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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猛然惊坐起来,听见自己叫喊道。满地扎眼的阳光,已是中午时分,房中热气沸腾。背上的汗水一条条流下来,好象许多根毛虫在上面爬动,痒痒麻麻的。床上的草席印着一大块阴黑的汗迹,又是一个火烈的大热天。我跟小玉合租的这间房间,是三夹板隔出来的,只有五个榻榻米大,除了一张床,两只竹蔑笼子,什么都放不下了。因为朝西,一到下午,太阳凶狠的射进来,房里就象蒸笼,热得人惴惴不安。
我坐在床上,头感到一阵刚睡醒的昏疲,喉头却干得在冒火。窗外传来一阵女人的尖笑,大概锦州街那些吧女都热得跑到巷子里去乘凉调笑去了。巷予里的酒吧还没有上市,收音机却开得大大的,喷出一流狂燥的爵士乐来。渐渐的,我仿佛记了起来,刚才朦胧间,我看见了弟娃。他就站在我的床头,穿着他的童军制服,有肩带的那一套。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他笑嘻嘻的伸出手来,对我说道,
“阿青,我的口琴呢?”
去年弟娃生日,十五岁,我送了一管口琴给他,是在功学社买的,蝴蝶脾,两百七十块,花了我半个月的送报钱。弟娃爱得不忍释手,上学他把口琴插在裤子后面袋里,晚上他便放在枕头底下。睡到床上,还要拿出来吹两下,开始弟娃只会吹单音,后来我教他和声,他一学便会,而且吹得比我还要有板有眼。那时候学校里正在教踏雪寻梅,弟娃天天回家便吹奏这首轻快得象流水似的曲子。有时我们上了床,熄了灯,弟娃还要把口琴掏出来,把被窝蒙起头来吹,口琴声从被窝里透出来,闷得呜呜的响。有一次,把父亲吵醒了,他气冲冲跑进来,一把将弟娃被窝掀开,弟娃怕接揍,赶紧双手抱住头,编成一团。父亲看着,竞笑了。那是唯一的一次,我看见父亲那张苍纹满布严峻的脸上,绽开那样一抹慈蔼的笑容。我跳下床,从床底拖出我那只竹蔑笼子,从里面掣出了我送给弟娃的那管蝴蝶脾口琴来。几个月没有擦拭,口琴的白铜皮有点发黄了。我放到曰边随便吹了两下,声音还是十分清越的,只是有点霉味。我从家里跑出来的那天,这管口琴正好插在裤袋里。是我从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
三个多月了,这是第一次,我想起弟娃来,这三个多月,是一连串没有记亿的日子。白天,我们到处潜伏着,象冬眠的毒蛇,一个个分别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直到黑夜来临,我们才苏醒过来,在黑暗的保护下,如同一群蝙蝠,开始在台北的夜空中急乱的飞跃。在公园里,我们好象一队受了禁制的魂魄,在莲蕊池的台阶上,绕着圈圈,在跳着祭舞似的,疯狂的互相追逐,追到深夜,追到凌晨。我们窜逃到南阳街,一窝蜂钻进新南阳里,在那散着尿臊的冷气中,我们神出八爪鱼似的手瓜,在电影院的后排去捕捉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们,我们躲过西门町霓虹灯网的射杀,溜进中华商场上中下备层那些闷臭的公厕中。我们用眼神,用手势,用脚步,发出各种神秘的暗号,来联络我们的同路人。我们在万华,我们在圆环,我们在三水街,我们在中山北路——我们鬼祟的穿进一条条潮湿的死巷,闪入一间间黝暗腐
朽日据时代残留下来的客栈里。直到夜深,直到夜真的深了,路上的行人绝了迹,我们才一个个从各个角落里,爬回到大街上来,这时,这些冷落的,不设防的街道,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们手里接着一叠沁着汗水的新台币,在黎明前的一刻,拖着我们流干精液的身体,放肆而又虚脱,漫步蹭回各自的洞穴里去。
这三个多月来,我的脑袋里,一直是空空的,好象有人将我的头盖揭开,把我的大脑一下子挖掉了一般,一点思念,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弟娃,我最心爱的弟娃,我竟没有去想过他。可是刚才那一刻,他却明明站在我的床前,离得我那样近,伸手出来,笑嘻嘻的向我说道:阿青,我的口琴呢?我记得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是冰凉的。就象那晚一样,父亲先去睡了,我一个人坐在弟娃身边守住他,我去捏他的手,他的手冰冷,冷得叫我打了一个寒嗓。我们在他身体下面垫了许多块砖头大的干冰。那些干冰一直在冒冷烟,弟娃如同睡在雾中一般。在市立殡仪馆,他们把他装进了一副小棺材里。他的小棺材,薄薄的,象只木箱,我趁他们不备,溜进了停尸间去,掀开了弟娃的棺材盖。弟娃十分局促的仰卧在里头,他们替他化了装,在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上,涂上了淡淡的胭脂。他们把他的双手合拢在胸前,他的肩膀都给挤得拱缩了起来。弟娃看来好象在装睡的模样满面调皮滑稽,好象随时都忍不住要笑出来似的。我们把弟娃运到碧潭公墓去,两个抬棺的脚夫,粗手粗脚,棺材从车上抬下来,东碰西撞,棺材头撞在车门上砰砰响。我一阵暴怒,走过去,猛推了脚夫一把,喝道:
“轻些,知道么?”
