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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着她的手一块长大,她已习惯了他的保护。她用尽全力,考上了他所在的中学,他却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一切随风而逝,也许,最好的选择,是忘记!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时候认识。他穿着白色的t恤,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
他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说,静,安静的静。他还是笑,露出牙齿,很白。他说,我们去后山吧,那里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这个词。所以我跟着他去了。
路很崎岖,他伸出那只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来到后山。他没有骗我,那里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过,它们全部是蓝色的,好像一个个可爱的精灵。我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哥哥,你能捉一只给我吗?他点点头。
他在阳光下跳跃着捉蝴蝶,脸脏兮兮的。终于,他把一只蓝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着去捉另一只。我开心得忘记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扑过去追。蝴蝶飞得很快很高。我望着它,跑呀跑,它在悬崖边停了下来。我小心翼翼地踩着黄土,不料,自己顺着黄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只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来。他说,你是傻子呀,会死掉的。蝴蝶飞了,我再捉嘛。你怎么可以一个人乱跑。我挺委屈地说,那是你送给我的,哥哥。
我脚扭伤了,他背着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听见他的心跳,我把头轻轻地放在他的肩头。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脸上。他回头来看看我,笑笑,又回过头去。我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谢谢你了,辉。叫你妈妈一起来吃饭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他叫辉。
那年,我八岁。
1995年,我已上小学三年级了。同龄的孩子早已学会了一个人上学,而我却依赖着辉。每天早上他很早就来我家叫我起床,然后一起吃妈妈做的饭。那时候的早饭特别香。两个人吃到肚子饱饱的才去上学。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骄傲的时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紧紧地拉着辉的衣角,跟着他横冲直撞。穿过重重人群,挤得满头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应该叫做羡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叮嘱我,放学不准乱跑,等着。说过才跑上楼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学楼。他读六年级。
有一次,我放学在楼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见人影,就一个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没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挤得东倒西歪。像个无头苍蝇。忽然,一个手掌“啪”地拍在我头上,然后就出现了他的骂声,不是叫你等我吗?你这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傻子,你认得路吗?他一脸的紧张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显得可爱极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头,我头一歪,差点摔倒。他连忙抓住我的手,说,以后不准一个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两个字说得很重,吓得我赶忙拉住他的衣角,想着以后没有他陪,会是什么样子呀,一定会被别人踩得稀巴烂的。我说,哥哥,别生气了,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也不一个人走了嘛。
他一直对我放心不下,总以为我还很小很小,永远长不大。
1996年,他毕业了。也就是说,以后上学放学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他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重点中学,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经告诉过我,他要去那里实现他的梦想——当校足球队队长。
每次想到他的梦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梦想吗?我的梦想可是要当个大画家。
暑假的时候,他带我去游泳。他游得很好,在蓝色的水里好像一只温顺的小鱼。而我却常常呛水,然后他会拿一个大大的游泳圈套在我身上,还要附上两个字——笨蛋!
暑假到了尽头,我们两个都晒得像个黑乌龟一样。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报名的前一天,他让我拉着他的衣角跟他认路。从家门口出发,他说:“记住,出门向左转,左,不是用筷子的那只手,然后直走,看到路边那个广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几乎把那条街上所有的建筑物都说过了。其实,我根本就能找到路。只是他太细心了。我是多么地希望还能每天拉着他的衣角穿梭在人群中。可是,也只能想想罢了。最后,他又带我往回走了一趟,说:“如果还记不住,那你真是是傻子了。”
1997年,我已经习惯没有他陪的日子,身边也多了许多朋友。他从中学回来就往我家里跑,妈妈叫他给我补习作业。我做完作业他就会给我讲中学里很多很多有趣的事,他告诉我他们学校里有很大很大的操场,还有花园,里面有蝴蝶,不过那些蝴蝶都不漂亮,而且没有一只是蓝色的。还有实验楼,他说如果做实验时不认真就要被罚扫地,他说中学的老师都凶到极点。
他每次都说得淋漓尽致,我也听得出神入化,好想去看一看。
有一天,那是个星期天吧,他很早跑到我家来,说:“静,走,我带你去我们学校玩。我骑车载你。”我听后马上从床上翻起来。
中学和小学就是不一样,他没骗我,他们学校好大好大,操场上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大哥哥在踢足球。他的同学叫住了他,有五个,他们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问他:“女朋友?”他笑了笑没回答,然后带我去看了实验楼。我坐在他的车后问他:“我是女的,又是你的朋友,所以叫女朋友!对吗?”“笨蛋!”
他才是笨蛋,我可能不知道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吗?装傻而已。
1998年,我小学毕业。我爸爸说要送我出去读书。打死我都不去。因为辉,辉曾经对我说过,他说等我毕业就到他那所中学读。那时候我们又可以一起上学放学了,而且他还会用车载我。
爸爸被我说服了,我说在这里方便而且又省钱,好处多多。他同意了。
报名那天爸爸开车送我去学校。学校里人多得挤都挤不动。我跟着爸爸,后来,不知怎么就挤散了。这么大的地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急得不知怎么办。“啪!”一个手掌拍在我头上,好熟悉的感觉,抬头一看,是辉。呀!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习惯性地拉住他的衣角。他的朋友笑了起来。他的脸红了。我一下子意识到不对,放开手告诉他我和爸爸走散了。他说:“你真的在这里读啊?不会吧,你这个笨蛋!”“真的,不骗你。”
后来,他帮我找到了爸爸,一起去报了名。
“啊,我是中学生了,跟你一样了!”回到家,我对他说。“中学生就要自己认路,走丢了那才丢脸,我是不会找你的。”“你去死吧,我又不是白痴!”
上学第一天,他在楼下等我。妈妈给我买了车,跟他的颜色一样。一路上,我高兴极了,又找到两年前拉着他衣角上学的感觉。那时候我懂得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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