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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高旗这样唱过:“我曾见过九片棱角的回忆,我已忘记昨日的消息” 他的声音如此从容直白,但什么是九片棱角的回忆,一直让所有的人困惑,也许除了高旗本人,没有人明白那些歌词的真正含义。我一直隐隐感觉,也许像他说的那样,回忆的确是有棱角的,因为它不经意地撞击我思绪的时候,总是那样一下下划在心上,留下一些或深或浅的痕迹,永不磨灭。
那天我问老同学,还记得高中隔壁班那个篮球队长吗?
她笑了,当然记得,可爱得像匹种马那个她停了停,很奇怪,怎么会问起他,最近见过他了?
我摇摇头,没有啊,想到了随便说说。
其实我见过他,就在一个月之前,当时我和他之间还那样接近。
16岁那年似乎特别的漫长,我的所有回忆纠结于校园的那些角落,破碎而凝滞的片段。似乎很不幸,那年一种叫感情的萌芽开始慢慢滋长。在那群课余喜欢玩着篮球的男生中,球技高超的他那样与众不同,活跃灵动,身材颀长,面容俊朗。不清楚对于其他女生他是否同样有吸引力,但如同所有初恋中的少女一样,我被突如其来暗恋折磨得有些迷失心志。
让他在一大群人中注意我并不难,因为我算是校园中引人注目的人物。那时的我矮矮小小,其貌不扬,但却是学校里最让老师头痛的学生。反叛早熟的我,听摇滚乐,穿违反校规的奇装异服,戴着怪异的饰物招摇过市。我曾有过许多“惊世骇俗”的举动,除了是叛逆不羁的个性所致,还或多或少地想引起别人的瞩目。后来才知道,他的确是很注意我,但我那些出格的举动让他觉得很吃惊费解,怎么那些事竟然会是个小女生所为。
当时的我并未意识到大家“品位”上的差异,一味地任凭着情感泛滥,他明知道我的爱恋,不拒绝也不接受。我和他朋友般相处时还算融洽,但他似乎只喜欢娴静斯文的女生,我心里一直是酸酸地痛着。我行我素且放任自由的高中三年时光,却因有了他的存在,变得有些多愁善感地纠缠不清。其实除去标新立异的反叛外壳后,我和所有的小女生都一样,单纯执着而且热烈。为了那段渺茫的感情,尝试过酒醉,莫名其妙地痛哭,甚至在手臂上刻字,做了许多失恋才有的骇人举动,只是他始终不知道而已。
终于等到毕业了。毕业的晚餐后,一群醉醺醺的少年从饭店出来,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一大群人走着走着全散了,偏偏只剩下我和他。郁闷的夏夜,华灯初上,两个人零零碎碎地闲聊着。不清楚走了多远的路,终于走到街心花园的时候,我们停下了来,疲倦地坐在草坪上。
记得那晚有明亮的星空,他指给我看最亮的那颗星,我揉了揉朦胧的醉眼,努力想看清楚。那一刻,他却笑了,他说我揉眼睛的样子好可爱。这是他第一次用那样的语气赞美我,我记不清后来究竟谁更主动一些,但我们确实曾紧紧靠在一起,彼此熟悉的人却不熟悉的两个身体,第一次那样接近。已不记得那夜拥抱的感觉了,只记得他的手放进了我上衣里,却笨笨地解不开我的内衣,两个未谙世事的少年的肌肤相亲也就仅此而已。
之后,我们各自去了异地读大学,后来渐渐没有了联系。
一个月前,我去重庆出差,真的没想到十年后能再见到他。
我去的那家公司的业务主管便是他,见到他的那一瞬,我几乎呆住了。他依然是从前那副高大俊朗的模样,多了的仅仅是岁月历练后的些许成熟。而他看见我的表情似乎更夸张,他几乎不敢确信这便是我,他记忆中的朋克女生竟然一下子变成了白领淑女,变得让他不敢相认。其实他在那一刻忽略了,这中间有整整十年横亘在那里,有少年到成年的足够时间,一类人蜕变成另一类的人的足够时间。
随后的两天里,他负责和我洽谈业务,工作中的他精明干练,与当年在球场上一样出类拔萃。谈完工作,他便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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