“还不起来?日头晒屁股了”
丽月探头进来笑道,她只穿了奶罩三角裤,披着一件粉红绸子的短袖睡衣,一头发卷还没有拆去。
“小玉回来过么?”我问道。
“问你呀,那个小玻璃,昨晚又野到哪里去了,”丽月也斜着眼睛瞅着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阿青,你老实招来昭,昨晚你钓到大鱼没有?是条青花还是条老泥鳅?”
“还有饭么?”我不理会丽月。
“你上个月欠我的伙食还没还清,还想吃饭么?”
“先还一百,这总可以了吧?”我从裤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来,丽月一把抢了过去,笑道:
“快去吧,早上做的稀饭都发馊啦。”
我跟着丽月,走到她隔壁房去。她的房间,只跟我们的隔了一层薄薄的三夹板。从前丽月那个美国大兵情人强尼和她同居的时候,她把我们这间房布置成一间小客厅。强尼抛下她回美国后,她便分租给小玉,只收他四百块一个月,还让他搭中饭。小玉认识老周后,常常不回来住,他便叫我搬了进来,分组他一半租钱。
丽月是小玉的表姐,她很疼小玉,常常揪住小玉的腮叫他小玻璃。丽月体格很棒,而且风骚,在纽约吧里大红特红,那些美国兵都叫她丽丽。丽月用手捧起她那两团大奶子,面一扬,很不屑的说道:“怕什么?老娘有的是本钱。”有时候她白天去上班,家中阿巴桑忙着做事,便把她那个三岁大和强尼生的那个杂种仔小强尼赶到我们房间来,要我们看顾。那个杂种是个小可爱,一身洁白的娃娃肉,绿莹莹的眼珠子,却是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丽月本来把她的杂种仔丢给了孤儿院,后来舍不得,又去把他接了回来。丽月说,小杂种的老爸,是个很标致的美国郎。她案上有一张他穿了一身白色海军制服的照片,咧着嘴,一双眼睛花花的,风风流流的模样。丽月跟他同居,倒贴了他一年,还替他生了一个小杂种,他拍拍屁股,便溜回国去了。一共只来过三封信,寄了二十块美金给小强尼买圣诞礼物。丽月无可奈何的叹道:“美国鸟,是很有良心的么?”然而她说她并不恨他,她原谅他,他来了她还要跟他睡觉。
“啊呦,有鱿鱼吃!”
我看丽月房中饭桌上摆着一蝶酸菜炒鱿鱼,一碗白稀饭。
“丽月姐,你真是一个好人!”我摸了一下丽月扎实润凉的膀子。
“去你的,少拍老娘马屁,”丽月坐到我对面笑道“我问你,五仔昨晚到底又到哪里去打野食去了?”
