起来真可爱!
“你吃你的饭!”
他说这话的口气简直像是在对狗说的!这一来,她的脾气也被点燃了,汤匙随手一丢。“偏偏不吃又怎么样?”
他倒是一惊,不相信她会反驳似的。“什么?你不吃?”
她不吃饭怎么行?都已经生病了还不多补充营养?万一她一直没好起来,他不就得一直被她黏着?不不,好人不必做到那地步,可他偏偏甩不开那想法。
“没错,不要怀疑你的耳朵!”她把餐盘放到桌上,头一转不理他。
“吃饭。”他两步就走到桌前,挖了一汤匙蒸蛋,递到她面前。可卿给他的反应则是皱起鼻子吐舌头。
她多样的表情让他惊讶,是否每个女人都有一千张面具?若继续跟她相处下去,他能看到多少种面容?哪个才是最真实的她?他发现自己相当好奇。
“不吃我就不带你回台北。”他试着用胁迫法,看她有多倔。
她深受威胁,致命威胁,但比起倔强,她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本来就不关你的事,你要走就走!”
“果然是个麻烦!”他像在对自己说话,还摇了摇头。
她在内心冷哼。“那你干么自找麻烦?”
他没有答案,静了一会儿,两人瞪着对方,不知怎么搞的,他深沈的眼眸里居然出现了笑意--
“你怎么气得脸都红了?真像小孩子。”
她的肌肤白嫩若雪,染上粉红更是好看,他得强忍住冲动,才能不伸手去抚摸。
可卿当然否认了。“哪哪有?”
这下他嘴角也出现了微笑,改用温和的语气说:“你感冒了,要多吃东西才会恢复精神,光靠打点滴是不够的,来,嘴巴张开。”
既然他都对外宣称是她的未婚夫了,就哄哄她、劝劝她又有何妨?昨天在车上,他不也替她暖手、暖脚了?要救她就得救得彻底,被他照顾的小猫小狗,哪只不是健健康康的?
竟然来这招软的!可卿讶异地瞧瞧他,他眼中是一片诚实的关心。这教她反而有些惭愧,再怎么样他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大恩未报,她还要求人家温柔体贴、绅士斯文,确实是过分了。
吞下了那口蒸蛋,她就说:“我自己吃吧。”
他笑了笑,又喂她两口,才把汤匙交给她,自己走到窗口去。
可卿看他又点起烟,突然明白他为何要在打开的窗口抽烟,因为他不想污染了她的肺。
而这样看着他站立的侧影,一手放在口袋里,一手拿着烟,眼光眺向远方,若有所思。可卿陡然可以了解那护士小姐的心情,这时候的他真的很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
* * * * * * * *
他们搭的是晚上七点十分的火车,因为台风天交通受阻,其他运输工具几乎都停摆了,这班火车也是他们等了很久才开出的。
殷柏升买了一些热食,自他们上车后便交给她,此外,他还提着一袋干洗过的衣服,那是她的衣服和内衣,准备到了台北再交给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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