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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对于一个传统型的女孩来讲,不象开放型的女孩一样,拿得起放得下,其更多的理解不是真正的“试婚”而是正式结婚前对对方的完全信任,也许她还没有结婚的准备,但由于这种信任而愿意与对方过事实的婚姻生活,缘于一个“情”字,又怎生放得下,即使一定要放下,也会心身憔悴的。
刘洋如果没有心动女人的介入,又怎会情变?没有心动女人的介入,或许和映真会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当然也不排除其后出围城的事件。单从其职业角度来看,如果不懂得情为何物的人,更多的是一山还比一山高“身不由已”的事件会更多。情变之前的刘洋确实是个好小伙,可是能预了其后的,又有几人呢?尤其是映真,如果要说错,就是她没有认识到职业和环境对人的影响力,或认识到,但也被爱情所蒙蔽了。试想世上又有多少人能“知人知已”呢?
而刘洋,且不说他的人品,单从为了让映真死心而导出的那场非人的戏,就足已错上加错了。我们暂且把他当成一个开放型的男孩来讲,如果他认为有比映真更好的人选,他可以放弃映真,大不了让映真因情而痛,因为是“试婚”我们也没必要说这是他的错。
更多的可能是,刘洋并不是个完全开放型的男孩,而是传统与现代混合的产物。因为他实在是无理由提出分手,提出分手会让他心理不安,尤其是那个无故未出世的孩子。为了让自己的心理平衡,为了一了百了,才出此“非人杰作”我们说其人可悲,正如他的结局一样。
让人痛的是映真,可怜的女孩太烈了。失去爱人,失去骨肉,还招凌辱,而一切都是她最爱的给带来的。受不了,她实在是太傻了,气迷心头,少了一个“破”字。一个“迷”字,让她放弃了亲人和自己,放弃了通过法律对他的追究。说到这,不免出了一个疑问?难道一个罪犯,当事人不追究,就可不追究了吗?警察既然让映真知道真相,为什么不在让映真走前,将刘洋传讯到或抓到,而让映真走呢?是警察的失职还是,故事的所有情节都很完美,唯其一处让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