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非非划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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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非非
深秋的北京。
我懵懵懂懂地留在西客站的出口,用一双湿润的南方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
没人知道我来了,孤零零排着长长的队,坐进一辆挺干净的出租车。
去哪儿啊。
先开着吧。
什么叫先开着啊。他歪戴着帽子,冲我一笑。
那行,去个最繁华的地方。你拿主意吧。
看朋友?
不是。
来旅游?
也不是。
总不是来找工作吧?
更不是了。
那你这是?
结婚。
嗬,喜事啊!他从反光镜里看着我,新郎怎么不来接人呐?
新郎还没找到。
他可能被我吓坏了,没再跟我搭话。
车停在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我付完帐,跳下车,调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
早点找个新郎倌儿!他笑着对我喊。
我来北京的目的很简单。结婚。
干吗不呢?二十好几的女子,闺中密友一个个都赴了围城,只有我还在外面候着。
你就是太挑;眼光太高了可不好;越老越掉价;真想独身主义?老了谁陪你玩啊是啊,老了谁还会理我呢。
我说长沙太寂寞了。北京呢?北京怎么样?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一热,就坐上了那趟z18。
我犹豫着,该不该拨通他的电话。
那号码有一串我喜欢的尾数。我甚至幻想那是为我而选的。
新天地有一家很好吃的泡芙。吃得一手都是,像孩子一样舔着。
有个老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了笑。他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
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
下午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你不打算先问问我的名字吗?
嗨,我叫casano。你呢?他的头发是我喜欢的棕色。
叫我susan吧。
我请他吃了一个巨大的冰激凌,而他请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
一起吃晚饭吗?
我看看手机。不了。约了朋友。
那好。再见。谢谢你陪我。
他走的时候给我了一张卡片。正面是气势骇人的九龙壁,背面则写着他在意大利的电话和地址。
我没有对着卡片浮想联翩。因为我要在北京结婚,而不是意大利。但如果是两年前,甚至两个月前,这个答案就会不一样。
北京有一家宾馆让我想念广州。
一走过那里便决定住下。像个吉卜赛女郎一样随遇而安,看到田野就搭起帐篷,看到河流就钻进小船,看到回忆,会住进回忆,看到未来,会住进未来。
它叫"越秀"。我总会联想到"越秀公园",想到那附近叫"小北花圈"的公车站。那里是非洲移民的聚居地,还有味道很香的土耳其烤肉店。
北京的"越秀"却特别小气。我的房间小得转身都很困难。
深夜十二点,拉开窗帘,楼下是和长安街平行的一条大街,右边的国家大剧院,像个时尚的锅盖。
你来了?
对。已经住下了。
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
只是来旅行,不想打扰你。
这几天正好有空,我当你导游吧。
真的假的?不怕麻烦?
不麻烦。
他的电话让我在床上笑了半天,又像个婴儿似地蜷成一团。
好温暖啊,北京的夜晚。
我觉得自己像个赶潮的少女,从黄昏坐到深夜,又从深夜坐到黎明。那趟潮汐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但我宁可相信它会来,少女总是够单纯,单纯又往往是幸福的前奏。
得澄清一下。他,并不是我网上的老同学。
他是特别的。
他是个突如其来的存在,或者说,礼物。
两个月前,我在一个平淡的周末走在长沙平静的大街上。下了点小雨。长沙的深秋凉得很快。
我正从一家健身会所出来,感觉身上热气腾腾的。
身后,有车在不停响着喇叭。
一回头,发现了这辆京字头的黑色ford。
请问,天心阁怎么走?
一个年轻男人探出身子。
那是一种职业的清透。我猜,他不是医生就是律师。
很正的啦,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啊。这是香港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得不承认,在看到他的一瞬,有一点小小的自我迷失。
直走,到第一个红灯左拐就是了。
谢谢。
他开着车很快地消失掉了。
我看着那模糊而去的车牌号码,像是弄丢了一袋童年的宝贝。
我还在冒着热气,却开始责怪自己洗完澡出来竟然忘了化妆。可悲的小虚荣,延续了至少一个小时。
什么叫遇见百分之百男人?村上能详细地描述他的百分百女人,而我的百分百,竟然就在这个下雨的秋天,在我还没找出恰当的形容词之前,瞬间出现又决然而去?
那天晚上。
一个朋友喊我出去喝茶。
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
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
好吧。让你震惊一下。
我穿了一身的紫色。
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
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
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
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
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
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
我很矜持地笑笑。
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
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
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
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
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
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
真巧。他说。
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
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
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
我们没有去我家。
因为他说他害怕。
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
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
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
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
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
你应该写写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
你会忘了我吗?
干吗要忘记呢?
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
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
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
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
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
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
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
一个北京男人。
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
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
你们?在一起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
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
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
于辰常给我发e-m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
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
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
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他在msn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
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
言归正传。
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
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
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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