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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卢永霖那儿。
“凌小姐,喜欢什么款式呢?”卢颂霖打破沉默。
“随便。”不要问我这个外行人。
“喜欢什么样的钻?”
“不知道。”钻石还有分吗?
“喜欢什么颜色?”
“钻石不是都没有颜色吗?”我下意识回话。
“啊?”卢颂霖愣在那儿。
不消说,看他那副怪样,我就知道自己说了外行话了。外行就外行吧!钻石我也不是很懂,会说错也不奇怪,没什么可耻的。
卢颂霖耐心地为我解释了光线折射和颜色之间的关系,还有什么4c鉴定标准,大概是这些吧?我也没怎么仔细听,意兴阑散地接过一只又一只的银这戒指,机械化地往左手戴了摘,摘了再戴,摘摘戴戴间,只见一道道银白色的十字星芒在眼前闪耀,我的心思也像星芒般,闪烁不定。
“这只不错,很适合你。”
卢颂霖的指示,将我的视线硬生生往手上的戒指扯去。搞不清这是第几只了,看上去戒面是全素的,应该是白金吧?没有任何雕花和形式上的设计,也没有其他宝石的衬托,镶嵌其上的透明钻石小小的,像是画龙点晴般,就我贫乏的美感看来,是很漂亮。
“这只钻戒多少钱?”我狐疑地问。若把它卖掉,值多少?
卢颂霖一愣:“我是我老哥送你的,你尽管挑,不必管多少钱。”
听他的语气,像是在对他哥哥包养的女人所说的话,有点刺耳。但我更在意的是,卢永霖是不是真的常带女人来,以至于他的弟弟的态度已经习惯到根本从来不对这些娇客说价钱?
那么,他刚才又何必因为卢永霖打算送我钻戒而显得吃惊?
女人的嫉妒心驱使着我,很想问他一问,但这倒是显得我吃味了,也罢工!我是很会嫉妒,很小气的,但我该学习信任,要问就要去问卢永霖,而不是像个吃醋的老婆样四处打听。
但是答案没到手,很烦闷,一烦闷我就会想找些奇怪的事情做做,我瞪着戒指,开口问卢颂霖要打火机。
“你抽烟?”卢颂霖有点纳闷,递了支银色的打火机给我。
“不是。”
我接了过来,将左手钻戒摘下,右手“叮”一声打着了火,脸上笑得很愉快,暗暗积存了满肚子坏水:“听说真金不怕火炼,真钻却很怕火烧,上化学课时老师说过钻石的主要成分是碳,一烧就完蛋,可惜学校的经费不足,我从来没做过这个实验,一直不晓得烧起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会烧成一团灰呢?还是或者像巧克力一样融掉?还是像保丽龙一样烧为黑黑的一团”随着打火机越来越接近钻石,我偷觑着卢颂霖森白的脸孔逐渐由暗而暗,由暗变青。
“不可以!”最后他终于大叫,我猛然将火吹熄,一把抓回打火机,喘着气,肯定将我当成了踢馆的。
“不过是颗钻石嘛?何必紧张。”我笑笑地说,不知死活道。他这种人应该开得起玩笑。
卢颂霖深呼吸一口气,惊惶略去,回复他的斯文沉稳“但这颗钻石质是我这儿所有钻石中最低的,纯度和亮度也是一级的,虽然没什么设计和陪衬,钻石本身也不过0。25克拉,二十万的价格可远远超过同样大小的其他宝石,你不要暴殄天物!”
“二十万?”我兴味盎然地问。乖乖!这一烧可不得了!钞票丢进海时也不过如此了。
“嗯!二十万。”卢颂霖严肃地点头,见了我坏坏的笑容,他也应晓得漏了口风。
终于还是让我探出来了。二十万,卢永霖还是真是慷慨。
“钻石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成分,然后心来衡量,总价二十万?”
火为一烧,不就是灰飞烟散状。
“在不同的钻石,只管价格的人眼里,也许是这么区分,但对我这种爱钻成痴的人来说,它的光芒不但有生命的,还是无可言喻的美!”卢颂霖略略激动,在发觉面前对着平静无波的我根本是对牛弹琴后,他缓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颗,区区二十万不足以形容我对你的喜欢!本来是我私藏的东西,可惜我女朋友手指不合适,不过,我可能不是个好主人;但是,别人也许会好好照顾它,却不一定比你更适合,所以还是代我哥给你吧!”
