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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之后,中文系有一项重要的活动。
在深秋的季节,当第一片枫红的叶片凋落时,诗魁选拔正式展开,这是c大远近驰名的一项传统。
每个中文人都为这项活动雀跃不已,纷纷摩拳擦掌准备争夺“诗魁”的宝座。当然,我也不能免俗。
系所为男女学生准备了中山服和凤仙装,与会者皆得换穿这些衣服,一派复古,足见校方对这个活动的重视。
活动从清晨八点开始,参赛的学生必须在四个小时内交出两首作品,绝句一首,律诗一首,皆需合律合韵,不得出格,否则便遭淘汰。诗题则以抽签决定。
最后,还要交出一首诗,不限韵,不限格律,字数,全凭诗人取材,这首诗是得奖的关键。
我素爱中国传统服饰,这是参加这次大会最令我雀跃之处。中国服饰有一种灵性内敛的美,不难领会何以近日服装市场吹起一阵复古的中国风。
昭君有一双巧手,今早她特地来帮我梳髻。我的头发被高高的绾起,她不知打哪儿弄来一根仿玉簪子,现在正插在我的发髻里。
一身淡绿色的绒衣,领口,袖口都滚上了镶金黑边,黑色的长裙及地,昭君还帮我化了一点淡妆。看到镜里的女人,我几乎不敢相信那是我自己。根本不像平日一副“困未醒”又邋遢的杜秋凉。
很意外的,我的绝句和律诗顺利过了第一关,原来我只打算来插插花而已。
我以往也会写些东西参加各类文艺比赛,然而却统统石沉大海。春暖笑我没天分却又爱凑热闹,我想我这辈子大概真与得奖无缘吧!
“秋凉,比赛快开始了,你好了没?”李明玉在外头唤我。她在第一关就被刷下来了,所以她说她把希望全寄托在我身上,我要是拿到奖项就得请她这个“大功臣”吃一顿好料。
我要她别做梦了,上届“诗魁”是中文系公认的才子魏品轩,我看今年他仍是稳操胜券的。
中文系一向阴盛阳衰,能出得魏品轩这等人才,实属难得,难怪全中文系都当他是个宝。他比我高一届,人戏称他“魏青莲。”
我将手洗净,冲掉之前不慎沾上的墨汁大会规定,诗作全用毛笔书写。
待大会结束后,便是“才子佳人节”序幕的开始,校园湖畔的“观柳亭”将会有一场通宵达旦的笙歌夜宴,酿酒临江,横笛赋诗。
“秋凉,快点,比赛要开始喽!”李明玉真是个大嗓门。
必紧水龙头,我赶紧离开化妆室。“来了,别叫了。”我阻止她意欲再叫的嗓门。
“动作真慢哪!”李明玉拖住我的手臂,拉着我就跑,也没想想两个人穿的都是曳地长裙,很容易绊倒的。
“慢点,有的是时间。”我拖住她的脚步,将裙摆撩至膝间。“好了,走吧!”这回轮到我拖着她跑了。
就在我回头看的当口,冷不防撞到身后迎来的人。
“小心。”那人扶住我的腰,稳住我的身势。
“对不起”我意外的忘了抓紧手中的裙摆,裙摆顺应地心吸力滑下,在地板上打了一个漂亮的波浪。
“没关系。”那人笑意盈盈地说。
我呆愣的盯着那人看,不晓得理由何在?
“秋凉,快走啦!要来不及了。”李明玉着急的叫着。
奇怪,皇帝不急倒急死太监。
“沈?”
那人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女伴,她这一喊,勾起了我所有的回忆。
“真巧,又遇见你了。”我朝他点点头示意。
“快去吧,真来不及了。”他松开搁在我腰际的手,将我轻轻推向李明玉,与身边的女伴并肩而去。
不经意瞄到墙上的大钟,我的心陡突跳了一下。
“秋凉,你在蘑菇些什么?”李明玉的口气听来又喘又急。她拉住我的手,直奔试场。
临进门前,抛了记飞吻给我:“加油啊!全看你了,未来的诗魁。”
神经!我匆匆入座,不明白李明玉何以那样对我有信心。
趁试卷未发下来的当口,我趁机瞄了瞄周围的人。一眼放去,穿着与我相同衣服的居多,穿中山服的则少之又少耶!魏才子就坐我隔壁!
