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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很难得。林慕飞咧嘴笑,没说什么,朝她摆摆手。余梦雪轻挥几下纤手。这个女孩子挥手都比别人优雅、受看。然后,她钻进车,飘然而去。
望着余梦雪开车走了,消失,他竟有一种明显的失落感。林慕飞定定神,骑上借来的摩托回家去了。回想余梦雪的风采,她的容颜,像是一场美梦。
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车开得慢慢的,看着熟悉的路,熟悉的景色,想到即将要见到心上人秦芸,他的心怦怦的跳得好厉害。这个小姑娘在他的生命里占着最重要的位置,他的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总是和她交集着。
他忘不了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记得小时候,领她一起到河边玩水、捉鱼。她捉不到时,会呜哭鼻子,哭得眼泪鼻涕混在一起。他就把捉到的鱼送她,她破啼而笑,拎过装鱼筐,抱在怀里紧紧的,怕他夺回去。
小林慕飞说,拿我的鱼,长大后要当我媳妇儿。小秦芸说这点鱼太少,怎么也得一大盆鱼才行。
他还记得秦芸父亲落马后,秦妈去世,秦家惨到极点,秦芸连学费都交不起。秦芸急得直哭,连着到几个亲戚家借钱,没有借来。林慕飞把自己的有私房钱都掏出给她,感动得秦芸扑到他的怀里不出来。
为了秦家,林家的经济一落千丈,可谓从将军到奴隶。那时候,秦叔刚从牢里出来,生存都是问题,交学费更是困难。往往是有了秦枫的,没有秦芸的。秦芸随时都要辍学回家,当乡村妇女,以后的命运可想而知。
林慕飞不得辍学打工养家。他不只是养自己,还帮衬着秦芸,从自己的汗水钱之中,掏出一部分给她,她不要。她知道他的钱来之不易。他就硬塞给她,说你不是我的老婆吗,还客气啥。
这把秦芸感动的吻住林慕飞不放,说自己是世上最有福气的人,遇上了最好的男人。那段时间,是林慕飞最苦的日子。为了多挣钱,他挑最累的。
比如在砖厂时候吧,他可以选择往车上装砖,可他选择了用拉车拉砖,因为这活儿是全厂最挣钱的,当然也是最苦最累的。每天回来,他精疲力尽的,上炕都需要别人拽。肩膀被车的拉绳勒出一道浅沟,透着血点。
可他从来不会告诉别人。一次,让秦芸看到了,大吃一惊,心疼得用毛巾给热敷,一点点眼泪掉在他的背上。
她让他别辞工,他笑着说,这没事儿,对练武人来说,这是小意思。实际上他早有些坚持不住了,可是每次一想到秦芸,他的心里暖洋洋的,全身充满力量。他告诉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要秦芸高兴,自己也高兴。直到近几年,秦家还完亲戚们的欠债,林慕飞才不用接济秦芸。
不知不觉,林慕飞来到自己家的胡同口。回到家,中午十二点。他家住在村子中部,去年已换成大砖房,生活比以前好过一些。
他在门外遇上老爸,不到五十岁,满头花白,拄着拐棍走路还挺慢。一见他,老人乐了,眼睛却流出眼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林慕飞心里不是滋味儿,赶紧扶着他回家。
院子里除了花花草草,还养着一些鸡鸭鹅狗,看见他们进来,连走带叫的,喜气洋洋。一伙人走出来,是他的妈妈和弟弟妹妹。最后出来的竟是秦芸。她手里拎着个围裙。
看来,刚从厨房出来,脸上是甜美的笑容,梨涡微现,楚楚动人。细一打量,她留起长头发,粉色t恤,穿着九分裤,脚踩凉鞋,打扮得清爽而靓丽。
小巧的身子,极具女人韵味儿,该鼓的地方鼓,该瘦的地方瘦。两条露出外边的手臂圆白而细长,凉鞋里的双脚很秀气,十个脚趾甲染的是紫色,显得时尚、新潮。
林慕飞向秦芸笑笑,先朝妈叫一声妈。他妈答应一声,满脸是笑,头上也有一些白了。弟弟子星,妹妹子君也上来叫大哥。林慕飞一一答应着。子星上初三,十六岁,中等个,眉目清秀,斯文、腼腆。
子君上初二。别看十四岁,已是初具雏形的小美女。两条麻花辫子,齐刘海伏在明净的前额上。一张瓜子脸,配上杏眼樱唇,温柔的笑容,尽显清纯、甜美。她身着校服:白衬衫,蓝短裙,露出两条嫩如葱白的大腿,令人眼前一亮。
哦,一朵乡村小花。林慕飞心说,子君越来越美,再过几年,跟秦芸有的一拼了。秦芸慢慢过来,俏脸微笑,轻声说:“路上挺好吧?”
“挺好的。”林母招呼道:“快进屋吃饭吧,别在这儿呆着了。”一家人进屋吃饭,把一张桌子围得满满的,气氛很是热烈、和谐,充满家的温馨。
林慕飞的目光掠过每一张脸,觉得心里热乎乎的。父亲的身体,比之前好了些,见了儿子回来,苍老的脸上露出笑容,一再耳提面命,林家忠义传家,叮咛儿子无论如何,不能行差踏错。
“慕飞,爸爸对你有信心,外头世界很乱,你记得,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和那些流氓混在一起。”
听见父亲叮咛,林慕飞想起酒吧里的冲突,想起龙哥那些流氓,还有回程时的这些混混,不觉好笑,自己不想招惹,可生活里总是被流氓和混混添赌。“爸,你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嗯,那吃饭吧!”桌上除了鱼肉,还有村里的特色菜,如土豆、地瓜、苞米、杀猪菜,每一样都令林慕飞大呼过瘾。在城里是吃不到这样有味的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