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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老刀,老刀,没老!杀僵尸,照样!”老爷子脖子一梗,胸脯拍得啪啪响,似乎找到了当年的热血和青春,只是他苍老的身躯再也顶不住热血的沸腾,刚拍完胸脯老人就弯下腰可劲地咳嗽了两声。
“全体起立!向老兵敬礼!”郑远清一声令下,“哗啦”一声所有人迅速起立、起手带风向面前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兵致以军人最崇高的敬意。
“老兵好!老兵受苦了!”响亮的呼喊声划过夜空,也进入了每个战士的心房,尊重老兵、爱戴老兵是每一个新兵应该做到的,就像执行命令一样必须做到。不尊重老兵、反感老兵这种奇怪的现象估计也只有尸乱前那三十年的和平中才会有吧?
“好,好,娃娃们好!好!”老人愣了一下,仿佛没想到这群年轻人还会这么尊敬他个行将就木的干瘪老头,老人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勉强挺直腰板向大伙回礼。
尊重老兵是古今中外各国军队的光荣传统,传统到像炒菜要放盐一样普通。实际上,在上世纪改革开放以前甚至到抗战、民国再到北洋甚至更早,新兵老兵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因为在那个隔三差五打仗的年代,凡是能活下来的老兵无一不是经验丰富之人,初上战场的新兵如果没有老兵的指点和帮助,一去不复返几乎就是他最终的结局。尊重老兵不仅仅是尊重先驱者、尊重前辈,更重要的是——能活着走下战场。
三十年的和平很不容易,却也很不正常;纵观古今中外,哪个强盛的大国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买出来的、抗议出来的?
一个没有战争的大国是冒牌的,一个不是通过战争争取来的和平年代不会长久;也直接导致了道德沦丧、汉奸成群、贪污腐化、新兵老兵如阶级敌人般针锋相对——没有战争的大国民众就是一盘散沙,这就是人间的法则,这就是苦,这就是无常与奈何。
。。。
老人姓贾,上世纪50年生人,今年61岁,和小山村的新任族长王庆喜是一代兵,老一代的尖刀;老贾是本地人,和那代很多退伍的尖刀一样默默无闻地娶妻生子,老贾退伍后就在这个国营矿场工作到尸乱爆发。
当群尸屠城的时候,老贾正在矿场修车,当时矿区的保安根本不知道抵抗而是拿着枪四处乱窜,老贾毕竟见多识广,在初期的慌乱后有心组织抵抗,却没人搭理他;矿区的领导却只知道在一干亲信的保护下驾车逃窜。
现实的情况让老贾愤慨不已,干脆一个人来到保卫科撬开柜子拎了一条微冲、几盒子弹沿着山路向家里跑去。和所有末世人的遭遇一样,当老贾返回据此十几公里的村子后,村子已经血流成河,老贾杀了几头丧尸后知道抵抗无用,便一个人提着枪钻入了深山老林。
虽然已经30年没有再正儿八经地过过野人生活了,但是学会的技能终生不会忘,尤其是生存技能更是刻骨铭心;老贾就这样凭着当兵时学会的一切技能一个人活到了现在。
今天白天他听到矿区方向有枪声便顺着山路一路摸来,一直潜伏到晚上直到看见火光;因为郑远清他们便装比较多,老贾以为是土匪流寇便打算走,但是两年没闻到的炒菜香让他的腿不听使唤,再加上听见女孩子的笑声,老贾觉得这帮人不错,便打着讨口饭吃的主意藏在乱石堆后观察,直到被发现。
老贾虽然已经花甲,但是身手依然敏捷,眼不花耳不聋,牙齿也没再继续脱落,极端的环境能激发人体无穷的潜能,也能让人变得年轻许多。
听着老贾的故事,郑远清响起了罗布泊里的“沙民”,那些人的生命力十分顽强,老年男人的体能都不亚于一个青年男人,女人都没有血压了还能自然分娩——这,就是人的潜力,只有在绝对没有后路的情况下才能激发出来。
当老贾听到郑远清他们可以收留他时顿时感激涕零,他保证自己的战斗力不亚于普通士兵,再不济,他也是个老维修工,修理车辆什么的保证经验丰富。
而当老贾知道郑远清他们此行的目的后便开始激动了——看得出这老爷子当年也是个热血青年甚至老愤青。
“......要车,有,明天我带你们去后矿,后矿有好车,买来几乎就没开!备用零件啥的都有。”老贾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手忙脚乱比划着。
“这种自卸车么?”曹雪振指了指后面的自卸车问道。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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