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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的春天。我开始写一部没有名字的小说。它是送给童童的。写最开始的三千字的时候,童童很严肃地对我说她有一个建议。我当时正在为寻找小说切入点愁眉不展,就停下来,摆正了姿势。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楼下放着钢琴曲致爱丽丝。从窗口望出去,则是幼儿园,好多孩子在尖顶的红房子围拢的绿色操场上玩耍、嬉戏。幼儿园的阿姨站在中间,不时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动作。
童童说:“先写一个女人吧。”
童童从未那么细致地跟我讲过一个故事。我一反常态地沉了下去,沉在水底,透过潮湿的水面倾听完了这个略显残缺的故事。之后,我的写作突然出现罅隙,现实透过它,涌入我密不透风的虚构之中。我成了一个无能的作家,瞠目结舌地看着故事在我的眼皮底下一点一点地旋转起来。
先说这个女人。她叫夕。
夕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的眉心里长着一颗痣。很早的时候,一个跑江湖的算命先生见了夕,就对夕的母亲说,这小女孩生了一颗桃花痣。之后,便神秘莫测地微笑。夕的母亲问算命先生生了这样一颗痣,又能怎么样,是水性杨花还是风流成性啊,还是会克了男人。算命先生见夕的母亲咄咄逼人,转身就走开了。
夕常抱怨若是母亲的态度谦恭一点,问清事情的原委,她也许这辈子早就找到一个好男人了。哪里像如今这般,找了一个废物。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泪光点点,一张薄薄的瓜子脸顿现几分怜意。不置可否,夕是漂亮的。在春坊街,也堪称西施了。年轻的时候,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人打她的主意呢!夕那时才不理会他们呢。夕是文工团的一个小演员,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到单位里去吊嗓子,和文工团里的每一个女孩子一样,夕在做梦,满脑袋里装着的都是明星梦,想想,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正值上个世纪中国的八十年代,国门才刚刚打开,即便是在闭塞的中国北方,也已经透露出一丝鲜活。生活的表层之下,似乎总有一种新的东西在蠢蠢欲动,人们都在经历着蜕变,撕裂以及确认和选择。
夕的一生或许与那个时代有关。可是这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夕的母亲对夕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大事了。”
说这些话,夕才二十二岁。正年轻得不可一世。夕的整个人,身体,思想都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与气势。她对母亲的落后与迂腐不屑一顾。
“没有对象,结什么婚?”夕反驳说。
夕的母亲说:“那还不好办?明儿就相去。”
“相对象?我才不干。现在是自由恋爱。”
不管夕同意与否,在她二十二岁生日一过,家里偶尔就会来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而且这个“偶尔”很是频繁,每每夕一下班,就看见屋子里父亲藤椅对面坐着一个穿中山装的梳分头或者穿工作服留有一小撮胡须的男人。模样各异,不一而足。说实话,这中间也着实有几个模样中看的,可夕就是眼皮都不搭一下。
应付这些前来“相亲”的男人,夕或者是哼哼唧唧地唱歌,忙来忙去,抽空问上一句:“我说你这是第几次相对象了,怎么还羞涩得像个女人呢?”或者就坐在人家对面的老藤椅上,一句话不说,神情肃杀,像是天上要下刀子一样。有一些男人脸皮厚,禁得住这阵势,有一些不行,见对面这女人跟上了法庭似的摆正面孔,就紧张得不知说点什么了,于是,起身也就告辞了。也不都是这样,夕有时也搔首弄姿,她挤眉弄眼地问人家“我漂亮吗?”“我这么漂亮,你想什么?”“没想什么。”“真的没想什么吗?真的就一点什么也没想?”“有一点而已。”“不要脸,流氓,一定是有非分之想。”夕刻毒地说。
夕把所有来相亲的男人就这样一个一个全部撵走。
夕的母亲给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卧床不起。夕照样把一双皮鞋擦得锃亮,穿着它像个男人一样吹着口哨走出门去。
有一天,夕傍晚回家,在春坊街她家房子后面的旮旯里,一个男人在那儿正要小解,刚刚解开了裤带。夕见了立刻大声嚷嚷起来。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没见墙上刷着大字吗?”
他不明所以地问:“什么大字?”
“此处不准大小便!”
他的脸上挤出一团笑来:“咳,你一个女人家,管那么多干啥?再说,我也不是来这撒尿的,我这不就是”
“啊,不是随地大小便是什么?”
