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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才瞅准机会逃进小区。在上楼的时候却又看见二楼地狱般的惨景,许书成做了几十分钟的心理斗争才闭着眼狂吼着跑过那段楼梯,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郑远清和李若琳的“苟且”之事。
“怎么?你想带上她?”许书成看着对面的房门,面带担忧地问道,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咬人的疯子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当他知道楼下沾着血的摩托车和那三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是郑远清的杰作时,他明白了现在谁是老大——换他他可没那个胆子。许书成虽然花、虽然行事风格和人家不一样,但却是明白人,正事上从来不糊涂,他当然明白在现在这乱世带着个女人跑路多么不方便。
“唉——我骗不了自己。”郑远清无奈地摇了摇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惊心动魄的经历以及李若琳以死相逼的举动,“其实——其实我挺喜欢她的性子的,而且......而且她还是处女。”
“唉,这年头能守身如玉到30岁可真不容易——带上就带上吧,不多她一个。”许书成看郑远清主意已定也不再说什么,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李若琳是那种要强的女人,应该不会给他们添什么大麻烦。
许书成也不禁佩服李若琳的刚烈——守身如玉的女人、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漂亮、自立而又刚烈又守身如玉的女人,从来都被男人从心底里尊敬,哪怕她再眼高、再高傲,这份尊敬是不变的。这半年的相处,许书成这种花丛老手当然对李若琳的人品摸得一清二楚,平时调笑归调笑,但却打心眼里尊敬她,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谢谢你,书成!”不知什么时候,李若琳靠在了门框上,此时的她已经打扮一新,头发梳成了清爽的马尾辫,身着白色短袖、牛仔裤,就那样静静地靠在门框上,听两个男人神情紧张地说着各自的经历。此时她才明白,外面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凶险,郑远清那一身黑血,竟然是砍了十几个活死人的脑袋染成的——好强大的男人!女人基因里依靠强者、选择强者的本能让李若琳庆幸自己的选择,如果刚才自己稍稍一犹豫,郑远清就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能在这个孤房中自生自灭,而其他合租的室友,则永远不可能再踏入这个房子。
而此时得到了许书成的认可,李若琳彻底放心,这表明她正式入伙。自己一直以来守身如玉的作风不知道让多少人鄙视和排斥,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自己活命的首要条件,可想而知,郑远清这种保守的男人也只有身为处女的李若琳另眼相看——男人心中最美的,永远是纯洁的处女。
如血的残阳烧红了苍茫的天际,仿佛在祭奠北京城中千千万万的冤魂。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厨房散发着阵阵香味,李若琳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做着饭,郑远清和许书成在一边打着下手。这会儿还有水和天然气,这两样东西会直到控制终端的备用电源耗尽才停,而不像电,没人管马上就断。三人默契地不提外面的血腥与残酷,谈笑、打闹着好像在准备一顿普通的晚餐般。今天这顿晚饭,也许是三人最后的晚餐,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踏上天涯路,从此风尘行。
看着如燕子般灵巧的李若琳娴熟地炒着菜,郑远清一脸幸福、手脚笨拙地打着下手,许书成靠在门框上五味杂陈地笑着:老郑啊老郑,你终于春风盛开了,有了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只是这伴随末世而来的幸福是风雨中飘零的孤雁还是飞向春风的喜鹊呢?但不管怎么样,好好享受今晚的幸福吧,天涯路上有这样的女人相伴,想必你也不枉此生。
“烛光中你的笑容,暖暖地让我感动;
告别那昨日的伤与痛,我的心你最懂;
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红相间的手机闪动着那首《好人好梦》,这是李若琳最喜欢的歌,淡淡的温馨中带着点点惆怅和沧桑,此情此景此歌此曲交映成辉,给烛光中的客厅带来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氛。三个人围坐在茶几边,看着满桌精致的菜肴却无心下咽,谁都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今后的日子就看造化了——“好人好梦”?但愿吧。
“来吧!两位,从明天开始,咱们就要浪迹天涯了,这杯酒......为咱们的征途——壮行!”郑远清端着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今后的日子——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啪!”三个杯子碰在了一起,泼洒出的酒花把烛光激得更加明亮。许书成强颜欢笑、李若琳含着晶莹的泪花,三人举杯相碰——明天,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征途,这杯酒喝得如此悲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