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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了,直接跳楼吧,逃跑吧!
清洁工作进行到第四遍,桶子里的水看上去没那么红了,我冲洗了一遍楼梯间。这时候我已经听见了楼道安全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有人在门口掏钥匙。我提上桶子拖把,蹑手蹑脚地转上楼梯—这场紧张激烈的要命卫生搞完了。
但是我没有进房间,我趴在303门外楼道扶手的转弯处,伸长耳朵打听下面的动静。卫生搞得效果怎么样,我没有检验—我没时间也没这个资格。有资格验收的,是这幢房子的住户们,群众的眼睛永远是雪亮的。大家都说好,才是真的好。
我听见下边的人闹起来了“这谁啊?”一个男人惊讶的声音“乱七八糟的,弄成这样?”
心猛地提吊起来,完蛋了,我会被人报警。我将无路可逃,隐蔽完全失去意义—所有的痕迹都会指向我的藏身所在,我会被人关门打狗,包了饺子。
我摸了摸怀里的枪。
“这都谁在瞎弄啊。”一个大婶的声音“好心办坏事,搞这一地的水,也不怕人家滑倒摔跤—哎哟老公,扶着我点!”
听着下面两口子没遮拦的抱怨,我捂着嘴,偷笑起来。然后我悄无声息地掩入303房,象一条鱼没入深水。我把门关上了。
瘫倒在门后边,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又擦了把脑门上的汗—他妈的,真没想过,搞卫生比杀人还辛苦。我算是理解那位前辈说过的经典名言了—这个世界,最古老的两种职业,男人是干杀手,女人是卖皮肉。太对了,真他妈有道理。为什么?因为容易啊!我现在才知道,没有什么比杀人更容易的,起码我可以证明,搞卫生拖个地的难度都比杀人高。
我已经很累了。
我四肢着地,慢慢地在地板上爬行。我趴在木地板上,一路爬行到刘从军的身边—倒不是没有站起来的体力,关键是我觉得这个姿势挺好挺舒服,象是在休息,可以调节一把体力。
刘从军还是象死狗一样仰天躺着,他的手依然捂在喉管处,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他的黑脸已经开始泛白,瞧这情形,如果他有十条命的话,现在最多也就剩下半条的了。
我从衣服袋里掏出口罩来,捂在他的伤处,然后又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撕成几片,简单地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绑住了,这样就算我改行大夫的外科包扎工作。确实简单了点,我承认,但是我觉得也就差不多了—他刘从军受的这个伤我知道,只要没死,顶多也就是严重点的皮肉外伤吧,能止上血就行。以这家伙的雄壮体魄,流这么点血,死不了他!
当然,这个是我胡猜的,我这也就随便这么一说。他真要支撑不下,脚一蹬死翘翘了我也没办法,他命该如此啊,我可拉不住他。
但是,我以生命起誓,现在我不想让他死。我得从他嘴里套点东西出来,这个对我而言,非常重要。