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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睁开眼时,阳光陡然倾泻下来,刺得我双目生疼,这就到了地府么?不应该吧,地府哪有这么好的阳光。我揉揉眼睛,翻身坐起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地面上,面前是那个四米多深的坟坑,旁边是花轿,棺材
“老七!老七!”
我腾一下站起来,冯四和凤儿就站在我旁边。
我有点发懵,不过可以确定,我还健在啊。
凤儿笑呵呵的看着我:“醒了,大阴阳师?”
我脸一红:“唉,马有失蹄啊。”转过去问冯四:“怎么回事?你知道不?”
冯四挠挠头:“我也不知道,反正你让我唱歌嘛,我就唱贝,已经快断气了,喉咙也掐的死死的,我拼了老命一句句往出挤,说也奇怪,越唱越觉得顺溜了,然后好像我就给松开了。”
“松开了?然后呢?”我有点蒙,这鬼正在气头上,咋会这么好心,再说了,就算要放手也该把我一块放开嘛。
“我是后来才想那鬼把我松开了,当时我就以为已经死了呢,心想死了也没啥好怕的,就是再见不到爹娘了,也见不到凤儿了,嘿嘿。”他傻笑几声,我这时注意到两人的手一直握得紧紧的,不肯分开。
只听他接着道:“我一想凤儿,就想得慌,想到以后都见不着她了,心里就难受,于是就接着唱了。”
“然后呢?”
“然后凤儿就来了啊。”
风儿接道:“我本来在外边等你们,结果不知道咋地,老好像听着大庆在这唱歌,唱的可伤心,我又等得着急,就进来瞧瞧。”她一指大坑:“结果发现你两个在大坑里躺着呢,你昏着呢,这傻子还在哪鬼哭狼嚎的唱,我就找个绳子把你们弄上来了。”
“这么大风雨,你怎么进来的?”我奇怪的问。
“你发烧啊,哪有啥风雨,这不大晴天么。”凤儿笑道:“我奇怪你俩个怎么这么长时间也不出来,我哥的坟多好找啊,一出树林我就看见了。”
这么说来是彩卉放我们一条生路了?她不光放了我们,而且天色晴朗,送亲的那几位也老老实实地上躺着,看来也没什么大碍,奇怪,是什么让她忽然怨念全无?
一想到这个,我连忙跑到棺材前边,探头往里看,彩卉躺在里边,形状和我在坟坑里见到的一样,十分恐怖,不过我此刻却可以肯定,这里边是一具彻头彻尾的尸体了。不再有怨恨,不再有戾气,到底是什么让她放下怨念,安心去地府报道呢?
彩卉的丈夫出去打工了,保不齐这哥哥走西口的歌她也是唱过的,这本来就是此地的民歌吧。她听到冯四唱这歌,忽有所感,唤回了当日的美好回忆,所以才在关键时刻放过了我们吧,我想,这大概是唯一的解释了。
我们当下唤醒众人,在我的建议下,没有把他们合葬,而是比邻而葬,送亲的几位也晓得这事蹊跷,回去都没声张,大家照样喝喜酒吃流水席,热闹了三天才散。也有人问怎么不见媒人,我们却不知道怎么回答,也想过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过我们没有任何证据,总不能说是听鬼说的吧。罢了,反正看他的气色也活不多久了,还有那瞎眼的假新娘,已经得到惩罚,也不必我们追究了。
一周后,冯四和我坐上了返回h市的列车,凤儿一路送他,缠绵自不必说了,看得我都脸热。
冯四在车上对我说:“老七,我觉得鬼啥的不太可怕啊,倒是那王胖子可怕多了。”
我点头道:“是啊,其实想想好笑,人多敬畏鬼,反倒不畏人,他们不曾想到鬼总归是人变的,遇到鬼时候,你已经占了先机。什么先机?人有条件变成鬼,大不了让你害了我,回头我也成鬼了,再找你报仇。而鬼却只有投胎才能变回人,没得选择。所以人何必怕。
冯四眨巴眨巴眼睛道:“你这是歪理嘛。”
“那我换个说法,”我笑道:“其实说穿了,人不是怕鬼,乃是怕撒手离开这花花世界。再穿不得绫罗绸缎,再吃不得珍馐美味,再见不得红粉佳人太多的恋栈,人自然胆卑,胆卑则气弱,反倒容易被鬼所乘了。倘若堂堂正正,行事不蝇营狗苟,自然有一股非常气魄,鬼是近不了身的。该担心的反倒是人,鬼固然非常人所能辨识,人又岂是你所见的那样?谁知道称兄道弟之时不是底下掏刀子之际?谁知道笑魇如花之下,劝你饮的那杯不是蚀骨断肠的毒酒?”
冯四点点头,叹气道:“是啊,人心最难测啊,那个女鬼被朋友邀请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是这番下场吧。”
我点点头,心想这一趟旅途算是有惊无险了,况且还得了文王定星盘这样的宝贝,回去要跟老谢好好显摆显摆。车行在旷野之中,十分无聊,我随手抓起一张报纸来看,却被一段短讯所吸引,上边写着:“小村惊见离奇男尸,死者肥胖,周身焦黑,经公安部门鉴定为触电身亡。”
我忍不住拿起报纸盖在脸上哈哈大笑,忽然想起在来时火车上遇到他时,我说老天早晚打雷劈了你,居然应验,冥冥中果然是有定数的,因为只有我知道那不是触电,是雷,是另一个雷,我想我知道彩卉肯放手的另一个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