我笑了。我这种不懂珍惜的人来戴它,真的很浪费,对于卢颂霖那种“宝贝所托非人”的感觉,我多少可以模拟出来。真是委屈了他的宝石。
将钻戒重新戴好,我细细地看着,并没有的高价而拒收,来日我和卢永霖若是分道扬镳,这将是永恒的纪念只要它不碰火!
“不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我喃喃自语。这是卢颂霖对着这颗钻石的评价无价的?
在世人的眼里,男女的爱情,婚约的见证,人们看的是那二十万还是它有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有多少人懂得领略,珍惜爱情的美,如同懂钻石的人懂得领略、珍惜钻石的美?起码,我第一个就怀疑自己不能!
美吗?美在哪里?我只看得见晶亮的闪烁的星芒,说实在的,确实美,但这种美,我从水滴、玻璃、水晶,甚至卢永霖的眼睛中,一样找得到!这算是我有眼无珠吧!区别不出其中感动缘由,还是奇怪为什么小说里,电视中,一个个女人见了它就感动得痛哭流涕?若说感动的是它背后所代表的婚盟,为什么我没有产生悸动?脑海浮现的除了亮晃晃的星芒外,就是那大大的二十万的钱就算有肤浅好了。
我摇晃着左手,将星芒拉长,任其交织,飞舞。
“同时也是无坚不摧的。”我抬头迎向卢颂霖的笑容与解释:“它的密度大,硬度够,可以算得上是无坚不摧了,甚至其他宝石也不是对手。人们把它当成婚姻见证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无坚不摧?这是人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期望吧?很伟大的期望,可惜它并不是没有缺点,它怕火!
“无坚不摧”我咀嚼着它的意义,随手抚了抚躺了一大堆钻戒的玻璃柜面。
“你你想做什么?”卢颂霖抢着将手贴柜面,阻挡我的手接近他的玻璃:“我知道你是个用功的学生,你很乖!可是,拜托你不管化学课学了什么,千万不要用我的玻璃做实验!”
“嘎?”他以为我要用钻戒在玻璃上刻花啊?“好主意!你不说我倒没想到。”我笑嘻嘻地摘下钻戒,决定如法炮制。
卢颂霖忙着阻止我:“我老哥到哪里去认得你这个魔女?似乎还是个很用功的魔女。”他苦笑着。
很用功?他该收回这句话,我还曾经差点毕不了业啊!魔女?刚才他还涸仆气的称我一声美女,转眼间我就成了魔女?的确,打算烧他的钻石,划他的玻璃,是可以称得上魔女了,仗着我们还算“相谈甚欢”一见如故,所以卢颂霖似乎不怕得罪我,随口给了我这个称呼,一如我知道他开得起玩笑,才也佯做破坏狂。
在林琪珊的眼里,我应该也算得上是个魔女吧?抢走她的心上人的万恶魔女,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谢罪。虽然我也看她不怎么顺眼。
结果,这天我没有等到卢永霖,也没接到他一通电话,又让一个失眠夜将我卷时无边的黑暗,无尽的茫然。
对于日渐疏离的都市人而言,也许婚礼是个相聚的机会,对人情味浓厚的乡下人来说,更是凑热闹的好理由。
我就在这种状况下,被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打包成精装娃娃,当成和平亲善大使,架去吃二表哥的喜酒,兼帮忙收礼金。
又是吃喜酒!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背后,各自拥有一批庞大的新族,散在全台各处,我从去年年头吃到年尾,一年吃上六七顿都有,九八年才开始,开春第一炮变轮到台北的二表哥了?他才大我两岁哩!糟糕,这个压力不小。
“雅雁啊!在外头工作那么久,今年几岁了?有没有男朋友啊?几时轮到你请吃味喜酒啊?”
果然!好的不灵坏的灵,大吉!这个声音是同桌的我的仔细的算了算,我亲爱的妈妈的几个表哥的老婆,我叫舅妈才对!