“小玉么?找到一位华侨干爹啦,是从东京来的。”
“伊娘咧!”丽月咯咯骚笑了起来“那个小玻璃专爱吃‘沙西米’!去年有一个大阪来的华侨,开中华料理的。玉仔为了他失魂落魄,做了好几个月的樱花梦。昨天半夜老周还来找他,我替他撒谎,说他回三重镇去了。老周只是不信,抓住我诉苦,一口呢呢依依的上海话,我也听不大懂。我看那个胖阿公对玉仔还有几分真心。”
“老周上星期才给小玉买了一只精工表,一千五,自动的,还有日历呢。”
“我看到啦,玉仔戴在手上亮来亮去,”丽月笑叹道“谁教那个胖阿公偏偏迷上这个没心肝的玻璃货,算他倒霉!”
“阿母——”
阿巴桑带着小强尼走了进来,那个小杂种一看到他母亲,便摇摇晃晃,笑嘻嘻的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叫道。丽月一把将小强尼抱了起来,剥开他的开挡裤,在他那混圆的小屁股上咬了一日,恨道:
“你这个小野仔,小杂种,你要了你阿母的命啦!”
阿巴桑是个大胖子,性情异常急躁,爬上楼半天还喘不过气来,脸上的汗水滴滴嗒嗒的。她把手里一对红蜡烛,两炷香,四五串锡箔元宝,还有一大叠纸钱往桌上一搁,便一五一十跟丽月算起账来,我猛然才想起,今天竟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了。
“你给谁烧冥钱,丽月姐,”我问道。
“给我那个死鬼阿爸呀!”丽月叹息道,她提起一串元宝来,悉悉嗦嗦的抖响着“他在的时候,天天向我讨钱。死了,梦里头还要向我讨。不烧给他,我害怕,怕他到阎王面前去告状。”
“丽月姐,你分一半元宝给我,我给钱给你,”我掏出了二十块钱来递给丽月。
“你又烧给谁啦?”丽月诧异道。
“我烧给我阿弟。”
“他也向你要钱么?”
“他向我要口琴,”我说“今天是他的生日——十六岁了。”
“口琴?”丽月哈哈大笑“那个地方大概也有口琴卖的吧?人家说,阴间跟我们这里一样,什么都有。一定也有许多酒吧,我死翘翘了就到下面去当吧女去,要不然,越战打死那么多美国兵,怎么办?”
丽月笑得乱晃起来,两个大奶子战弹弹的,她指着我叫道,
“玻璃鬼!玻璃鬼!你和玉仔两人死了,一定也变成玻璃鬼。你活着是什么货,死了也是什么货,想改也改不了!”
我把两串元宝拿国房中,搁在床上,然后到澡房去冲了一个冷水澡,把头发也洗干净了。我换上了一套新买的衣服,一条深蓝达克龙的西装裤,一件套头蓝白条子的紧身衫。我把一头又长又硬桀骜不驯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还抿上了一些小玉的发蜡。临走时,我将那管蝴蝶脾的曰琴,插到后面裤袋里。我经过丽月房门口,丽月吹了一声曰哨,叫道:
“这一身打扮,又去找郎客了。”
我头也没回,跑下楼去,闯进了外面的世界里。中山北路上上下下,好象都落满了白色冒烟的溶液一般,空气热得在闪闪颤动。我赶忙掏了我那副宽边深黑的墨镜来戴上,这副太阳眼镜,是一个客人遗留在旅馆里五斗招上的,我收了起来,据为已有。白天在人群里,我便戴上这副宽边墨镜,把脸遮去一半。这样。即使碰见熟人,也可以装着没有看见,回避过去。
我在中山北路乘上公共汽车,坐到车子的最后一排角落里去,汽车里很燥热,刚洗完澡,一坐下来,一身又湿了。我要乘到西门町,然后转到南机场去。母亲就住在南机场那边。有五年多,没有见到母亲了。我得到关于她最后的消息,是她在南机场跟一个开地下茶室的男人同了居。那还是弟娃告诉我的,他曾经到南机场去看过母亲两三回。母亲带他到西门町一条龙去吃蒸饺,两人吃了三笼。可是母亲后来却吩咐弟娃:以后没有事。不要再去找她了。这次弟娃去世,母亲并不知道。好几次我都想去告诉她,不知怎的,总没有去成。因为许多年没有跟母亲见过面,怕见了大家尴尬,没有话说。