“嗨,你好。”他向我打招呼。这还是我头一回这么近看他,很漂亮的一个男孩。
我不答话,微微一笑算是答礼,刚巧试卷发下,我拿起毛笔,开始发呆。
一个小时后,我交出了试卷。
李明玉见我出来,朝我跑了过来,一脸紧张问:“秋凉,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考三个小时?”
“对呀,可是我不小心打翻墨汁,整张试卷都糊掉了,一人又只能拿一张。”我突然有了恶作剧的念头,憋住笑意说道。
李明玉果然受骗。“什么?那我的大餐”
我假意的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很遗憾,我没有办法请你吃好料了。”
李明玉哭丧着脸。“秋凉,你真不够意思!”
“反正本来就不可能嘛。”我才一年级,再让我磨个两三年,希望还大些现在,高兴就好。
我觉得有点累,看看时间还早,便到休息室坐了一会儿。晚上的诗宴不知是否如我想象般有趣?
***
“秋凉,你怎么在这儿睡,快起来,诗宴开始了。”
谁?打搅我的好梦。
“还睡!快起来,大家都到湖畔去了。”
“不要我头好痛。”谁在摇我?不要摇,摇得我头好晕。
“唉,真拿你没办法,快点起来”
“不要那么大声,我听得到”果然是李明玉的大嗓门,我揉了揉眼睛。“几点了?”我坐了起来,才发现我在休息用的教室内。
“都七点了,快清醒过来,诗宴要开始了。你怎么这么迷糊,我到了湖畔才发现你不在,快起来,今年的诗魁要揭晓了。”
李明玉说了一大串话,我只听进去两句头尾两句。
“拉我一吧,咱们走吧。”什么时候开始跟李明玉产生这种近似朋友的交情?我也不大清楚了。此刻,真的感谢她对我的关怀。
匆匆赶到湖畔观柳亭,几乎被她张灯结彩的丽景给震慑住。刚刚我才再作了这样一个梦,我梦见我是秦淮河畔的歌女,画舫上,夜夜宴饮,我弹奏着琵琶,身世堪怜,唱着新填的“无题”
深深梧桐深深秋,点点芭蕉点点愁。
朝为青丝暮成雪,更叹昔时逍遥游。
天!休使圆蟾照客眠。
人何在?桂影自婵娟。
一晌凝情无语,手捻黄花何处?愁绝西窗。
新来梦,笛声三弄,酒意诗情谁与共?
回首天涯,阑珊灯火,都化作,清晨微雨飞过。
真到一个人来,带走了我,他说:“我终于寻到了你。这一生,我决不会再放你走了。”
可是,他是谁?暗夜月色朦胧,我扯住他的衣衫,想看清楚他的面貌结果当他正要转过身来时,我就被吵醒了。
梦,就像肥皂泡泡一样,轻轻一碰就碎了。
“秋凉,你要请我大餐哦。”李明玉贼贼得对我笑着。
“啊,你说什么?”我不解的看着她。
“我说诗魁到了!”李明玉捉着我的手腕,一路将我带到亭前,辉煌的灯光很是刺眼。我还是不明白李明玉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我所到之处掌声立时响起,简直太过于戏剧化。
这是在演哪一出?
“明玉,你不要和我开玩笑!”我有点生气,这太过分了。
“谁在跟你开玩笑,你还没睡醒啊?”李明玉拍了拍我的脸颊。“之前宣布了今届诗魁的得主,就是你啊,秋凉小姐。看看多乌龙,你居然不在现场,还要我大老远的回去找你。”李明玉很快的解释了一遍,我仍是不信。“好了好了,快点上去,别让他们等太久。”
“可是我”李明玉把我推向亭内,我犹豫着。
“快上来呀。”一只手伸了过来,好似大海中的浮木,我赶紧捉住。
是魏才子。
“恭喜你,你的‘无题’写得真好,我甘拜下风。”魏才子握住我的手,真诚的说。
“可是”
“别可是了,快,典礼要开始了。”
为什么今天每个人都在催我快一点?
