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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著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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