想到母亲,想到弟娃,我又不禁想起我们那个七零八落,破败不堪的家来。
5
我们的家,在龙江街,龙江街二十八巷的巷子底里。就如同中国地图上靠近西伯利亚边陲黑龙江那块不毛之地一样,龙江街这一带,也是台北市荒漠的边疆地区。充军充到这里来的都是一些贫寒的小户人家。我们那条巷子里,大多是一些不足轻重的公家单位中下级人员的宿舍。两排木板平房一栋栋旧得发黑,木板上霉斑点点,门窗瓦檐通通破烂了,象—群褴褛的乞丐,拱肩缩背,挤在一堆。左边第一栋是秦参谋家,一扇大门给台风刮掉了,一直没有补上,好象秃着嘴巴,缺了一颗门牙似的。秦参谋喜欢坐在大门缺口一张矮凳上,手里抱着一把胡琴,自拉自唱,据他自己说他唱的是麒麟童麒派,嗓子沙哑得患了重伤风一般。去年他中了风,脸走了形,嘴巴歪掉了。可是他仍奋力的唱着逍遥津,很苍凉的在喊:欺寡人——。他一张嘴,下巴便好象掉下来了似的,一脸痛苦不堪的神情。右边第一栋住着萧队长和黄副队长两家,萧太太和黄太太吵了十几年的架,因为两家共用一个厨房。常常在深夜里从她们厨房中传出来一声声有板有眼的砧板咒。x,x,x的刀声,配着尖厉的诅咒,在寒风中,听得人毛骨惊然,萧太太是大块头,声音宏亮,总是占上风。黄太太却干瘦得象只缩了水的黄瓜,一径瘪着嘴,泪眼汪江,满面凄苦,好象给萧太太咒得永世不得超生了似的。大概大家的生活都很困难,一家家传出来,都是怨声。我记得,那么些年,我们那条巷子好象从来没有安宁过。这边哭声刚歇,那边吆喝怒骂又汹汹然扬了起来。然而我们那条二十八巷,却是一条叫人不太容易忘怀的死巷:它有一种特殊的腐烂臭味,一种特殊的破赃与荒凉。巷子两侧的阴沟,常年都塞满了腐烂的莱头、破布、竹篱、发锈的铁罐头,一沟浓浊污黑的积水,太阳一晒,郁郁蒸蒸,一般强烈的秽气,便冲了上来,在巷子里流转回荡。巷子中央那个敞口的垃圾箱,内容更是复杂。常常在堆积细山的秽物上,会赫然躺着一只肚子鼓得肿胀的死猫,暴着眼睛呲着白牙;不知是谁家毒死的,扔在那里,慢慢开始腐化;上面聚满了绿油油一颗颗指头大的红头苍蝇,人走过,嗡地一下都飞了起来,于是死猫灰黑的尸身上,便露出一窝白蠕蠕爬动的蛆来。巷子是黄泥地,一场大雨,即刻变成一片泥泞,滑叽叽的,我们打着赤足,在上面吱吱喳喳的走着,脚上裹满了泥浆,然后又把黄滚滚曲泥浆带到屋里去。如果天气久早,风一刮,整条巷予飞沙走石。于是一家家破缺的墙头撑出来的竹篙上,那些破得丝丝缕缕的尿布、三角裤、床单、枕头,在黄檬檬的风沙中,便异常热闹的招翻起来。
这条死巷巷底,那栋最破、最旧、最阴暗的矮屋,便是我们的家。前年黛西台风过境,把我们的屋顶掀走了一角。我跟父亲用一块黑色的大油布铺在漏洞上,遮盖起来,上面压了许多红砖头。雨下得大,屋内还是会漏的,于是铅桶、面盆、有时连痰盂也用上,到处接水。如果雨一夜不歇,屋内便叮叮咚咚,响到天明。我们的房子特别矮,阳光射不进来,屋内的水泥地分外潮湿,好象一径湿漉漉在出汗一样,整栋屋子终年都在静静的,默默的,发着霉。绿的、黄的、黑的,一块块霉斑,从墙脚下,毛茸茸的往上爬,一直爬到天花板上。我们的衣服,老是带着一股辛辣呛鼻的霉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然而父亲却说,我们能够弄到那样一幢房子,已经是万幸了。民国三十八中,父亲那个兵团在大别山和八路军交战,被围困了一个多礼拜,救兵赶不到,父亲被俘虏了。后来逃脱,来到台湾,革去了军籍。幸亏父亲一个旧日的老战友黄子伟黄处长,卖了一个人情,才让父亲暂时栖住在这栋矮小破烂的宿舍里。差不多每个星期天,父亲都到隔壁二十六巷黄子伟叔叔家里去,去的时候,总是拎着一瓶红露酒,一包盐脆花生;然后和黄叔叔两人对坐着,用水碗子装酒,你一腕我一碗的猛灌,嘴里的花生米嚼得xxxx。父亲本来就是一个刚毅木讷,不善言辞的人,喝了酒,更加——句话也没有了。他默默的坐在那里,一脸紫胀,两眼通红,一直挨到太阳下去,屋内黑了,父亲才立起身来,干咳一声,说道:‘
