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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盖的顶楼上,赤热的太阳让整个房间像个火球一般,又闷又热,使人一刻都不想待在其中。
这就是加盖顶楼的缺点,冬天酷寒,外面有多冷,里面就有多冷;夏天闷热又不通风。
但是所有的缺点都掩盖不了加盖顶楼的优点,那就是便宜,五千块一个月,还包水电。
像是习惯了炎热般,石旷日全身只穿了一条四角裤,开了一台小电风扇做三百六十度的旋转,这样他就可以舒服的睡上一大觉。
他是个重眠的人,也是个很好眠的人,只要有床、有睡意,他向来都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甚至只要睡觉的环境不是真的太差,他还可以很快速的进入梦乡呢!
而她的汗水则是不断从白皙的脸上滴落,她秀气的用手帖擦着,仍是奋力寻找下一块拼图。
事实上,她从来都不是个容易出汗的人,但室内的温度高达三十七度,简直让人有置身于火炉的感受。
“好热喔~~”她不经意小小声的抱怨,真的只是下经意的,她一点都不在乎置身于火炉中,只是那种热会让人打从心底发出感叹。
他睇了她一眼“又没有人叫你来!”又闭上眼。
“我又没有说什么,我只是说很热。”她挥挥汗,急急的说道。
实在是很热,这种闷热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就算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汗也会不停的冒出。
只有石旷日受得了,还可以睡得这么舒服。
她摇摇头,这种环境让人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只感到热,她只好拿出从家里抱来的一盒拼图藉以转移注意力。
“卫生棉,我好饿喔~~”对肚子正饿的他来说,现下他就只当她是个免费的小跑腿。
她认命的从拼图堆中起身“你要吃什么?肉羹面还是排骨饭?”
“排骨饭好了,买回来记得叫我一声。”他懒洋洋的道,又陷入昏睡。
这附近她只认得石旷日家后面那条巷子,其他的路她都不熟,来找石旷日时,她只会一种方法,就是坐公车,所以每晚都要赶十点的公车回家,再晚公车就很难等,有时候运气不好还会发生等不到车的状况。
她同时也是一个大路痴,同样的地方她非要走过三次以上才会记住,之后便固定只走同一条路线;因为只要一改变方向,她就会迷路,是个超级没有方向感的人。
她走到熟悉的卖排骨饭的店家,一开始她还有一点点的怕生,她的中文不好,讲起话来怪腔怪调的,买东西时常出糗;不过卖排骨饭的老板人很好,对她很和善。
“妹妹,你又来啦?一样吗?”卖排骨饭的老板一睑笑呵呵的问。
她只点点头,她是个很内向也很怕生的人,她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全都献给了石矿日。
在买便当的回程里,她忍不住回忆起认识石旷日的经过
她和石旷日是怎么认识的?说来很奇妙,原本是那么不相干的两个人呀!
她叫苏菲,从小在美国长大,是个道道地地的abc;姐姐薇琪则是念到国小三年级才到美国,所以薇琪的中文比她好很多,至少讲起话来不会怪腔怪调的。
姐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从小她就立志要当个模特儿,果然长大后身高也很争气的长到一百七十四公分,更融合了东方的古典美和西方洋派的作风。但因觉得无法在竞争激烈的美国模特儿市场争下一片天,于是毅然决然的飞回台湾来一闯星途。
很幸运的,姐姐很快就大红大紫,几乎定居在台湾工作,也在她模特儿生涯最高峰时,急流勇退,以闪电的速度嫁给维武大哥,那时的姐姐才二十五岁呢!
之后姐姐过得更顺利,不但延续模特儿的工作当秀导,还和姐夫生了一对只胞胎,真的好幸福。
苏菲高中毕业,申请上史丹佛大学,她的成绩向来很好,趁着暑假她飞来台湾想玩几个月,打发无趣的念书生涯。
她想好险她有回来台湾,虽然她每隔几年才回来一次,对台湾一点部不熟悉,不过真的好险她这次有回来台湾,不然怎么能够认识石旷日呢!
第一次见到石旷日是在伸展台上,那是苏菲这辈子都不可能触及的地方。
她和姐姐长得完全不像,身高尤其差许多,她居然只有一百五十八而已,好在她从来不想当模特儿。
若说姐姐是一朵娇艳的玫瑰,那她就是一朵清淡的莲花了;虽然下若姐姐的艳丽,但她甜美、温婉的气质却是一点都不输给姐姐。
她是个讨喜的女孩,逢人就笑,嘴角还有淡淡的梨窝,甜美的气质很是吸引人。
石旷日那天是主秀,那是一场姐姐忙了两个礼拜的服装秀,姐姐提及希望能将那个石旷日培训成他们公司未来的摇钱树!
摇钱树是什么刚开始她听不懂,后来才明白其中的含义。
慢慢的她也才知道石旷日对工作很挑剔,衣服的属性不合,或是厂商太龟毛,他都会因此而下肯接case,模特儿的工作本来就是可有可无,有机会红起来的话可能日进斗金,但不红时可是得有一餐没一餐的。
姐姐也说过石矿日本来可以红得很快,可惜就是脾气倔了一点。
老实讲,石旷日在那堆模特儿群里并下是特别好看,但就是令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大部分的男模多少都有一些粉味,但石矿日就没有,这就是他之所以在众人中显得特别出色的原因之一。
但他的优点却掩盖下了缺点,以致工作机会下算太多。
下过姐姐还是很看好石旷日,那决走秀由他担任主秀也是姐姐极力帮石矿日争取的。
姐姐告诉她,石矿日有很强的舞台魅力,能为品牌和服装带来灵魂:姐姐也告诉她,石矿日就像是天生得吃这行饭的人,他那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和那几近黄金比例的身材真的很吃香,重点是他的外型非常独树一格,很有个人魅力,就算称不上大帅哥等级,但却是很男人、涸啤的那一类型。
那天看到石矿日走秀,苏菲觉得真的好迷人,她不太会使用形容词,只知道当姐姐介缙他俩认识时,她的感觉就好像是快要飞上天似的,似乎光看他一眼就已经爱上他似的,她觉得这应该就是一见锺情了。
姐姐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还叫石矿曰有空带她出去玩玩,这是因为她太忙,以致无暇照顾妹妹:而让妹妹多去认识一些男生则是她的用意,谁教妹妹实在太单纯了。
就这样,她和他认识了。
在认识的第二个礼拜,苏菲第一次向喜欢的男生做了表白,而那个男生也没拒绝她,于是她和石矿日就在一起了。
算算她和石旷日在一起已经一个礼拜了,对于未来她很担忧,她的暑假只有短短的三个月,之后她就得飞回美国念书,她下晓得该怎么办
苏菲甩甩头,把烦人的心思先放在一旁,反正离开学还有两个多月,时间还很长。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他怪腔怪调的念了个开头。
“喂,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他躺在床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懒洋洋的拿着粉红色又略带香味的信纸。
“大概是喜欢的意思吧?”她有点不安的看着他,一方面自己的字真的很丑.谁教中文这么难;另一方面她是真的不知道意思。
“谁教你的?”他睇着她。
“小丁呀!”她不懂,难道有错吗?
小丁说那本是情人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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