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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硕大无比的琉璃碗,倒扣下来,隔着厚而重的琉璃,看得清天的颜色直淀下去,最底下淀出近乎黑的深蓝。而他伫马立在那里,天的颜色渐渐溶下来,连同马与人的身影,都溶进那琉璃样的天空里去了。
承轩开车回公司去,天空颜色越淀越深,深蓝变成了深紫,深紫又淀积成了紫灰,终于夜幕渐渐降下来,黑的夜被渐次亮起来的灯照出薄而透的背景,往上升去,往上升去,愈薄愈透,便透出一颗模糊而大的星星,像是一粒钉,钉在夜空中。他想起黑丝绒底子上的蝴蝶标本,亦是这样深深的一颗钉,钉住蝴蝶的心脏,便永恒的展开那美丽的翅。
他没想到公司还有人在,早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办公室的门虚掩着,露出半截雪亮的灯光,仿佛是月色,可是月色不会这样明亮。他踏进那光里去,轻轻推开了门。
原来是芷珊,笔记本屏幕上显示着表格,她捏着块三明治,一边啃,一边看着。
仿佛是噎着了,急急的吞一大口咖啡,一抬头,忽然望见了他。
她嘴角还沾着一点点起司,沾在微微扬起的嘴角,样子仿佛个倔强的小孩,他着了魔一样,伸出手指去原本是想替她抹去那点乳白,可是不知为何顺势滑下去,滑到她尖尖的下颔,抬起她的脸来。
吻是那样急切深沉,她紧紧攀附着他,他几乎要将她箍进自己身体里去,理智的堤岸终于抵挡不住情绪的狂潮。她有着独特的清凉气息,混和着咖啡与食物的香气,她的背抵着硬硬的写字台边缘,退无可退,他们都是退无可退,只有绝望般纠缠,不肯放开,不能放开。
“咣啷”一声,咖啡被推落在了地上,溅出一地的褐,触目惊心。
他还紧紧搂着她,两个人不知所措的望着一地的碎瓷片。新利的、雪白的碎片,在灯下反射着冷冷的光。
她终于说:“我来打扫。”
他心一横,在她耳畔轻声说:“管它呢。”
管它呢,管它呢,管它呢
如果上天已经注定,那么管它呢。
在此之前,他这辈子的唯一肆意而为,也不过是中学毕业,一意孤行去了mit。
大姐希望他念hbs,而且他自己也知道,如果念了哈佛的商学院,将来的一切只怕会事半功倍。
可是他不愿意,于是唯一的一次放纵了自己,去了自己私心向往的大学,学了毫不相干的学系——明知或许是最后一次了,因为彼时已经深切的知道,他的人生已经如同那枚蝴蝶一样,钉在黑丝绒底子上,凄怆而华美,却动弹不得。那粒无形的银色长针,已经深深穿透了他的整个人生。他活着的意义,已经早就注定,容不得他有半分的挣扎。
第二天他去医院看大姐,没想到三姐也来了。
她们姐妹难得见面,大半因为简子俊的缘故。赵筠美买了水果与燕窝来,还有大捧的鲜花,笑吟吟的说:“大姐气色好了许多。”见到承轩,轻轻的“啊”了一声,说:“坏小子,好像又长高了。”她虽与大姐不和,但从小喜欢承轩,将他当个小孩子看,踮起脚来搂他的肩膀,笑着说:“趁着还没有人跟我抢,赶紧搂一搂。”
“三姐也越来越年轻漂亮了。”
赵筠美抿嘴笑:“贫嘴。”仔细端详他:“怎么倒像瘦了,真是越长越像四弟。怪不得人家说”她说到这里,突然“啊呀”了一声,说:“忘记给圣贤寄书呢。”承轩奇道:“四哥要你给他寄书?这太阳倒是从哪里升起来?”筠美在他背上一拍:“没上没下的,他到底是你四哥。”终究还是笑着告诉他:“他哪里会看什么正经书,要我寄给他港版的漫画,这么大的人了,还是这样孩子气。”
大姐这才问:“圣贤在澳洲还好吗?”
筠美说:“他生成那样的脾气,能坏到哪里去。”
承轩说:“四哥乐天知命,是会享福的人。”
筠美打量着他:“坏小子,怎么突然老气横秋的,心事重重?”
他敷衍着说:“公事不顺。”
收购形势比他想的要坏,虽然早有预料,可是也没想到易志维的反扑会这样迅猛。几乎是漫天席地,叫人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