“呃,不早了——”
“在这里吃饭吧”黄叔叔也立起身来。
“改天再来。”
父亲也不等黄叔叔回话,便踏着他那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步伐,昂然离去。他的胸铺夸张的挺着,头高扬到滑稽的地步,一双穿得张了口的田皮靴,踏在地上,发着啪嗒啪嗒空洞的响声。
据说父亲从前打日本人是立过功勋的——这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他讲到“长沙大捷”那一仗,突然间会变得滔滔不绝,操着他那浓浊的四川土腔,夹七夹八口齿不清的吐出一大堆我们半懂不懂的话来。他那张磨得灰败,皱纹满布的黑脸上,那一刻,会倏地闪起一片骄傲无比的光采。父亲说,那一仗下来,长沙郊外那条河河水染得通红,他那柄马刀,砍日本人的头砍得刀锋卷起。他房中案头上一张全身戎装的照片,捆着斜皮带,穿着长统马靴,手里捧着一顶穿了几个弹孔的日军军盔,脸上露着胜利的得色。那张照片,便是在长沙郊野战场上拍的,地上七横八竖都躺满了士兵的死尸。那时父亲刚升团长,并且还受了勋。父亲的床头搁着一只小小的红木箱,箱子用一把铜锁锁住,箱子里便珍藏着父亲那枚二等宝鼎勋章。在我考上育德中学高中那一年,有一天,父亲把我召进他房中,郑重其事的把他床头那只小红木箱捧到案上,小心翼翼的将箱子打开,里面搁着一枚五角星形的红铜镀金勋章,中间嵌着蓝白两色珐琅磁的宝鼎。镀金已经发乌了,花纹缝里金面剥落的地方,沁出了点点铜绿来。系在顶角的那条红蓝白三色缎带,也都泛了黄。父亲指着那枚旧勋章,对我说道:
“阿青,我要你牢牢记住:你父亲是受过勋的。”
我觉得那枚勋章很好看,便伸手去拿,父亲将我的手一把挡开,皱起眉头说道:
“站好i站好1”
等我立正站好,双手贴在裤缝上,父亲才拿起那被章,别在我的学生制服衣襟上,然后他也立了正,一声口令喝道:
“敬礼1”
我不由自主,赶忙将手举到额上,向父亲行了一个举手礼。我差不多笑出了声来,但是看见父亲板着脸,满面严肃,便拼命忍住了。父亲说,等我高中毕业,便正式将那枚宝鼎勋章授给我。他一心希望,我毕业的时候,保送风山陆军军官学校,继承他的志愿。
父亲做了一辈子的军人,除了冲锋陷阵以外,别无所长,找事十分困难。又是靠黄叔叔的面子,才挤进了一家公私合营的信用合作社,接了一名顾问的闲职,月薪三千台币。在机关里,他连张办公桌也没有的,其实用不着天天去上班。可是父亲每天仍旧穿着他那唯一一套还象样的藏青哔叽中山装,手臂下夹着一只磨得泛了白,拉链只能拉拢一半的公事黑皮包,跑出跑进,踏着他那僵硬的军人步伐,风坐仆仆的去赶公共汽车。父亲眼里旧日的同僚,通通断绝了来往。有一次,有两个父亲的老部下,到我们家来探望他,父亲穿着内裤躲进了厕所里,隔着门对我俏声命令道,
“快去告诉他们,不在家1”
就在我们那间闷热潮湿,终中发着霉的客厅里,父亲顽强的坐在他那张磨得油亮的竹靠搞上,打着赤膊,流着汗,戴着老花眼镜,在客厅那盏昏缀的灯下,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在翻阅他那本起了毛、脱了线、上海广益书局出版的三国演义。有一年台北地震,我们屋顶的砖瓦震落了好几块,我们都吓得跑到巷子里去。等我们回返家中,却发觉父亲仍旧屹然端坐在客厅的竹搞上,手里冗自捏住他那本三国演义,他头上那盏吊灯,给震得象钟摆一般,来回的摆荡着。