我被他带至亭中央,原本鼓噪的气氛霎时都沉静了下来。
一盏灯光打在我身上,热热的,这静湖,这亭榭,仿佛全错署了时空。
臂柳亭内空间颇广,除了我跟魏才子外,尚有十来位陌生脸孔的人,大概是评审来宾之类的吧,多半有点年纪。
“你是杜秋凉?”那些人当中,不知是谁打破了空气中的静谧。
“我是。”我顺着声音望去,搜索着问话的人。这声音,我似乎在哪里听过。
接下来,他问了一个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问题。
“能否请教,杜秋娘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是个玩笑话,我听得出话语中的调侃意味。
“沈教授,别欺负女孩子。”他身边一名中年男子说,嘴里似乎快忍不住笑意。
他们的对话很小声,大概只有亭子里的人听得到,所以也只有亭子里的人笑得很辛苦。
我觉得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玩。
“杜秋娘是我们家古早以前的一支旁系远亲。”我正经八百的说,口气中明显带有抗议的成分,我没诳人,我家族谱上是这么记载的。“还有,凉跟娘是不同的发音,请你咬字清晰一点。”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回答,反倒一时语塞。沈教授是吗?我没修过他的课,不算他的学生,没必要尊师重道。
亭内的气氛因为我的话而变得很凝重。
“是不是该办交接了?”魏才子有意圆融场面。他小声地对我说:“在场的都是系上重要的贵宾,几个系上的老师也在,你说话不要那么冲。”
我闻言再仔细瞧了那些人一眼只怪灯光太强,我又没戴眼镜,亏魏才子提醒,我才没犯下大错。
我缄默了。诗魁的头衔对我而言或许不是很重要,但破坏了学校传统的事情,这罪,我担当不起。
魏才子将一个柳条编成的头环放在我头上,很像桂冠。他突然凑近的脸吓了我一跳。
“你做什么?”我惊骇的跳离开一大步。
他笑笑的说:“传统嘛。”说着就蜻蜓点水一般的轻吻了我的脸颊,而亭下的掌声居然如雷一般的响起。
什么鬼传统!我捂着脸怒瞪着他,他却一副无辜样的朝我咧开嘴,回了我一个笑容。
“仪式完成了。”他说。
天什么跟什么!
我被拥上来的人群簇拥着下亭,被送上不知打哪儿弄来的一顶竹轿子。我慌张的回头看了凉亭一眼,有点无助的找寻魏才子的人影,不料却反对上另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眸那种笑,是半带调侃的;我起门,猛地回头,才发现几个作长袍打扮的男学生抬着竹轿上的我绕湖。
是梦吧!这一切,太不真实了,虚幻的象是梦境。
闭上了眼睛,不去听湖畔的喧闹声,我得细细思量。
湖里的水鸭鼓翅,笙歌夜宴,通宵达旦。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夜深了吗?
***
我病了,是重感冒。
我已经两天没去上课了。
病情持续加重当中,一直不见起色,我想多半是我自己的不合作所致下意识里,我祈祷病不要好,这样一来,我便有足够的理由不去上课。
是的,我在逃避。
放了自己一个礼拜的假,我搬离学校的宿舍。团体的生活不见得不好,租金也便宜,但,我还是习惯拥有一点隐私和自己的空间。
我的东西不多,一个上午就搬完了,新住处是公寓式的顶楼,租金不算太贵,踉老爸老妈报备过后,他们并无反对。
房子是早就找好的了,趁着这个机会,我搬了出来。当了太久的安分学生,一病后,我突然想换点口味试试。
跷课的滋味马马虎虎啦。
布置完自己的小蜗居,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我洗净了手,决定出门采购一些干粮回来储存。
新居离学校很近,搭十一路公车,十五分钟即可到达。可是我还是去买了一辆二手脚踏车。
我是个大学生了,得学习经济自立。我决定晚上去兼家教。
对象是一个国中男孩,主要是一些课业辅导的教学,我全科包办。虽说我英、数奇烂无比,但应付一个国中生仍绰绰有余,至于其它科目,不是我在盖的,那些东西根本难不倒我。
一个礼拜两天,一次三小时,那家主人待人涸仆气,我去应征时,便对他们夫妻颇有好感。
上超市买了些泡面、水果,我不急着回我的小蜗居,便在街上闲逛起来,边啃着刚买的苹果。
我很喜欢城市里那分淡淡疏离的感觉。
在书店里站了一会儿,读了两本书。“速读”的功夫是高中时代培养出来的,那青涩的年代,周末午后的时光,我从街道的第一家书店逛到最末一家,找个人稀的空间,挑一本爱看的书,就此消磨一个下午。
当别人忙着上补习班时,我却窝在灯光美好的书店中,忘记时间的流逝,然后再大玩与公车赛跑的游戏。
不过,像我这种客人,一般书店多不怎欢迎。可是,我就是爱嘛!
到如今,我依然习惯不改。
离开书店时,已经下午六点了。中午没吃饭,胃有点不舒服,几滴雨点洒在我身上,我呆愣的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觉得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啊!我没带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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