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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去过。”
“怎么会?”她惊讶“你是这里的人啊。”
“不是的。我家其实是我上高二的时候才迁过来。其实我和你一样,来这个城市没有多少年。路陶他们才是真正的土生土长。”
“噢。”她恍然大悟。
我来自更北的北方。那座城市更寒冷,更内陆。充斥着钢铁,工厂的冰冷气息。那里的美女都是荒凉戏台上的张扬花旦。不是小龙女那样来自气候宜人,安静富足的地方的孩子能够熟悉的气质。其实我很不愿意跟小龙女说起这个。我更害怕她会问我我们家为什么要搬过来。我不是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问题的,通常情况下我会说搬家是因为我父亲的工作。这当然不是真话,可是足够应付了。问题就在于,面对小龙女的时候,我不愿意撒谎,但是,我也没有做好说真话的准备。还好她没有追根究底。估计是在憧憬周末的渔家海鲜。
“小龙女,”我对她说“要是路陶到时候说话不大好听的话。我是说要是。你千万别在意。她只不过是想跟你炫耀一下她赢了。其实她这个人心地很好的,绝对没有什么坏心眼。”
“我知道。”她懒洋洋地扭了扭身子“其实海凝,我一直都纳闷你为什么会跟路陶那么好,你们根本就不是一种人。”
“你还不是一样,”我说“你为什么要跟彭端上床,你们也根本就不是一种人。”
“可是彭端在床上挺棒的。”她诚恳地说。
一片嬉笑声中,小龙女转过了身,顺手把床头的威尼抱在怀里,背对着我。我想她是困了。我决定不打扰她,让她就此睡着。虽然这个家伙的精力旺盛得可怕,曾经有过通宵泡吧再轻松地洗把脸去上班的纪录。我独自一人在黑夜里静默着,看着她窄窄的小肩膀在我的眼前悠然地起伏。我为什么会跟路陶那么好,那是因为我当初根本没有什么选择。
那时候我十六岁。一个瘦削,笨拙,面部表情僵硬的女孩子,浑身上下看不到一点少女的甜蜜的气息。老师给大家介绍我这个刚刚搬家的转学生,底下响起来的礼节性的掌声都能让我胆寒。只知道死死地攥着我的书包带子,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我不敢主动和人说话,特别害怕人家看着我的眼睛,甚至过马路都会让我觉得心惊胆战。我战战兢兢地捧着自己的灵魂,就像捧着一块易碎的玻璃。虽然它很廉价,可是它是我的全部。似乎只要有一个人在空旷无人的寂静中大声地叫一下我的名字,我就听得见自己内部分崩离析四分五裂的声音。我清晰得记得,刚刚搬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总是记不得房间的位置。对方位的记忆还停留在原先的家。半夜起来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撞到墙。妈妈就会在这个时候起来,打开房里的灯,帮我揉着撞出瘀青的部位。一边用小心翼翼,简直是害怕得罪我的口吻说:“不要紧,不要紧,医生不是说过的嘛,换个环境一定就会好了。”我木然地任由她揉搓,听见自己的心脏灌了铅一般沉重地蠕动,没有表情地无声地哀求这个我生活的世界,求求你,求求你,我已经怕死你了,我尝过你的厉害了,你不要再折磨我。
路陶就是我那个时候的同桌。这个漂亮,新潮,活泼,喜欢大惊小怪的女孩子是当时唯一一个对我微笑的人。在那些艰难的日子里我试着写字,写出了一个又一个只有青春期的人们才认为是伤心的故事。路陶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总是瞪圆了她美丽的眼睛惊呼着:“老天爷呀,我的好朋友居然是个作家。”我想若是没有路陶那些毫不吝惜的赞美,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开始写字,至少我肯定不会把写字当成是生活的指望。所以,我有什么理由不对路陶肝胆相照?她对我有恩,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轻轻地坐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点燃了一支烟。我得承认,这些悄然而至的往事让我有点不舒服。不过我知道很快就会过去的。我特别喜欢听打火机那一声轻微的,伴随着火苗的声响,总是令我感觉到一种螳臂当车的悲凉。外面麻将的声音不知为什么暂停了,我听见妈妈的脚步声。虽然她总是用一种不屑的语气谈论我的书,我的工作,我的朋友们,我的日夜颠倒的生活。可是我心里最明白不过,她是多么高兴地看到我今天这副令她不屑的样子。十九岁那年,我出了这辈子第一本书。虽然只有百分之五的版税和八千册的起印数,可是我总算有了一个机会可以在扉页上郑重其事地印上一句话:献给我的妈妈。那一天,她一面把书页翻得哗哗响,一面数落着:“看看你都写了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第五页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就随便跟男人上床,第二十五页的时候两个大男人出来卿卿我我地乱搞,第四十八页一个一点大的小孩子就懂得自杀,第一百零一页的时候又开始吸毒你怎么就不能写点生活作风正派的人呢?要是让你过去的老师看到了不被你气死才怪,教出来了什么丢人现眼的学生”然后她低下头去,装作在批判地研究我的书,其实她一下又一下地眨着眼睛,努力地忍着眼眶里的泪。
“海凝。”小龙女安静地叫我“你是不是睡不着?”她的声音此时清冽得有些哀戚。
“吓我一大跳。”我说“还以为你早就睡了。”
“海凝。你为什么不问我,如果我不喜欢彭端的话,那我喜欢的人是谁。”
“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你憋不住了就会告诉我。”我笑着说。
“我现在就憋不住想告诉你。”她依然静静地背对着我,不肯转过脸“今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特别想念他。所以要是你没有睡着的话,你愿不愿意听我讲讲这个人?”
