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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喜欢他喔!他是最帅、最厉害的。”小朋友一脸崇拜。
这就是粉丝吧!莫海岚明白了,一本正经地跟几个小朋友解释。
“你们那个桃太郎根本不算什么,屋里的大哥哥才是”她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背后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于捷听到门口的騒动,过来查探了。
“哇,真的好漂亮耶!”小朋友惊呼。要死了。莫海岚肩膀缩一缩,感觉于捷两道锐利的视线射向她的背,一副她不把话收回去,就别想进门。
几个小朋友却没有危机意识,反而兴高彩烈地问:“哥哥,你是桃太郎吗?你有没有一只猴子、一只狗和一只鸡?”
“要那些东西做什么?这个大哥哥英明神武,一个可以抵十个,只要有他,什么鬼都要绕着走。你说是不是?于大哥。”莫海岚谄媚地转头,望向于捷。
于捷仿佛看到一只小狈在对他摇尾巴,忍不住笑出来。
啊,笑了就没事了。莫海岚松一口气。
“进去、进去。”她推着于捷往屋里走,同时对小朋友说再见。
回到客厅,于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不错嘛,反应挺快的。”
莫海岚只能傻笑。
于捷也不可能真的跟小女孩计较,只是白她一眼。“别再让我听到你说我的脸。”
“遵命。”心里其实不以为然。长得漂亮是好事,她还希望那副容貌换到自己脸上呢!他却不领情,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怎会看不出她的想法,撇撇嘴。“女孩子长得漂亮会被称赞,男孩子就变恶心了。”
“美丽是没有国界、性别、老少之分的。”
“等你再大一点,到了交男朋友的时候,再来问自己,是不是想让一个长得比你好看的男人站在你身边?”
“如果我真的喜欢他,才不会在乎这些。”
他觉得自己很白痴,干么跟一个末成年的小妹妹讨论这种事,她可能还以为王子与公主结婚以后,就是幸福快乐地过一生,不会有任何生老病死之恸呢!
“这种事还是过几年,等你真正长大再说吧!”
“会以年纪大小来判断一个人的精神成视谌,那才叫不成熟。”
于捷失笑。“你就这么迫不及待要长大?”
“错。迫不及待要长大,代表那个人尚未成熟。至于我穷人的小孩早当家,听过没有?因为家境不好,物质上的极度欠缺压迫生理发展、促成心理快速成熟。”
听她说的,他笑不可遏。“你到底几岁?”不看她那身国中制服,他还以为她已经二十好几了。
“十三岁。”年纪小又怎样,她已经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不比一个成年人矮。
“好好好。”在她的白眼下,他尽力忍住笑。“ok,我相信你家很穷,所以你很成熟。”
“是非常穷。”这个吃米不知米价的大少爷,懒得跟他说。她转换话题。“你昨天吃完晚饭后,肠胃还好吧?”
“很好啊!有什么问题?”面是他们一起煮的,两人都吃了,她没事,他当然也不会有事。
“没问题。只是第一次帮外人煮饭,心情有点紧张。”她确定了,他的偏食是心理问题,只要改变烹调方法,他连绝不下箸的葱都照样吃,以后她就轻松了。
“放心吧!你煮得很好吃,没问题的。”
第一次被人夸奖手艺好,她害羞又兴奋地双颊通红。
“我本来就很厉害。”她别过脸不看他,嘟嘟囔囔。“喂,你早餐想吃什么?”
他觉得很有意思,小女生既大胆又别扭,不习惯被赞赏,夸她,她明明开心,又故意跟人顶嘴,不知道怎样的家庭教出如此有趣的小女孩?
“油条沾豆浆。我看电视上的美食节目,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但是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去哪里买。”
她烦恼地皱眉。豆浆她会榨,但油条她就不会了。
“明天再吃油条配豆浆好不好?今天先吃地瓜稀饭配小菜。”等上完辅导课,她就去附近的早餐店拜师学做油条。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她就会尽力满足老板的期待,学一身好手艺,他随时点菜,她都能上菜!
“也好,我还没吃过地瓜稀饭呢!”
