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律师的演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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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见的态度还要更加糟糕、更加坏事的。比方说,如果我们醉心于某种所谓艺术游戏,产生了诸如编写小说之类艺术创作的兴趣,尤其是在上帝赋与我们丰富的心理研究的才能的时候。我在彼得堡临动身到这里以前,有人警告我,——就是没有警告,我自己也知道,——我在这里将遇到一位堪称是深刻精明的心理学家的对手,这位对手其他的这种特长,早已在我们年轻的法律界里博得了一种特别的声誉。可是诸位,心理学虽然是很深刻的东西,却到底象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听众里发出了笑声)。啊,当然啦,你们是会原谅我作这粗俗的比喻的;我不是十分巧言善辩的能手。但我可以从检察官的演说里,随便引用一段作为例子。被告深夜在园中跳墙潜逃,用铜杵把拉住他腿的仆人打倒。然后又立刻跳回园中,在被打倒的人跟前忙碌了整整五分钟,竭力想弄清楚他是不是被打死了?检察官怎么也不肯相信被告所供的话是实在的,不相信他的跳下来看格里戈里是出于怜悯。‘不,在这种时刻,还会有这样多情善感的心理么。这是不自然的。他所以跳下来,就为了想弄明白:他的罪行的唯一的证人是还活着,还是已被杀死。他这种行动恰巧可以证明,他确已犯下了罪行,因为决不会为了别的理由、别的动机或情感而再跳进花园里去的。’这就是心理学。但如果我们就把这同样的心理学拿来,应用到案件上去,只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结果也同样是言之成理的。凶手跳下墙来,是出于小心警惕的意思,想弄明白证人是否还活着,而同时根据检察官自己的证明,凶手却竟把一个极大的物证遗留在被他杀死的父亲的书房里,那就是被撕破的信封,上面注明内有三千卢布。‘只要把这信封拿走,全世界就没有人会知道有这个信封,里面还有钱,那笔钱一定是被告劫走的。’这是检察官自己的话。现在瞧吧,一个人对于一桩事情毫无戒备,又慌张又害怕,匆忙地逃走,把物证遗留在地板上,而过了两分钟,打死了另一个人以后,却正如我们心愿似的,立刻产生了全无心肝、极有计算的戒备心。可是管它哩,心理学的奥妙处就在于在前一种情势下,我象高加索的兀鹰一般,嗜血成性,目光如剑,而在随后的一分钟里,却又麻木不仁,胆小如鼠。但既然我这样杀人不眨眼,既残忍又精明,杀人以后,还要跳下来,看证人活着没有,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我的新的牺牲品旁边忙碌五分钟之久,何况还冒着可能会引出新证人来的危险呢?为什么要用手帕去擦被打倒的人头上的血,弄污手帕,以后使它成为不利于我的有力证据呢?不,既然我具有这样的计算心和硬心肠,那么跳下来以后,何不干脆就用原来的铜杵,一连再朝仆人的头上狠砸它几下,索性把他完全杀死,以便消灭证人,去掉自己的一切心病呢?再说,要说我跳下来,是为了查明证人是不是还活着,为什么同时又在小径上遗留下另一个证人,就是那根铜杵?要知道,这是我从两个女人那里抢来的,以后她们两人永远会辨认出这铜杵是自己的东西,并且可以证明是我从她们那里抢来的。而且我还并不是把铜杵遗失在路旁,由于心慌意乱而无心掉在那里的。不,我恰恰是有意扔掉我的武器的,因为它被发现时,是在离格里戈里被打倒处的十五步以外。试问: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杀了一个人,杀了老仆而感到痛苦,因此在懊恼中,怀着诅咒把作为杀人武器的铜杵扔掉,只能是这样,要不然为什么把它那么使劲扔出去呢?但既然会因为杀了人而感到痛苦和怜悯,那么自然我并不曾杀死父亲。因为如果已杀了父亲,就决不会由于怜悯的心情而跳到另一个被打倒的人身旁去,那时便会有另一种情感,那时就会顾不得怜悯,只顾到自救,那是毫无疑义的。恰恰相反,我要再重说一句,我一定会完全砸破他的脑袋,而不会去在他身上花费五分钟之久。所以能有怜悯和善良情感容身的余地,就因为他本来是问心无愧的。因此,这又是另一种心理学。诸位陪审员,我自己现在故意也来援用心理学,就为的是要明白地指出,从这里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推出任何结论来的。问题全在于它落在什么人手里。心理学甚至可以诱使最严肃的人也去想入非非,而且会完全身不由己。我说的是过分迷恋心理学,诸位陪审员,我说的是对于心理学的某种滥用。”
这时观众里又传出赞成的笑声,全是针对检察官而发的。我不打算详尽引述这位律师的全部演说,只想择出其中主要的几段,几个最主要的论点来说一说——
注:1拉丁文: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