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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程远征的一个妙计让金娣摆脱了场长骚扰的烦恼。她现在基本没有什么可担惊受怕的事了。每天上班除了打字以外,还有很多闲暇时间,她都用来读书了。她读了很多的书,其中许多都是中外名著。
她最喜欢的还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
简?爱虽然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她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勇敢追求爱情的坚强女性。
金娣觉得自己的命运跟简?爱很相似。
简?爱出身低微,而她金娣虽然出身在曾经有万贯家财的家庭,但这却成了她与生俱来的污点,与那些工人和贫下中农家庭出生的孩子比起来,她把这理解为自己出身低微。她为此很是自卑过一段时间。自从看了《简?爱》后,她不再自卑。她认为无论出身如何,应该人人都是平等的。
简?爱遇到了很多生活上的麻烦,她也是。但简?爱从不向困难妥协,总是坚强地面对。
所以金娣决心要以简?爱为自己的榜样,坚决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不畏市井偏见,要坚决追求个性自由。她也要做一个不向命运低头,勇敢追求爱情的坚强女性。
简?爱深深爱着罗切斯特,她金娣也想找一位像罗切斯特那样的男人。罗切斯特虽然相貌并不是十分英俊,并且有时性格古怪,脾气暴躁,但他学识丰富,见多识广,对问题有独特的见解。
更重要的是罗切斯特是简?爱的知心朋友,是引导简爱的向导,更是简?爱灵魂皈依的地方。
金娣知道到场长是爱她的,从他那看自己火辣辣的眼神,她能感受得到。而且场长长得也不赖,他身上充满了男人味,特别是他在处理农场棘手问题时的果敢和魄力让她很欣赏。但她不能爱他。
倒不是因为场长有妻子,而是因为场长对自己的爱几乎没有精神层面的东西,是赤裸裸的异性肉欲之爱。这是从他那火烧火燎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来的哇。
如果要把爱分一下层次的话,最下一层就是异性之间的性欲之爱了。这和动物有什么两样呢?这是我追求高层次爱情的金娣不能接爱的呀。
场长把他自己当成了一个雄性动物,他只是幻想着企图占有我的身体,我可不要当什么被动的雌性动物啦。如果那样的话还做人干什么?就去当猪、当羊、当牛好了哇。
另外场长行为也很鲁莽,有时嘴里还经常爆口。而我金娣喜欢儒雅一点,待人彬彬有礼,言谈举止透着绅士气质的男人。场长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他读书太少的缘故啦。
有一次,金娣忙完了手里的活,又在读《简?爱》了,场长突然又来了,她来不及把书藏起来,被场长发现。
“你在看什么书?”
场长好奇地问她。
“是一本英国女作家写的书。”
金娣胆怯地回答。看着他好奇的眼睛,她只好把书递给他。
“简爱。”
场长读出了书的名子。
“哎呀,这些外国人就是闲得没求事干,爱就是爱,恨就是恨。还搞什么简单的爱,复杂的爱,简单的爱怎么爱?复杂的爱又怎么爱?”
场长抖着书,一脸天真、无知地说。
金娣没想到场长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他竟把人家外国女孩的名和姓误认为是简单的爱了,真是让人笑掉大牙。金娣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
这是一部多么伟大的作品呀,可让无知的场长给解读成了这样。她真想给他说一下书的内容,可看到他馋猫一样的眼睛又在自己身上瞄来瞄去时,她完全没有了谈话的兴致。就算他现在不像馋猫,给他说也是对牛弹琴。
“什么简单的爱,复杂的爱。在他脑子里,可能爱就是性吧。”
金递不屑地想。
爱情应该充满浪漫。两个人在一起时,应该谈谈诗歌,谈谈文学,谈谈音乐。谈着,谈着,两颗心会越走越近,然后身体才能走近,这才是爱情。一上来就盯着你看,只想着你的肉体,这算什么嘛?
如果场长能像罗切斯特那样,知识渊博,能成为我心灵交通的朋友,能让我有时疲惫的心在他那停泊休息一下,能让我从他那里得到心灵的启迪,即使他有妻子,我也无所谓,我会成为他的情人。可他这个样子,怎么能让我体会到爱情的浪漫与美好呢?
金娣把书从场长手里拿过来,仔细地放好。
“场长,您有什么工作指示?”
金娣冷冷地问。
“也没什么指示。你工作干得不错,不需要我多说什么。我就是有点累了,想到这放松一下。”
场长自己拉了把椅子,在金娣对面坐下来。
“场长,您经常到这来,你就不怕别人说闲话吗?”
金娣提醒他。
“说什么闲话?我干什么了?我场长哪里不能去?我检查工作还不行吗?我看他们谁敢乱嚼舌头?”
场长不可一世地说。
“好吧。你检查工作吧,我要打字了。”
说完,金娣把已经打好的文件,又开始打一遍。
“你忙你的,我在这坐坐就走。”
场长盯着金娣精致的脸庞说。
“哒、哒、哒。”
金娣用力按着打字机的手柄,故意发出很大的声响。她想用这个噪音把色迷迷的场长赶走。
场长坐在那里盯着金娣看。他在想,别看她外表柔弱,可她骨子里很倔强呢,就像一匹外表温顺,其实很难驯服的烈马。嘿,嘿,这样才有意思。我非让你服了我不可。你等着,小丫头片子。
场长站起来,拍拍屁股走了。
看见场长终于走了,金娣长出一口气。
“什么嘛?场长真讨厌。”
金娣嘟囔着。她把蜡纸从打字机上取下来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
场长做梦都没有想到,最后还是金娣借他老婆的手把他给驯服了。
程远征还是经常过来给金娣送信,送包裹单。金娣觉得程远征长得很标志,言谈举止也不粗俗。她读过的书,他基本也都读过。每次都能跟他谈得来。所以每次程远征来送东西,金娣都愿意和他多聊两句。
程远征也很欣赏金娣。她的上海腔普通话,听上去软软的。她身上始终带着清香。头发有时扎起,有时散开,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她举手投足女人味十足,透着一股子高雅气息。
打字室也被她整理得井井有条,桌子上还经常有点缀,即便是一把青草,一枝沙枣花,插在一个普通的瓶子里,也会让屋里充满情趣。
其实在知青点还有一个人对金娣很好,在努力追求着金娣。他姓秦,是一位兽医专业毕业的也是来自上海的支边青年。按理说他们两个人都来自上海,应该能谈到一块,可是金娣不喜欢他。
因为他心胸狭窄,爱记恨人,控制欲又很强,时常还表现得很自私。金娣每次和他在一起时,都感到很压抑,比跟场长在一起时还不自在。
金娣的冷淡,对秦兽医是一个极大的伤害。从此金娣就成了他最记恨的人。
金娣还是喜欢和程远征聊天,她经常邀请程远征下班后陪她走一走。
下班后闲着无事的程远征也是有求必应。
金娣知道程远征是有妻子的,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金娣也只是想把程远征当做自己的一个朋友,和他说说话而已,并不奢望和他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他们在一起聊天并不涉及个人问题,只是聊一些两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金娣发现程远征懂得很多,对很多问题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特别是还经常鼓励她要对未来充满信心。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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