“那你以前早餐都吃什么?”她边问边走进厨房。
他做个恶心的表情。“牛奶麦片。”
“好吃吗?”
“严格说,味道并不差,但如果要你每天吃,吃上十几年,你会宁愿跟小狈抢饲料,也不想看到它。”
“你比我可怜,我们家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吃地瓜稀饭,但偶尔妈妈还是会变换口味,弄点蛋饼、馒头夹肉、肉羹面、刈包之类的。”
“好吃吗?”换他问了。
“很好吃,尤其我妈做的刈包最棒了,入口即化的煌肉配上微甜带辣的酸菜,我最高纪录一次吃四个。”
“哇!”他觉得口腔里的口水泛滥。“什么时候请你妈做几个给我,我可以出钱买。”他这个人没什么弱点,贪吃是最大的一个。
“干么请我妈做?我就会做啊!”开玩笑,她八岁就会拿板凳垫脚,爬上流理台煎荷包蛋,现在她都十三岁了,她妈的手艺她至少学了七成。
他已经是用看英雄的眼神看她。每个月只花三千块就能请到这么优的厨师,他真的是占到便宜了。
“那我下个月帮你加薪。”
“不如帮我补习。”她乘机提出要求。“你是美国回来的,英语应该很厉害吧?”
“在美国读书,不会英语就挂了。你想学英语?”
“如果可能,我还想补数学和物理。”
“把你的课本给我看一下,应该没问题。”他好歹也是大学生,国中程度的东西难不了他,不过美国和台湾的教材有差,他也要先看过才能订出课表。
“耶!”她甩甩一手的水跑到客厅,从自己的袋子里翻出课本。“在这里。”
于捷大略看了一下。“可以。你什么时候要开始上课?”
“看你何时有空。”做学生的当然要配合老师啦!
“这样好了,你每天下午五点过来,我们先上一个小时的课,然后你帮我做晚餐,我们一起吃完饭,再继续上课到八点。之后的时间我要去打工,你就不要来了。”
“你要打工?你不会没钱了吧?”那她的薪水怎么办?
“你放心好了,我就算不工作,光凭存款也够付你十年薪水,不会欠你的。”
哇,她一个月三千,一年三万六,十年才三十六万,这样的存款是很多吗?
“既然有钱,干么去打工?”
“我要尽早融入社会啊!”离开美国的时候,他一直觉得这座小岛是他的故乡,他一定可以过得很好。到了台湾,他才发现,两地的文化差异大,不是那么容易适应。
在这栋祖屋里住了一星期,没有人可以讲话的感觉很可怕,他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所以莫海岚跟他聊天的时候,他非常开心,雇用她、帮她补习,有她在身边吱吱喳喳,他觉得自己又有勇气了。
但是她能待多久呢?再好的朋友都有分离的一天,到时候,每个人都要想办法独立,打工就是他的方法。
“你也看到了,因为这房子的关系,我几乎交不到朋友,一个人真的很孤单。我必须扩展生活圈,走出去认识更多人,所以我要工作。”他的声音里有一点落寞。
原来孤独的人不只是她一个,但她至少还有妈妈,他却一个人在台湾。
她忍不住有些心疼,走过去拍拍他的肩。“于大哥,你人这么好,一定会交到很多朋友的。在那之前,我陪你。”
他喉咙有点干。“谢谢。”他想伸手拉她,又不好意思,看着小女孩,他回到台湾后的第一个朋友,他很幸运,认识一个这么体贴的人。“你也很好,以后你有问题,尽管找我。”就冲着这份心意,他愿意为她两肋插刀。
“不用客气啦!”很普通的事,他说得这样谨慎,她反而不好意思。“于大哥,你去打工,那学校怎么办?”
说到这个,他又叹气了。“我还不知道要读哪里。”所以说,做事一定要有计划,不能像他这样,随想随行,会死得很难看。
有过这一次的经验,从今天起,他为人处事都会慎谋远虑、三思而后行。
想不到他这么惨,可惜她没办法替他找学校。
“找个日子,我带你去拜拜,求菩萨帮你尽快安定下来!”
呜,好感动。“谢谢。”他真的拉起她的手。
今天有她陪着他,改天他会加倍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