“我就是想拿它出来看看!”说着,他提好了裤子,吹起了嘹亮的口哨从夕的身边擦肩而过。夕被他的话说得有点窘,她明白他话里的下流意味。这不但没有激怒她,倒使得她方寸大乱。心第一次莫名其妙地跳动起来,不肯停歇。况且,他的哨子吹得那么好,真是叫人羡慕,他的模样还挺好看的。
夕转身望着这个擦身而过的男人,他在黄昏的光线下越来越远的背影让夕的失望忽然涌上心头,她想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了。一不小心,咬疼了放在嘴里的指头,夕厌恶地说自己都多大了,还咬指头,呸呸呸——这样,她才调整好表情,回了家。
后来,夕又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
他叫光强。
第二次见到光强的时候,他穿了一身煤炭工人的工作服,有探照灯的安全帽扣在脑袋上,远远看去,像个变了颜色的黑乎乎的大青蛙。光强的脸是白皙的,他为了装扮得惟妙惟肖,不得不在脸上抹一些黑东西,这样一来,夕第一眼见到光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辨认出来。
光强在舞台的镁光灯下英姿勃发,他饰演的铁人王进喜的形象十分成功,台下的许多观众都落下眼泪。这其中就包括夕。夕的心又开始砰砰乱跳,一下一下,极有节奏,沉重有力地击打着夕的神经,她是站在舞台的一侧打量这个男人的,因为演出的最后,还有她参加的一个集体合唱节目。舞台上的他同前几天在春坊街所见到的男子判若两人。前一个是嬉皮的,而眼前的这一个则是优雅的。夕浑身发热,她怀疑有人在她的身上放了一场看不见的熊熊大火。
夕问一起跳舞的女伴:“他是谁?”
女伴说:“是从省城来的演员。很多人都喊他光强。谁知道到底是什么光强呢?”
“光强,光强,光强”夕在心里这样默念了三遍,记下了,她又忍不住问了女伴一句:“你说他好看吗?”
女伴考虑了一会儿说:“一个小白脸而已,我没觉得他好看,反正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夕咬了咬嘴唇说:“他现在哪还是小白脸啊?!是一个大黑脸!要多丑有多丑!”说完,两个人咯咯地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夕又对女伴咬耳根子:“我觉得他挺好看。”夕说完,又冲舞台上撇撇嘴,他正好谢幕,之后,竟然自己提着道具走下场来,刚好经过夕和女伴的身边。
女伴忽然就拍了一下他,他回头看看站在面前的这两个女孩,有一瞬间,脸上的表情被冻住了,凝固起来,冷峻的。
这个人不笑的时候是冷的。
女伴说:“我朋友说你长得挺好看。”
夕急了,跺了一下脚,吞吐着说:“我们见过一次面的。”
他甚为疑惑地叫了一声,这样“咦——”
夕比划着手解释着:“就几天前,在春坊街,在那个墙根底下”
“别说了,别说了。我想起来了。”他忽然一挥手,大声嚷嚷起来“你跑这里就是为了揭发我这个?多丢人啊。可别说了。”说着,他抹了一把脸。
夕觉得,他肯定是害羞了。
女伴问:“夕,你要揭发他什么?”
夕说:“没有啊。”
女伴说:“夕,你骗我。”
夕只好搔着头皮说:“他随地大小便。”
女伴当时捧着肚子笑起来。她说:“这也太离谱了。”
他哭丧着脸说夕:“你这个人,你这个人,怎么什么都说呢!”
夕也觉得自己的嘴巴欠抽,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
他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一会儿全剧团的人都知道我的丑事了。”
夕说:“我请你吃顿饭吧。”
他想了想说:“吃饭也不能弥补我的心灵创伤,不过看在我们见过一次的面上,我就接受你的邀请。”
女伴说:“头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人。”
夕和他一起走在暖色的多灵大街上,太阳在笔直街道的一头垂直落下,灯光渐次地被点亮,夕觉得自己成了童话里的小公主,而身边的他就是英俊善良的小王子。
可是,又有一种陌生的疏离感夹在两人中间,夕觉得口干舌燥。千头万绪无从说起。显然,他是快活的,和一个陌生女子上街吃饭,他并不介意,甚至以此为荣。天光是黑的,一层一层地黑下去,黑到像墨汁一样,四周是灰蒙蒙的白,夕觉得这颜色好看极了。
一起吃饭的时候,夕鼓足了勇气问他:“你觉得好看吗?”
他说:“好看。”
夕笑着说:“你知道我问你什么好看啊?”
他说:“你啊,你好看啊。”
夕突然红了脸,他似乎并没有看见,埋下头继续吃饭,发出很大很大的响声。
夕说:“你什么时候走啊?”
他说:“我都一年没回家了。今年过年肯定是要回家的。”
“家里都有谁啊?”
他顿了一下“我父母,还有我姐姐,她可能今年过年前后结婚,所以我要回家。”
“真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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