父亲独自坐在客厅里研究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时,母亲便一个人在客厅外的天井中,蹲在地上,弯着腰,在搓洗那些堆积如山无穷无尽的床单衣裳。因为贴补家用,母亲每天都去兜揽一大堆别人家的床单衣裳回来洗。她常年都埋葬在那堆脏衣裳里,弓着背,挤命的搓,奋力的洗,两只手在肥皂水里,一径泡得红通通的。她蹲在地上,捞超裙子,露出一双青白的小腿来,一头乌黑的长发扎成一刷大马尾,拖在身后。有时候,母亲一面搓洗一面一个人忘情的哼着台湾小调;搓着搓着,她会突然扬起面,皱着眉头,放声唱了起来:
啊——啊——被人放弃的小城市——寂寞孤单影
她的声音尖细,凌厉,颤抖抖的一声奋扬起来,听得人毛骨悚然,比悲情城市里那个台语悲旦白莺唱得还要叫人心酸。
母亲的身世和来历都是十分暖昧不明的。据说她是桃园乡下一户养鸭人家的养女,养父是个酒鬼,百般虐待,幸亏养母还疼她,少受了许多罪。可是有一天,养父一把镰刀飞过去,把她额头上削去了一块皮,于是她便逃了出来,跑到中沥,在第一军团军营附近一家下等茶室,当起女招待来。那段日子,母亲的行为大概不甚检点,经常跟第一军团那些军爷们制造事件。有一次,两个少尉军官为她争风吃醋,动起武来,险些出了人命案子。事情闹大了,母亲在中沥立不住脚,才到台北来帮人做下女。黄婶婶怀孕时,请了母亲临时帮忙,就是那样,便跟父亲搭上了。那年父亲四十五,母亲才十九岁。黄婶婶提起这件事,总捂起嘴巴笑:
“我是叫你们阿母送红蛋去的,谁知你们阿爸红蛋留下,连人也留下了i”
母亲年轻时,大约的确是一个很有风情的女人。她长得身段娇巧,细细的腰肢,一头丰盛的长发,乌亮亮象匹黑缎子披到背上来。她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一小撮嘴巴,嘴角翘翘的,满脸稚气,看起来,好象是一个总也长不大的小女孩一般。可是她那双大大的,深坑下去的眼睛,一双乌亮的眸子里,却一径闪烁得象两只受了惊的小鹿一般,东躲西藏,充满了彷徨疑惧。有时候,她会突然眉头一锁,一双大眼睛便象两团黑火般燃烧了起来,好象心中一腔怨毒都点着了似的。
母亲站在父亲身边,只到他的肩膀。两个人走在街上,父亲昂头挺胸,好象在阅兵,大步大步的跨着,母亲跟在他身后,碎步追赶,不住的两边张望。那样一个苍老灰败,满头自发倒竖的大男人,身后却跟着一个娃娃脸,惊惶不定的小女子——他们两人,是我们巷子中,一对极不相称,走在一起令人发嚎的老夫少妻。
然而父亲大概也曾热爱过母亲的,只是他表示的方式却十分的暴烈。有一次,母亲在门口跟一个卖菜的小伙子调笑,她拿一根萝卜去敲那个中轻男人敞裸的胸膛,那个小伙子便乘机捏了一下母亲的膀子。父亲恰巧撞见了,回家以后,也不发言,倏地从门背后抽出一根藤鞭子,嗖,嗖,嗖在母亲背上便猛抽了三下。母亲跌倒在地,她细小的身躯蜷缩成一团,两只肩膀猛烈的抽搐着,一双青白的小腿,不断的在蹬踢。她躺在地上的那副样子,使我想起我们过年时宰杀的一只小母鸡,喉头割断了,躺在地上、两只鸡爪子,不断痉挛的蹬踢着,在做垂死的挣扎,一身雪白的羽毛,溅满了鲜红的血点子。母亲躺在地上,并不哭泣,也不叫喊,一脸青苍,一小撮嘴巴紧紧闭着。她那双大眼睛,望着父亲,好象要跳了出来似的。第二天,母亲没有起床。父亲回家时,却将一包花纸包着的盒子,往母亲床头一塞,急急转身便走了出去。盒子里是一件崭新的细麻纱连衣裙,豆绿的底子,起着大团大团的红芍药。母亲爬下床,将新衣裳换上,站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起来。可是她露在外面的背项上,却添了两条手指粗的鞭痕,横斜在那里,青红青红的浮肿起来,象两条蛇,蟠爬在她那雪白的背上。
