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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象这样真正的幽默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但观红袖众多才子佳人仰慕的样子,我就破个例解释一二。你们且看这幽默的思维联系:元帅-战场-死亡-鲜血-飘红。其真正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深奥了。有一意是汪大嘴“元帅”真他吗的善砍(侃)。明眼的人看了后,对green这样的幽默能不激赏吗?
如果换成听馆主式的幽默,他一定会说:“汪大嘴原来不姓汪,是姓李的。”同样的,真正会懂的也一样没几个。哈哈。汪大嘴-李大嘴-吃人-人血-飘红。
这里面的意思也很多了,其一为:汪大嘴上功夫了得,善“咬”故文多红唉!真正明白的人难道不会大笑难止呼?由此可见,幽默,应该要有真正懂幽默人的来欣赏的。红袖的人多是只能欣赏雾里憨逗式幽默的主。所以我在红袖的前“涂”大有可“糊”唉。
近来观李老之文,不由大感快乐。知他是个真正懂幽默,会用幽默的人。就看他的那篇懒男人,实在写的好,我毫不夸张的说,比之梁实秋的那篇散文男人更胜一筹。李老的文胜在贴近生活,深得男人的“懒”之三味,加上真正幽默的文笔,可以让所有的过来人击节赞叹。看完此文,我不由回忆起女友未离我而去时的美妙日子。
我也是个懒男人,而且手还笨,每每都是女友边埋汰我边帮我打领带。我就站那傻笑着,眼里渐渐有了“色”迷迷的笑意。她察觉后就会嗔我:“死人样儿”我则大声言谢。女友惊问为何。我答:“谢谢你把我当上帝。”其听后笑得花腰乱颤。以后我每每要女友打领带时,必叫:“我亲爱的小尼采。”女友就会大笑着过来帮我。永不言厌。我有时会“板”着脸和她说:“我这‘上帝’在站着的时候是死的。但是和你一起躺下的时候却是‘活’的,而且‘活’得很,这你应该可以给我做证的啊。”女友必会娇羞无限的锤我的胸口。一种浪漫的气息弥散在我和她之间。以后我每想行“周公之礼”前,必说我想做个“活”上帝。一切的温柔就在女友的笑声里开始这就是幽默,真正的幽默。
命运和我开了个大玩笑,我这个残忍幼稚且该死的“上帝”还活着,哪个美丽可爱满载佛心的小“尼采”却死了。
我活着,已经死了,她死了,灵魂永远活着。思念的痛苦,将永远镌刻在我伤恨累累的心。折磨我到死去的那一天。
由此可见,没有深刻的生活经历,没有心心相应的灵犀,就不会有两人之间的幽默,他是生活中的只属于两个心灵之间的幽默。这应该比雾里大师夫妻在布什的晚宴上一直傻笑着强那么一顶点的。
我有个最好的朋友去了伦敦,两人之间就有着一种似乎无法弥合的裂痕。这是根本的思想对立的恨意。后来他问我:在广场被和平鸽拉了一泡屎在头上,他怒骂:“死鸟”不想又被拉了一泡,你猜后来怎么着了。
我说你肯定顿悟了你一直没悟透的康德,应该笑的。朋友哭着说是。后来和我都笑起来。一种从内而外的相知的感觉又回到了我们之间。把我们以往的隔阂都消去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正的幽默。在生活面前,没有永远的恨。同样,也没有永远的爱。
想来真正懂幽默的人应该明白我此文的幽默。这是本才子式的幽默,希望喜欢,看后顶一下下啊。如果顶的人少,那就是大家不大喜欢,就不再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