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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
美国洛杉矶,晚上十一点半,巨大的音乐喷泉前的年轻情侣们,正在为平安夜和圣诞节的到来,肆意挥洒着青春和活力。
一侧的咖啡馆内,程安安端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杨柳晒出的一张结婚请柬。
那是陈鸳鸯和沈俞晔的。
结婚请柬走的是传统路线,低调又富有设计感和层次感。
一看,就出自沈俞晔之手。
除了两人的姓名,最惹人注意的,是最下角几行字。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恰巧前段时间一个同学研究民国史,程安安刚好看过这则婚誓。
她不记得是在哪一页看到,可这则婚誓,却深深的记在了脑海里。
现代人喜欢西式婚礼,也爱在教堂举办。可沈俞晔却遵循了古礼,连结婚照都是古风古韵。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程安安才点开他们的结婚相册。
陈鸳鸯一身大红的旗袍,沈俞晔也是一身喜庆的红。一条长长的鸳鸯结,连着他们的手,也牵连着他们的一世一生。
他们微笑地看着彼此,女的端庄娴静,男的儒雅清俊,就像是电视剧里走出的才子佳人。
那灼灼而又温柔的目光,从沈俞晔双目中投出,程安安看着看着,仿佛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候。
那会儿的他,也经常用这样的目光,看着那时的自己。
哥哥程皓然顽皮又长不大,一点没有哥哥的样子。只有俞晔哥哥,在每个爸爸妈妈忙碌的午后、傍晚和晚上,拿上了满满的作业,来到程家,一边做,一边腾出手来照顾自己。
明明因为爸妈的忙碌,童年里少了太多的美好。可因着他在一旁的陪伴,那些寂寞又孤独的日子,顿时沾染上了甜蜜的气息。
那时的她,不吵不闹,抱着玩偶,乖乖地坐在一旁。歪着头,托着腮,看着被阳光斜照的他。
他常常会在奋笔疾书的时候,忽然抬起头来,对着不远处的自己浅浅一笑。也会在倒水的间隙,手摸在自己的头发上,轻轻地,柔柔地,带着安宁的味道。
他更会在自己都没察觉到饿的时刻,变着戏法的掏出几袋饼干,哄着芬姐做出好几道美味又可口的吃食。待到不烫温度刚刚好时,将它们端到自己面前,眼睛里眯着笑。那些平常明明很是嫌弃的吃食,也因为那一抹笑,变得分外好吃起来。
那会儿的她,经常端着比脸还大的碗,缩在他的旁边,看着他和哥哥,以及顾森哥哥掰手腕,玩拼图,下军旗。
阳光西斜,满屋子都是食物的喷香,都是少年肆意的笑声。
芬姐一直紧张地看着一旁摇摇坠坠的碗,脸上露出肉疼的表情。小顾舟则一直垂涎着自己碗里的面,任由她怎么苦恼,自己也不会分一口汤给她。
因为那是俞晔哥哥给的,任谁也不能夺去。即使顾舟一直哭闹,也不可能分享俞晔哥哥给予的吃食。
那是独一无二的,举世无双的。就跟他的人一样,容不得他人半点染指,半点惦记。
偶尔外公也会来,爸爸妈妈包括家里的其他大人,在他面前,都不太敢大声说话。只有自己,一直腻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数着他头上渐生的华发,咯咯地笑个不停,就像抱了一个更大更高的玩具而已。
男孩子们在院子里疯玩,她指挥着外公帮忙捡风筝,折纸飞机。外公的手跟俞晔哥哥的一样灵巧,折出的飞机哈一口气,就能飞地老远老远。
那会儿,外公的嘴是往上翘的,俞晔哥哥的眉眼是含着笑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切都那么惬意。
老师曾教过一个成语青梅竹马。她一直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可遇到俞晔哥哥后,她才懂得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下,包含着怎样的萌动情感。
虽然他老说‘你要是我妹妹就好了’,可她一点都不想当什么妹妹。她可以有妹妹般的仰视和依赖,可也想要更多更多。
他就这样以璀璨又温柔的姿态留在年少时光里,让她再也舍不得移目,眼里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人。
他就像嘴边吹起的一个个白色泡泡,仿佛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又像是穿云而过的阳光,只要转身,它们就会萦绕周围。
时光慢慢地走,他越发清俊夺姿,她也越发玲珑娇俏。他是纪家最桀骜聪颖的长孙,她是程家最甜心可人的千金。
可他忽然去了美国,没有任何征兆。横亘在中间的,除了时间,还有许多许多不能确定的其他。
从哥哥那零星且辗转的得到关于他的信息,从他离开的那一天起,每天发的电子邮件,从来没有回复,石沉大海,毫无音信。
哥哥说,是你太小,太娇气,任何男子都无法接受一个胸都没怎么长开的小屁孩摇身一变,成为自己女朋友的事实。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她终于长大,朝着他喜欢的模样成长,娉婷婉约,可以与他并肩而战。终于在外貌上,还是家世上,与之匹敌、般配。
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终于等到他回国,终于等到他看到自己七年后的如斯模样。
等来的,是那个无数个午夜梦回里出现过的英俊男子,也是被寒冷统治的冰冷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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