我八岁的那中,有一天,母亲忽然失踪了。她带走了她所有的衣裳,也带走了父亲买给她的那条花裙子。她跟了小东宝歌舞团里一个小喇叭手,私奔而逃。她也参加了他们那个歌舞团,环岛巡回表演去了。小东宝歌舞团的宿舍,本来驻扎在长春路。母亲常常去领他们团员的衣服回来洗。有一次,我经过他们宿舍,窥见母亲正跟那些团员们混在一起,在唱歌。那个小喇叭手,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穿了一身绛红的制服,胸前两排金色钢扣,袖子上两道宽宽的金边,他爱戴着一顶白色金边的帽子,露着两片渗黑油亮的发鬃来。他双手举着一管闪烁的铜喇叭,仰着身子,吹奏得异常嚣张。母亲夹在一伙女团员中间,一齐笑嘻嘻的在唱望春风她的头上也歪戴着一顶白色金边的男人帽子,我从来没有看见她笑得那般开心过。
母亲出走的那个晚上,父亲擎着他从前在大陆上当团长用的那管自卫手枪,虚恫的摇挥着,跑了出去,声称要去毙掉那对狗男女。可是他半夜回来,却醉得连路都走不稳了。他把我和弟娃叫去,咿呀晤晤训了一大顿我们不甚明了的话,讲到后来,他自己却失声痛哭起来,他那张皱纹满布灰败苍老的脸上,泪水纵横——那是我所见过,最恐怖,最悲怆的一张面容。弟蛙吓得大哭,我却感到全身的汗毛都张开了,寒意凛凛。
母亲出走,我似乎并没有感到特别难过。大概因为母亲对我从小嫌恶,使我对她只有畏惧,没有依恋。母亲生我的时候,头胎难产,子宫崩血,差点送掉性命,因此,她一日咬定我是她前世的冤孽,来投胎向她讨命的。她常常用大拇指来搓平我的额头,对我说道,
“黑仔,莫要皱眉头,小孩子额头上有皱纹,要不得,犯凶的。”
母亲叫我黑仔,叫弟娃白仔。我长得象父亲,高大黢黑,弟娃却跟母亲脱了形。一身雪白,一张娃娃脸,他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象是从母亲那里借来的,可是却没有母亲跟里那般怨毒,一径眨巴眨巴,好象在憨笑似的。母亲说,她怀着弟娃时,梦见了送子观音,弟娃是观音娘娘特地送给她的,所以才长得跟她那样象。她亲自给弟娃缝了一套火红绸子的衣服,脖子上给他戴了一只镀银的白铜项圈,项圈上接着十二生肖的铃挡,弟娃满地一爬,那些龙蛇虎兔的铃销便叮叮挡挡的响了起来,于是母亲大乐,一把便将弟娃抱起搂入怀中、从他头顶十直亲到他那双胖胖嘟嘟圆滚滚的小腿上,亲得弟娃扎手舞脚,咯咯不停的傻笑。
有一天,母亲在天井里替弟娃洗澡,她用她自己那块檀香皂,把弟娃一身都擦满了肥皂泡子,她坐在本盆边,佝着背,一头乌黑的长发,袅袅的婉伸到膝上,她一面掬起手,舀水浇到弟娃白白胖胖的身子上,一面柔柔的哼着六月莱莉弟娃笑,母亲也笑,他们母子俩清脆欢悦的笑声,在那金色的阳光照耀下,回荡着。等到母亲走进屋内去拿毛巾,我走了过去,站在木盆边,正当弟娃笑嘻嘻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他的膀子,在他那白白嫩嫩的娃娃肉上,狠狠的咬下了八枚青红的牙齿印。母亲赶出来,举起火钳将我的膝盖打得乌青瘤肿,好几天,走路都是瘸的。我看着那青肿的膝盖,流出脓血来,心中只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我不哭,也不讨饶。那次后,母亲对我又添了几分嫌恶,说我一定是五鬼投的胎。
