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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丛林间异常湿热,满地的枯枝腐叶散发出阵阵恶臭,熏得人头脑发晕。我屏住呼吸在林间奔跑,脚下一软,不知道是踩着一具什么小兽的腐烂尸体,让人窒息的臭气与轰隆隆作响的绿头蝇虫迎面扑来。我猛地回神,疾步跳开,将脚在枝叶上使劲蹭。干呕着回想起自己在做什么,然后脸色一变,抓起身边蹦蹦跳跳的半人高白色绒毛兔子玩偶,深一脚浅一脚的飞奔远去。
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快逃!被抓到就惨了!
我是神仙,在凡人眼里我是可望不可即,比天神还要高高在上的神仙。拥有自己的私人世界,等同于创世神的存在。
可是,那是凡人的想法。在这个神仙遍地开花,高阶仙人等同树叶,人人都有私人世界的宇宙,我不过是个小草一样普通的中阶神仙而已。
人说,做神仙,神仙好,自由自在乐陶陶。
确实,不用担心饿肚子,不用担心逛街会脚痛,不用担心长皱纹,更不用整天上班被主管支使的团团转还有小精灵陪着,好啊!
身边拖着的界脑精灵——兔子,被弹起的枝叶刺激得不敢睁眼,嘴中不满的嘟囔:“主人,我们要去哪儿呀?七殿下为什么不一起?”
我没时间安慰它,敷衍道:“去玩游戏,天扬很忙,没时间陪我们。”脚下却跑得更快,害我逃这么狼狈的就是你的七殿下,你说他为什么不一起。
这个兔子本来只是界脑的智能意识。但天扬怕那时还小的自己寂寞,就把它结合进玩偶中,给我当玩伴。名字就叫兔子,谁叫它长得像兔子呢。别看它此时表现乖巧可爱,其实最喜欢欺软怕硬。
一星际年前,我还是一个普通人。二十一世纪,宇宙、银河、太阳系、地球、中国,一家大型企业的员工,每天忙上忙下挣印象分好快点升职的普通人。眼看着杂志主编的位置就要到手,结果一个跟头被摔到这里。
据说是数百万年后的地球。这个时候,宇宙分裂为两个位面,下为星元大界,上为混沌上界。漫天窜来窜去苍蝇般的人全部是神仙。
刚来的时候我懵了,变成了小婴儿,又见风就长成为六岁的男孩,还无缘无故使出法术,说妖怪也不为奇。幸好天扬出现,他是帝国的七殿下,送了界脑给我,(我手中这个漂亮镯子,是现宇宙中最流行的网络与通讯工具)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还把我带回家。
想到这,嘴角不自禁弯起。一星际年,也就是一万两千个地球年,两人一直在一起,虽然我们都是男的,但最终还是确认了彼此的感情。直到宇宙幻灭也要相依相偎的双修伴侣。
我叫秋雨,男,暂时十六岁。身份算是‘器灵’,九重天的器灵,也可以说九重天的灵魂——那个混沌上界开天第一灵器,牛气冲天,比当年盘古还嚣张的九重天。
因为我的修为太低,还不能控制九重天,只能说实习器灵。虽然九重天嗯,爷爷很宠我,但,如果不能通过转正考试成为真正器灵的话,依然会被融合,也就是说会灰飞烟灭化为无。
九重天是个老顽童,也不看它只是有思想的灵器而已,却硬巴着让人叫他爷爷好吧,爷爷就爷爷,口头上吃点亏没什么。希望它看在这份上,考试的时候适当放水。
好不容易穿越</a >到这里,不到万不得已这么悠哉的生活我可不想放弃。何况想回家唉,不管如何,努力让自己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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