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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手机里,她的专属铃声,是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字字句句,都在提醒我认清现实。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也成为了我最头疼和最憎恨的声音。
多年以后,当我陪着另一个他,坐在张信哲的演唱会现场,再听见这首歌时,才明白歌词唱尽了男人对爱情卑微的渴望。或许从始至终,她都是他的初衷,我都没能占据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
她一直都是他的期待和唯一,从未更改。
可惜,那时的我,像被鬼迷心窍,不顾一切的仍性,并不明白。
桌上的手机反反复复振唱了好久,峰哥才皱着眉头接起来。还没等她开口,就侧过身体压低声音抢先说:
“在忙,有什么事等我回家再说。”
不等回话,峰哥便急匆匆挂了电话。
我应该是听懂了,并且也明白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我清楚的知道,今晚的言行已经侵犯了原本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幸福,可不知为什么却有一种莫名的胜利感。那种感觉,甚至比拿奖学金时,站在高高领奖台上,还要自豪和强烈,甚至在峰哥看不到的角度,嘴角有压抑不住的微笑。
我想我是疯了,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亲手将自己陷于万劫不复之地。
接完电话的峰哥有些情绪变化,表情变得淡漠,长长的睫毛下垂,微微抖动,紧紧握着手机沉默了一会。
或许他也在纠结,也在犹豫,也在选择吧。
包厢里仿佛时间停滞,气氛有些许的压抑。我正知趣的准备开口结束今晚的夜宵,峰哥突然扭头望着我,眼里闪过一丝坚定:
“和我说说你的事,好吗?”
“我的事?那你想听什么?”
“什么都可以,只要是关于你的,我都想知道。”
峰哥的要求,让我有些意外。
“该从哪里说起呢?”
“就说名字吧!我单名原本为“乡”。在上户口时,民警看到这个字实在过于土气,就建议父母改成了“香”。不过他们无所谓的,更喜欢喊我“死丫头”、“赔钱货”,哥哥和弟弟呢,就喊我什么“喂”、“哎”的,亲戚们就喊我“二妹”,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些称呼”;
“我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离家两个小时的市里。我在那里读过书,不过从没有机会好好逛过,平时上课啊写作业啊,周末还要出去做兼职,赚生活费。对了,我最喜欢去面包店打工,胖胖的那个老板娘人真的很好,每天晚上都会送一些卖不完的面包给我,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这是我第一次出省,其实到哪里无所谓,只是想远离家乡,远离父母。来深圳呢,就想拼一把,向父母证明自己不比两个兄弟差,我也能成为他们的骄傲”;
“别看我瘦,我很能吃苦的,就想着能找一份好工作,然后存钱给自己买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窗外全是美妙的风景。周末的时候,我就泡一杯茶,坐在阳台上,看看书”;
“我也会有一辆车,我希望是红色的,敞篷,开起来的时候头发随风往后飞,就像张曼玉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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