我陪着笑脸顺着将年龄减了两岁,好减轻一点压力。
“奇怪,几时你变得比我年轻了?亲爱的‘妹妹’?”这个声音是我可爱的爸爸的女儿兄弟,哼!我老弟!竟然拆我台。
我尴尬的朝众人解释:“我算实岁,算实岁”
“雅雁,还是在那个贸易公司上班喔?女孩子早点结婚才是真的,在外面不管事业做多大,最后还是要嫁人的。”这个声音我亲爱的妈妈的阿姨的老公,我要叫什么?脑子有点混乱了。
我客气地笑了笑,连连称是。现在可不归女权感言的时候,不然我就等着被一群长辈削皮吧!
“啊!上回我要去日本,顺便想问问你想要什么,要帮你带了!结果你那个公司电话怎么说是家三温暖?我又没有你住的地方的电话”
这个声音是我懒得想了,笑笑道:“我公司电话搬家了,今天忘了带名片,下回再带给您一张。”开玩笑!我住的地方的电话号码比金的密码还宝贵,岂能轻易示人?
亲戚问我要名片,总是被我搪塞过去。专职写作两年,我已经两年湍外头工作了,便对外一概宣称自己仍在两年前的那家贸易公司上班,要让亲戚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天下不大乱才怪,看看所有亲戚的小孩,念研究所,念博士,当老师考公职、律师、会计师要死了,这些人类这么会忘书干什么?难怪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是如此的合作无间,和我密切配合,一概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三餐不继的艺文小说家,让亲戚知道了多逊!
幸亏我老弟还念了个硕士,为亲爱的爹妈增添了一点光彩,许多批向我的茅头转了过去,呼呼?老弟唯有这个时候还有点好处。
我很乌龟地缩着脖子,头低低地猛吃菜,接受着千篇一律的询问。
吃完喜酒,在亲爱的妈妈监视下,在众人的齐志祝福中,我照例和新娘握握手,沾沾喜气。得了把一年都不知沾了几次,打从我念大学起这么多年,没嫁出去就是没嫁出去怎么握还不是一样的?
形式就是形式,既然是必要的,反正也无妨,我乖乖地握手,还特别注意到以往一直忽略的新娘左手上的钻戒。
似乎比我的稍小吧?我也分不出好坏,趁着亲爱妈妈和可爱的爸爸同一批批亲戚话别的时候,偷偷揪着新娘问二表哥道:“你们的戒指多大啊?我也有一颗耶!“我和二表哥小时候感情不错,套交情也方便。
“一克拉,很漂亮吧?”新娘笑得像幻梦,伸出她修长的手指。
“一克拉?”我的目测力真差!我也伸出左手和她比了比,原来是新娘手指稍粗,比例也比我大,所以我这个钻石才弄大了差值。
“你也有?你订婚了?怎么没有告诉大家?”二表哥狐疑地问。
“这路边摊货啦!买来的戴着玩的。”我笑道。被卢颂霖这个爱钻人听到我这么说他的宝贝,不气的吐血才怪!
“小孩子,要买就买真的,叫你未来老公买,这把年纪还在玩家家酒,真是!“二表哥数落我。
“如果我自己买得起,何必叫我老公买呢?”我假设地询问。
女人自己买颗钻戒并不奇怪吧?更何况,听了太多男人对女人要钻戒的抱怨,再看到广告商大力推销婚戒,总觉得两者其实是有所矛盾的,像是个对准男人的荷包套上的陷阱。
“那不一样,我送给我老婆,象征我对亲爱的老婆的爱情,永远不变!”二表哥内麻兮兮地手电筒住新娘,也不怕人侧目,因为今天他们最大。
“二嫂,你赞成表哥的话吗?有没有补充说明?”我转问新娘。
“嗯!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一个老公送的,可以随时戴在手的梦,永远发出光芒的梦,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是女人的愿望。”新娘还满大方的解释。
我可不敢用火烧烧看,更不想建议用不怕火的纯金来代替。为什么呢?纯金延展性太好,用牙齿一咬就断,我如果鄙视钻石,理应也该给予纯金同样的待遇。
怎么说,世上都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不过只是个梦吧?极尽完美而永恒的梦。
直到离席之前,我一直在想着新娘的话一个可在掌握在手中的梦?永远发出光芒,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女人的希望?
男人希不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