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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抬着一台立体电唱机上楼,拐进过道,他们俩都气喘吁吁的,因为三楼的楼道太狭窄,要抬一个庞大的家具上来可不容易。
“在这里,”我撑住门,退后一步说“放在靠墙那里。”
他们把唱机放在我指定的地方,我捡起没有放上的电话听筒说:“亲爱的,我过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现在人家刚好送唱机来,我到局里查查,回头再打电话给你。”
“好的,完毕。”永远像小丑的声音。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着送货员。他俩一个大约四十五岁,胖胖的;另一个是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正在接电线插头。
年纪大的打开唱机的顶盖,试试唱机各个部分是否好用。
“你们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确定唱机是好的?”
“大约五分钟,”年轻的说“对不对,史密斯?”
史密斯点点头。
我看看我的手表说:“那么,喝罐啤酒怎么样?”
他们咧嘴笑了。
“请坐下,我去拿点冰的。”说着,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用开罐器打开,然后问:“你们要用杯子吗?”
“哦,用罐子就行了。”他们回答。我把啤酒带过去给他们,看着他们吞饮。
“你们二位时常像这样送货吗?”
“我希望不要常这样。”史密斯说“我们的货车还有十四台电器要送,有电视机,也有电唱机,大部分都要送到郊区去。”
“好运气。”我说。
“你自己怎么不喝一点儿呢?”
“我半小时内还要去值班。”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警察,在诈骗组里。”
史密斯咧嘴笑着说:“我早就猜到你不是在军中服役就是别的,现在说来还是个警官呢。”
“你认不认识布鲁斯?”年轻的问。
“他是不是麻醉组的?因为收贿赂被送到惩戒会去的那一个?”
“只不过是一件该死的貂皮大衣。”那年轻的说“他是我叔叔。”
“我听说他是一个好人,我只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但愿他能够摆脱嫌疑。”我说着瞟一眼站立在墙边的电唱机。那唱机的确漂亮,价值之高,一般警察收入无法付得起。
我说:“你们得告诉我如何使用。”
“喝完啤酒马上告诉你。”
“不用急,我还有十分钟时间。”
那年轻的说:“我真想当警察,只可惜我身材不够标准。”
“比高度更重要的,”我告诉他“还有品行和智力,以及清白的身份。”
史密斯喝完啤酒,又去弄唱机,同时问道:“警官,你是便衣,还是穿制服的?”
“当你在办诈骗案时,最好不要穿制服,我穿便服还栽过几次跟头呢。”
“要抓那种人是不是很难?”
“从技巧方面来说,是有难度,但是那并不是说他们就有逍遥法外的机会,就我所知,只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才会有被诈骗勒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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