然而母亲一走,我跟弟娃两个人却突然变得相依为命起来。弟娃一向是跟母亲睡的,母亲出走那天晚上,他却跑到我房中,爬到我床上,拼命挤到我怀里来,大概他心里害怕。那晚我自己也很疲倦,便搂住他,学母亲那样,拍着他的背,一块儿睡去。母亲离家后,我只见过她一次。那是她出走的第四个年头,我刚上初中。小东宝歌舞团回到台北,在三重镇美丽华戏院表演。我偷偷带着弟娃,乘公共汽车过台北桥到三重镇去。美丽华原来是演歌仔戏的,在重新路一个巷子口,戏院只是一个三夹板围起的大棚子,大门入口的地方,垂着两幅花布门幔,围墙板壁上,贴满了彩色广告海报:小家宝歌舞园青春热舞。上面印着许多露着大腿的舞女。一个戴着花纸帽的男人,站在入口处,举着一只讲话筒,大声呼喊;标致小姐!精彩表演!我带着弟接买了两张票,挤进了戏院,里面黑压压的人头,差不多满座了,闹哄哄的。戏棚里是水泥地,地上撤满了果皮、瓜子壳、香烟头、汽水瓶子。座位是一条条没有靠背的长板凳,挤得密密的。观众差不多全是男人,许多打着赤膊,汗叽叽的露着上体。大多数的人都汲着木屐,坐下来后,便将木屐踢掉,一只光脚板蜷到凳子上。里面的空气混浊,暖烘烘的一股子汗酸脚臭。我跟弟娃挤到院台左侧最边头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戏台上接着一张破旧的茶红幔子,台上有一排反射的座灯,把戏台照得通亮。戏台右边坐着歌舞团的乐队,有五个人,都穿着他们那绎红色铜扣金边的制服,在那里大吹大打,好象万华市场大拍卖时洋鼓洋号那股喧嚣,那样热闹。我发觉带着母亲私奔的那个小喇叭手,就坐在乐队前排,第二个座位上。他扬着头,鼓着腮帮子,眼睛瞪得老大,吹奏得很得意似的,手上的喇叭照得金光闪闪。他没有戴帽子,梳了一个十分标劲的飞机头,乌光水滑的。台上的司仅擎着麦克风出来报了幕,讲了几句风话,台下掀起一阵口哨飞来,突然间,六个舞女便从幕后跑了出来。她们都穿着短短的粉红裙子,白白的大腿全露在外面,每个人的头上箍着一圈亮晶晶的金色锁片子,两只手腕上也戴满了闪烁的手钏子。她们出来后,肩靠肩站成一排,等乐队换了一支曲于,她们倏地都甩出一只手来,往台下一指,一齐失声唱了起来:
宝岛姑娘真美丽——
台下的观众更加兴奋起来,大声叫道:跳!跳!跳!乐队敲打得愈来愈急切,于是台上的舞女互相勾肩搭背,一宇排开,开始飞踢大腿,跳起舞来。她们一边踢,一边唱,手钏子铮铮铛铛。台下的男人们,拍手的拍手,叫好的叫好。司仪手执着麦克风,也在大声喊:嘿!嘿!黑!好象在替那些舞女加油似的。
我和弟娃的座位很偏,看得不太清楚。我战了起来,张了半天,赫然发觉,原来台上左边第一个舞女,就是母亲。她们六个人,都搽得一脸大团大团红通通的胭脂,眉毛眼睛画得又是蓝又是紫,脸谱勾得一模一样,不容易分别。母亲已经三十出头了,可是她身材娇小,又那样打扮着,看起来,竟象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她比其他的舞女都矮小,踢起腿来,总比她们迟缓一些。她一径例着涂得红红的嘴巴,露着一曰自牙,做出一副笑容来。
可是她那双大眼睛却一直急切的眨巴着,好象十分仓皇吃力的模样。我告诉弟娃,母亲也在上面跳舞,弟娃赶忙爬到凳子上去,寻找了片刻,突然,他叫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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