“当然。”从她的语气里我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把烟按灭了,正襟危坐。
“说起来,”小龙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记忆中那是她唯一一次露出一点点娇羞的样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故事。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是我们医院的医生。肝胆外科的医生。我总是在手术室里碰上他。那天,我看见他从走廊里经过。”
小龙女下面的描述可以省略五百到一千字。因为如她所说,那的确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相遇或者说邂逅。情节以及过程比所有的韩国肥皂剧都要庸俗。只不过主人公自己才认为有纪念的必要。
“其实海凝,我也算不上是一见钟情。”她像个小女孩那样费力地解释着“那个时候我只是觉得他的名字很特别,他叫孟森严。”小龙女转过了身,戏剧性地拧亮了灯。那个男人的名字就这样隆重地登场了。伴随着满室仓促降临的灯光,以及小龙女被点亮的,美丽得不可言喻的表情。
“海凝,你说说看,这是不是个很特别的名字?”
关于爱情,我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发言权。或者,一个女人,一个二十五岁的家庭主妇,一个在黄昏的厨房里为自己的老公做大餐的女人,在很多人眼里,她的爱情已然修成正果。可是我自己不那么想。要是爱情仅仅是,或者只不过是饮食男女的平静生活的话,那人们为什么还爱看罗密欧与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这样的故事呢?或者我应该跟我的砂锅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她懂得的比我多。
半个刚刚切好的柠檬在一旁嘲笑我:“这么说,你从你最好的朋友手里抢走了她的男人?”没错。不过我对这个赤裸裸的说法依然有些不同意,因为那确实简化了事实。于是我吓唬柠檬:“我马上就要把你扔进榨汁机里面榨汁,你还有什么可神气的?”“我不怕。”柠檬的声音很淘气,也很甜美。跟西芹不同,柠檬虽然也是少女,可是她是洛丽塔。想要吓唬她是很难的。
水开了。切好的薄薄的牛肉片在里面无辜地翻转着,他们说:“我们又不是鱼,为什么要我们学游泳?”柠檬小姐在一旁夸张地叹着气:“没有办法呀,他们这么傻,可是你每次都要我们来跟他们配。”我一边把煮过的牛肉片捞出来浸在冰水里,一边对柠檬微笑着说:“这是桩好姻缘,相信我。你们那么俏皮,他们那么憨厚,会合适的。何况,你们还有这么多花花绿绿的嫁妆。”所谓嫁妆,指的是同样用冰水浸泡过的黄瓜,洋葱,胡萝卜的细丝。牛肉片和蔬菜丝凉拌在一起,浇上柠檬汁,是夏日里非常爽口的下酒菜。因为孟森严要把朋友带回来,而且还是刚刚失恋的朋友。所以自然是要喝酒的。
对于我和孟森严的生活,我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他总是鼓励我再重新写作,是我自己认为没有这个必要的。只不过,这个告诉我今天要晚一点回家的孟森严,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令我在负罪感里惶惶不可终日,然后在惶惶不可终日里疯狂地期盼着的孟森严了。曾经,他让小龙女在凌晨两点的黑夜里美丽得飞蛾扑火,他让我忍受了无穷无尽的关于背叛关于罪恶关于毁灭的折磨。人们常常犯的错,是把爱情和你爱的那个人混为一谈。当初,我和孟森严之间,那么多的争执与和解,那么多的煎熬跟眼泪,都只不过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爱情本来就是一样存在于生活之外,不可能让我们得到的东西。如今,我们和平安静地讨论晚饭的菜单,孟森严曾经让我着迷的优点变成了生活里的资源,曾经让我心碎的缺点变成了理所当然无伤大雅的忍耐。上苍保佑我们,爱情死了,于是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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